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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考前冲刺试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三个至上”的观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三个至上”在立法思想史上第一次划清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理念的界线


  B.党的事业至上是党的性质决定的


  C.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目的


  D.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必须兼顾不同利益


  2.下列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说法错误的是哪项?( )


  A.社会主义法治以社会主义民主为基础


  B.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法治思想既包含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又构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法制建设的根本目标,体现了最彻底的人民性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系统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问题


  3.以下观点不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是( )。


  A.毛泽东关于宪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


  B.用法律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C.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


  D.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4.下列关于法的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和技术规范具有相似性


  B.民族自治区可以对国家统一实行的法律进行变通执行,这体现了法的普遍性的例外


  C.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的,村委会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由村委会制定的村规民约对村民有约束力,也属于法的范畴


  D.法是以权利义务的模式来调整社会关系的,人们遵守一定的权利义务就能实现一定的后果。遵守自然法则的要求,同样也能实现一定的后果,所以自然法则也是法的范畴


  5.甲认为尽管道路上车辆众多,但只要人们遵守交通法规,各行其道,人们的安全就有保证。甲的这种观点在某种程度上说明法具有( )。


  A.评价作用


  B.强制作用


  C.预测作用


  D.教育作用


  6.下列哪一选项中的条文属于法律规则?( )


  A.《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第17条规定:“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水利部发布的《河道目标管理考评办法》(水管[1994]433号)同时废止。”


  B.《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3条规定:“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C.《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是指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外,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


  D.《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21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7.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一经公布即生效


  B.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


  C.在“从旧兼从轻”原则中,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我们也可以把这个原则称为“有利原则”


  D.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不然对那些不知道法律的公民就没有效力,即所谓“不知法者得免其罪”


  8.下列哪种表述属于法律和道德的区别?( )


  A.法律属于上层建筑,道德是社会基础


  B.道德高于法律,法律必须服从道德


  C.法律强制是外在的,道德强制是内在的


  D.法律有阶级之分,道德则具有普适性和永恒性


  9.下列关于法与道德、宗教、科学技术和政治关系的选项中表述不成立的是( )。


  A.宗教宣誓有助于简化审判程序,有时也有助于提高人们守法的自觉性


  B.法具有可诉性,而道德不具有可诉性


  C.法与科学技术在方法论上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科学技术对法律方法论有重要影响


  D.法的相对独立性只是对经济基础而言的,不表现在对其他上层建筑(如政治)的关系之中


  10.“明德慎罚”的前提是( )。


  A.德主刑辅


  B.实施德教


  C.以德配天


  D.用刑宽缓


  11.在秦律中,男子服筑城的苦役、女子服舂米的劳役称为( )。


  A.罚作


  B.城旦舂


  C.司寇


  D.鬼薪白粲


  12.下列选项中集中体现朱元璋“重典治世”思想的是( )。


  A.《大明律》


  B.《明大诰》


  C.《大明会典》


  D.《大明令》


  13.乾隆年间,四川重庆府某甲“因戏而误杀旁人”,被判处绞监候。依据清代的会审制度,对某甲戏杀案的处理,适用下列哪一项程序?( )


  A.上报中央列入朝审复核定案


  B.上报中央列入秋审复核定案


  C.移送京师列入热审复核定案


  D.上报中央列入三司会审复核定案


  14.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阶段的是( )。


  A.《十二表法》的颁布


  B.《法学阶梯》的颁布


  C.五大法学家对法律的解答


  D.《国法大全》的问世


  15.下列选项中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加强行政权和中央集权是现代宪法的发展趋势之一


  B.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法治文明要协调发展


  C.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16.我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经历了四次修改,每次修改都涉及到经济方面的内容。下列关于历次修宪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198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B.1993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C.199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D.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17.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选项符合法律的规定?( )


  A.某公安机关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决定对王某实行拘留


  B.某法院根据全国人大委托国务院制定的有关法规判决剥夺李某政治权利1年


  C.某检察院根据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决定对张某实行逮捕


  D.公安部受全国人大的委托颁布《关于逮捕拘留等强制措施的程序》


  18.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但须经有关机关批准。请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规定应报请什么国家机关批准?( )


  A.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C.国务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为了体现“港人治港”、“澳人治澳”的基本原则,《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都规定了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的任职条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B.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C.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D.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由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十五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担任


  20.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个领导人或机关或组织不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B.国务院


