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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职业道德练习-多项选择题5

1.关于司法、司法制度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当代中国的律师在保障公民权利、实现司法公正、推进社会发展方面正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B.法官职业要求慎独,以免影响中立审判


C.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检察机关大多隶属于行政机关的司法行政部门,主要任务是进行刑事诉讼


D.与司法公正相比,司法效率更具有实在性和可见性


答案:ABCD


解析: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律师制定在服务社会、化解纠纷、维护正义和推动国家法治进程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A项说法正确。


法官应当谨慎出入社交场合,谨慎交友,谨慎对待与当事人、律师以及可能影响法官形象的人员单独接触和交往,以免给公众造成不公正或不廉洁的印象,并避免在履行职责时影响中立地位。因此,B项说法正确。


在西方一些国家,实行“三权分立”的宪政结构,国家权力被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行使,检察机关属于行政机关。在具体的机构设置上,有的隶属于司法行政部门;有的则设在法院。主要认为是进行刑事诉讼。因此,C项说法正确。


与司法公正相比,司法效率更具有实在性和可见性。因此,D项说法正确。


2.关于司法公正的理解和看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司法公正是法律精神的内在要求,是法治的组成部分和基本内容


B.司法公正要求裁判者与裁判的结果没有利益相关性,否则不可能客观、中立地解决纠纷


C.司法公正要求法官在解决纠纷过程中要充分倾听双方当事人的主张,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司法参与权


D.司法公正要求法官在核实证据和认定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程序法和实体法,对案件做出恰当的处理


答案:BCD


解析:司法公正是法律精神的内在要求,是法治的组成部分和基本内容,是民众对法制的必然要求。


公正意为“二极端之中道”。即判决在诉讼两道之间不偏不倚。这种不偏不倚的状态只能由以下两种情况促成:(1)裁判人员与案件利益无相关性;(2)司法官的情感自控性。因此,B项说法正确。


司法公正要求法官在解决纠纷过程中平等的保障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充分倾听双方当事人的主张。因此,C项说法正确。


司法公正要求法官对案件的处理具有正确性,而案件处理的正确性要求司法人员通过诉讼活动,在核实证据和认定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对案件做出恰当的处理。因此,D项说法正确。


【注】:本题司法部给出的答案是BCD,根据上述解释和2008年教材上的相关内容来看,网校认为A项的说法也是正确的,因此,正确答案应该是ABCD.


3.下列哪些判断可以成立?


A.王说:对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申请人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判断:这个说法正确


B.对于某法院讨论郑某杀人案的审判委员会会议,任法官认为,审判委员会委员共有13人,虽实际只有8人到会,会议能够召开。判断:任法官的说法正确


C.公证员马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公证费7000余元据为己有,被法院判决职务侵占罪成立,免予刑事处罚,并被司法行政部门处以罚款3000元和停止执业3个月。判断:对马某的处罚正确


D.某高级法院刑一庭的何庭长以其审理中的案件的具体情况为例,在家里对正在读法学本科的儿子讲解某一刑法原理。判断:这种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


答案:ABCD


解析:《律师法》第7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曾某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而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说法是正确的。


审判委员会会议必须由半数以上的委员出席方能举行,B项中实际8人出席已经超过了13人的半数,可以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因此,C说法正确。


《公证法》第42条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私自出具公证书的;


(二)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


(三)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的;


(四)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的;


(五)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应当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C项说法正确。


《法官法》第14条第2款规定,法官不得向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辩护人泄露或者提供有关案件的审理情况、承办案件法官的联系方式和其他有关信息;不得为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辩护人联系和介绍承办案件的法官。D项中,何庭长在家以审判的案件为例为自己的儿子讲解法理不属于该条规定的禁止范围,因此,D项说法是正确的。


1.关于司法、司法制度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当代中国的律师在保障公民权利、实现司法公正、推进社会发展方面正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B.法官职业要求慎独,以免影响中立审判


C.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检察机关大多隶属于行政机关的司法行政部门,主要任务是进行刑事诉讼


D.与司法公正相比,司法效率更具有实在性和可见性


答案:ABCD


解析: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律师制定在服务社会、化解纠纷、维护正义和推动国家法治进程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A项说法正确。


法官应当谨慎出入社交场合,谨慎交友,谨慎对待与当事人、律师以及可能影响法官形象的人员单独接触和交往,以免给公众造成不公正或不廉洁的印象,并避免在履行职责时影响中立地位。因此,B项说法正确。


在西方一些国家,实行“三权分立”的宪政结构,国家权力被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行使,检察机关属于行政机关。在具体的机构设置上,有的隶属于司法行政部门;有的则设在法院。主要认为是进行刑事诉讼。因此,C项说法正确。


与司法公正相比,司法效率更具有实在性和可见性。因此,D项说法正确。


2.关于司法公正的理解和看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司法公正是法律精神的内在要求,是法治的组成部分和基本内容


B.司法公正要求裁判者与裁判的结果没有利益相关性,否则不可能客观、中立地解决纠纷


C.司法公正要求法官在解决纠纷过程中要充分倾听双方当事人的主张,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司法参与权


D.司法公正要求法官在核实证据和认定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程序法和实体法,对案件做出恰当的处理


答案:BCD


解析:司法公正是法律精神的内在要求,是法治的组成部分和基本内容,是民众对法制的必然要求。


公正意为“二极端之中道”。即判决在诉讼两道之间不偏不倚。这种不偏不倚的状态只能由以下两种情况促成:(1)裁判人员与案件利益无相关性;(2)司法官的情感自控性。因此,B项说法正确。


司法公正要求法官在解决纠纷过程中平等的保障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充分倾听双方当事人的主张。因此,C项说法正确。


司法公正要求法官对案件的处理具有正确性,而案件处理的正确性要求司法人员通过诉讼活动,在核实证据和认定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对案件做出恰当的处理。因此,D项说法正确。


【注】:本题司法部给出的答案是BCD,根据上述解释和2008年教材上的相关内容来看,网校认为A项的说法也是正确的,因此,正确答案应该是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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