  C.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D.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1.迎客宾馆向该市的出租车司机承诺,每为该宾馆介绍一位客人,就把客人房费的5%作为司机的奖励。与该宾馆相邻的吉利宾馆举报到相关部门,经查,迎客宾馆的奖励在公司的账面上都有明确的记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商业贿赂行为


  B.正当的竞争行为


  C.限制竞争行为


  D.低价倾销行为


  22.某商场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其公告说:本次活动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一等奖共10名,各奖电脑一台(价值4500元);第二次一等奖8名,各奖电冰箱一台(价值2400元)。第一次获奖者可以参加第二次的抽奖。对此事的判断正确的是( )。


  A.是不是不正当有奖销售,取决于最后抽奖后结果是否出现一人连续两次中奖


  B.可以开两次奖,但两次奖的最高奖的总值不得超过5000元,该商场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C.可以开两次奖,因每次的最高奖额未超过5000元,属于正当的有奖销售


  D.开奖不允许分两次进行,该商场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


  23.某社会中介机构对某品牌的产品作出声明:经本机构严格检验,该产品的原材料绝对“纯天然、无污染”。但实际上这种产品中有两种原材料含有害物质,给消费者造成损害,那么该中介机构要承担哪种责任?( )


  A.单独赔偿责任


  B.补充赔偿责任


  C.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D.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24.接管是金融监管部门为了挽救发生重大危机或者将发生重大危机的商业银行所采取的一种行政措施。下列关于商业银行接管终止的表述哪项是不正确的?( )


  A.接管期限届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延长接管期限,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B.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接管延期届满则接管终止


  C.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已恢复正常经营能力,则接管中止


  D.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被合并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则接管终止


  25.某民警在一次执行公务中牺牲,被公安部授予“一级英模”称号,并奖励奖金2万元,奖金由该民警家属代领,同时其家属还收到全国各地捐款共达20万元。对该民警家属的22万元所得应否纳税存在下列几种意见,请问哪一种是正确的?( )


  A.对22万元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B.对22万元全部免纳个人所得税


  C.对2万元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对20万元的受赠金可减纳个人所得税


  D.对22万元减纳个人所得税


  26.某纺织厂招用的工人中出现下列情况,纺织厂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给予经济补偿的是( )。


  A.张某伪造某纺织学院的学历被录用,3个月后被发现


  B.李某被查处患有肝炎,现尚在住院期间


  C.宋某经过上岗培训,仍旧不能操作机器设备,纺织厂决定解除合同劳动


  D.赵某不满纺织厂随意克扣工资,经过协商不能解决,赵某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7.张宏在2005年元月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得知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生效,于是咨询律师,该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的下述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原劳动合同中“如张宏提前解除合同,应当支付用人单位两万元违约金”的条款无效


  B.原劳动合同中规定有竞业禁止条款,张宏辞职后违反的要向原公司支付违约金


  C.张宏如果要提前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D.原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张宏应当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和公司重新签订合同


  28.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征收耕地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B.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耕地开发建设基金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C.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五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D.国务院农业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29.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C.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0.我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一项国际多边条约。关于该条约在我国国内的实施问题,下列选项中说法错误的是( )。


  A.当我国国内法的规定和该条约所规定的义务相冲突时,我国不可以其国内法的规定作为违反该条约义务的理由来逃避国际责任


  B.若我国是联合国成员国,当其依据《联合国宪章》承担的义务与其批准的该多边条约承担的义务相冲突时,则宪章义务优先


  C.若我国因批准该条约而成为WTO的成员时,我国有义务使其国内法与其根据WTO协定所承担的义务相一致,否则可能招致其他成员的报复


  D.当我国国内法与该条约义务相违背时,我国采取了优先适用国内法的做法,对此,我国并不需要承担国际责任,因为国际法并不干预我国履行国际义务的具体方式


  31.下列关于承认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国是主权国家,它主动和乙国新政府建立外交关系,构成了甲国对乙国新政府的默示承认


  B.甲国是主权国家,乙国是从其他国家新近分离出来的国家,甲国认可与乙国同时加入WTO,并就经贸问题同乙国进行谈判,构成了甲国对乙国的默示承认


  C.甲国是主权国家,乙国是新独立的国家,甲国与乙国缔结和平友好条约的行为构成对乙国的默示承认


  D.甲国是主权国家,乙团体是丙国境内的交战团体,甲国针对乙团体和丙国政府的交战宣布中立,构成甲国对乙团体的承认


  32.Z国的D组织,是Z国境内从事民族分裂活动的武装组织。该组织已经被Z国政府和国际社会承认为叛乱运动机关。2008年3月中旬,D组织在Z国X省实施了大规模的武装叛乱活动,2名甲国记者在这次叛乱中丧生。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对于Z国叛乱机关的暴力活动导致甲国记者死亡而引发的国际责任,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A.Z国应该承担甲国记者被杀害的国际责任


  B.Z国应该和该叛乱机关承担甲国记者被杀害的连带责任


  C.如果该叛乱机关形成新国家,该新国家应当承担甲国记者被杀害的国际责任


  D.如果事实上追究不了该叛乱机关的国际责任,Z国政府应当承担甲国记者被杀害的赔偿责任


  33.甲乙丙三国签订条约联合发射“女神号”载人航天飞机,发射之前甲国根据条约约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联合国秘书长进行了发射登记。“女神号”载人航天飞机成功发射,顺利进入外层空间轨道,在空间轨道成功运行48小时后返回地面。但是,由于操作失误,“女神号”没有在预定的丙国某地降落,而落入丁国的某山区。本案中甲乙丙丁四国都是有关外空条约的缔约国,根据外空条约和国际实践,对于“女神号”返回地面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状况,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本案中甲国以自己的名义向联合国秘书长进行发射登记是违反国际法的,因为甲国并非唯一的发射国


  B.对于紧急降落于丁国的“女神号”航天飞机以及其上的宇航员,丁国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寻找并给予必要的救援


  C.若“女神号”落入丁国时,其上某设备甩出将丁国一民居砸毁,对丁国的这一损失,只由甲国承担绝对赔偿责任


  D.若“女神号”落入丁国时,其上某设备甩出将丁国一民居砸毁,对丁国的这一损失,甲乙丙三国在确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4.甲乙两国于1998年签订投资保护条约,该条约至今有效。2005年甲国政府依本国立法机构于2004年通过的一项法律,取消了乙国公民在甲国的某些投资优惠,而这些优惠恰恰是甲国按照前述条约应给予乙国公民的。针对甲国的上述做法,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


  A.甲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如果是严格依据其国内法做出的,则甲国不承担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B.甲国立法机构无权通过与上述条约不一致的立法


  C.甲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将会引起其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D.甲国如果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则甲国政府的上述行为是否引起国家责任在国际法上尚无定论


  35.甲乙两国由于多年的领土争端冲突不断,终于发展为战争。对此,下列说法或做法中正确的有( )。


  A.如果丙国宣布中立,则其有权与甲乙两国的任一方保持正常的外交和商务关系;除基于人道主义考虑所提供的医药或医护人员外,丙国不得向甲乙两国任何一方提供武器、给养、贷款等支持或帮助,除非其平等的提供给甲乙两国


  B.若战争中乙国的大部分领土被甲国占领,甲国有权宣布废除乙国的现行法律和取消占领区的原有法院和法官的地位


  C.若战争中乙国的大部分领土被甲国占领,则甲国有义务尊重被占领区平民的人格、尊严和宗教信仰


  D.当乙国战败时,其通过单方面宣布结束战争可以结束甲乙之间的战争状态


  36.在澳大利亚注册的“GM”公司,其主要办事机构在新加坡,章程中规定其住所地在泰国,同时其在日本、美国和中国都有营业所,其中在美国营业所的业务最多,现GM公司因在中国做生意欠款被诉至中国法院。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本案中GM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应依新加坡法律确定


  B.本案中GM公司的国籍国是澳大利亚


  C.本案中GM公司的住所地应当是其章程指定住所所在地即泰国


  D.本案中GM公司的营业所应当是其在美国的营业所


  37.定居在加拿大的法国人阿姆,在美国旅游期间,由于突发心脏病,于2007年3月25日在加利福尼亚州去世。据查阿姆曾委托美国银行保管一些价值连城的珠宝,并且其在美国银行有大量存款,美国某法院作为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受理了关于阿姆遗产继承的案件。假设美国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而加拿大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适用当事人的本国法”,而法国法则规定“不动产与动产继承均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律”。美国法院根据有关国际私法理论,最终适用美国继承法做出判决。关于本案,请判断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本案美国法院先后适用了美国、加拿大和法国的法律,这些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被适用的法律都构成准据法


  B.本案中美国法院最终适用美国法作出了判决,因此美国法规定的“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才是本案的准据法


  C.本案中美国法院最终适用美国继承法做出判决的行为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转致


  D.本案中美国法院最终适用美国继承法做出判决的行为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间接反致


  38.关于物权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中的冲突法律规则,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A.不动产的所有权一律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B.船舶抵押权一律适用船旗国法律


  C.船舶优先权一律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


  D.民用航空器的所有权和抵押权一律适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39.下列关于侵权之债法律适用的说法或做法中,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何者错误?( )


  A.甲国留学生L和M在英国均有住所,二人来华旅游期间打架使L受重伤,后L向中国法院起诉要求M赔偿损害,法院认为本案可以适用中国法,也可以适用甲国法,还可以适用英国法


  B.甲国游客K在中国旅游时,旅行社所安排的车辆发生车祸,当时M未觉不适,但回国后出现严重脑震荡症状,经鉴定为该次车祸所致,遂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中国法院认为本案可以适用中国法,也可以适用甲国法,最后中国法院适用了中国法


  C.两艘悬挂利比里亚国旗的商船圣母号和铁达尼号在公海上发生碰撞,后一方在中国起诉,要求损害赔偿,就损害赔偿,某海事法院认为应当适用中国法


  D.两艘悬挂利比里亚国旗的商船圣母号和铁达尼号在公海上发生碰撞,双方在韩国仁川港进行了共同海损理算,后一方在中国起诉要求损害赔偿,就共同海损理算问题,我国某海事法院认为应适用韩国法


  40.法国西北航空公司将其所有的一架在美国登记注册的波音777—300型飞机转让给中国东方航空公司,瑞士某银行在听说该转让事件后向我国某法院起诉,主张对该飞机享有抵押权。德国一公司也起诉主张对该飞机的优先权。我国法院在处理该飞机的抵押权和优先权问题时应当适用的法律分别是( )。


  A.美国法  中国法


  B.美国法  美国法


  C.瑞士法  德国法


  D.法国法  中国法


  41.甲为中国公民,2008年与妻子出国定居,后因双方性格不合,在加拿大某法院得到离婚判决,现加向中国某法院申请要求承认外国法院离婚的判决,请问依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哪项?( )


  A.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应附有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否则不予受理


  B.对于人民法院就承认外国法院离婚的判决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C.申请人不在国内的,由申请人原国内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D.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中的夫妻财产分割、生活费负担、子女抚养方面判决的承认执行不适用该规定


  42.中国某公司向法国某公司出口一批纺织品,双方约定DDP贸易术语,则作为卖方的中国公司的义务中,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该贸易术语又称为完税交货,卖方要负责进口货物的清关手续


  B.卖方要负责货物的运输,其交货的责任是在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完成的


  C.卖方无须对货物投保运输保险的最低险别


  D.由于在指定目的地交货,所以卖方无须给予买方有关货物发运的充分通知


  43.2007年11月8日,中国浙江宁波易天公司与加拿大多莱贸易公司于以CIF(哈迪港)价格条件签订了从中国向加拿大出口一批麻纱窗帘布的合同,合同约定以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即期信用证付款。2007年11月15日,加拿大公司通过加拿大迪生银行温哥华分行开出信用证,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为2007年12月10日至20日。由于中国宁波易天公司准备货源不利,货物于2008年1月7日才完成装船,承运人为加拿大莫荷远洋运输公司(运输合同受《汉堡规则》调整)。为了获得符合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中国易天公司在出具保函的情况下换取了承运人签发的注明2007年12月20日已装船的提单。后因船舶延迟到达哈迪港,造成收货人加拿大多莱公司与一系列需方签订的供货合同均延迟履行,因而导致一些需方公司向多莱公司提出了索赔。对于该案,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本案加拿大莫荷远洋运输公司签发的提单属于预借提单


  B.本案加拿大莫荷远洋运输公司应当承担延迟交货的责任


  C.因为本案存在欺诈事实,银行有权拒绝收单付款


  D.根据UCP600,开证行的审单期不得超过收单翌日起5天


  44.2007年7月,阿根廷的巴帝塔公司与中国大连粮油公司订立了进口600吨(溢短装±1%)豆粕的合同,合同约定使用FOB(帕拉那河港)的贸易术语,信用证方式付款。合同成立后,中国大连粮油安排好运输并投保了平安险。2007年8月5日,阿根廷巴帝塔公司将603吨豆粕交给中国远洋运输公司大连分公司的“天波”号承运(运输合同受我国《海商法》调整),承运人签发了清洁提单。“天波”号在运输途中遭遇小雨,但由于货舱常年失修变形严重,舱盖不严部分豆粕被雨淋湿质量降低。关于本案,请问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


  A.承运人可依《海商法》的规定免责


  B.阿根廷帕拉那河港是买卖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C.买方有权从保险公司取得赔偿


  D.由于货物已经受损,买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信用证止付令


  45.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对货物的进出口管理上,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哪项?( )


  A.货物分为禁止进出口的货物、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和自由进出口的货物


  B.对禁止进出口和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实行目录管理


  C.我国对货物进出口实行分级的管理制度


  D.对实行自由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也实行目录管理


  46.为了防止投资东道国所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落空,促使给其本国的外国投资者能够实际享受到税收优惠,而由投资者母国对东道国给予投资者的优惠减免的那部分税款,视同已经缴纳而给予抵免的一种税收措施被称为( )。


  A.免税制


  B.抵免制


  C.国际税收饶让


  D.减税制


  47.按照我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规定,以下哪些情况违反了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应当保持中立地位的要求?( )


  A.在法庭上对当事人态度不够礼貌


  B.提醒当事人不要陈述与案件无关的事实


  C.在法庭调解过程中告诉当事人一方:如果不接受调解则肯定败诉


  D.在法庭外与当事人一方就最近的天气情况短暂闲聊


  48.根据《法官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法官的是哪一项?( )


  A.张某因过失伤害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现刑满释放,服刑前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


  B.李某,某名校法律本科毕业后,到某国家机关工作,5年后,因工作失误被机关开除公职


  C.王某,23岁,刚从某名校取得法学硕士学位,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


  D.孙某,医学博士,某市著名外形整形医师,因作整形手术失败,与患者发生纠纷,被市中级法院判决赔偿患者巨额损失,遂弃医从法,在律所工作两年后,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


  49.刘某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要免除刘某的检察官职务,必须经过下列哪个程序?( )


  A.由刘某任职地省人民代表大会罢免


  B.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免除


  C.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


  D.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免除


  50.关于法律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甲、乙、丙、丁四人的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是( )。


  A.甲说,依我的意见,律师做广告、乱许诺、高收费、搞风险代理、不敬业尽职、挖墙脚争案源的,都应开除出律师队伍,情节恶劣的要严打


  B.乙说,法官就应该深居简出,高薪高福利,终身任职,任凭自己内心确信去独立判案


  C.丙说,新的《公证法》对私自出证、出假证、篡改公证书和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或隐私的,处罚很重,对公证处罚款可高到50万元,还可以没收违法所得,还可以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有的还可追究刑事责任


  D.丁说,对法律职业人员来说,总的要求就是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


  二、多项选择题


  1.自由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和尺度,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创造实现和保障人类自由的社会前提。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有哪些?( )


  A.社会主义法治就是创造和保障这种不断发展着的自由的社会控制系统


  B.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才能保证人的尊严、价值和主体性得到尊重,保证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才能创造一个充满活力的、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


  C.如果普通公民没有成为法治的主体,那么法治只能成为统治阶级之国安邦的工具,“依法治国”终将演变为“依法治民”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既有包容一切先进的法治理念的进步性,又有立足现实、强调历史发展阶段的具体性


  2.下列有关法律价值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正义是法律的最高价值,是法律的最高追求,包括秩序、自由在内的众多价值都从属于正义


  B.法律的价值可以起到评价法律的作用


  C.法律追求自由与正义,虽然在很多情况下必须考虑效率,但效率并非法律追求的价值


  D.法律价值体系是一个完美和谐的体系,各个价值之间互相补充,不存在冲突


  3.下列关于法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正式法律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能够直接作为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规范来源


  B.非正式法律渊源是指那些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却具有法律意义并可能构成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准则来源


  C.表现为成文法形式的法律渊源,是决定法官审理待决案件的唯一依据


  D.法官必须考虑正式法律渊源;但是对于非正式渊源而言,法官可以考虑,也可以不考虑


  4.学生甲对下列活动所形成的法律关系进行分类,正确的是( )。


  A.公安局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予以拘留,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B.税务局干部上街宣传税法,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C.人民法院对罪犯的近亲属的申诉予以审查,属于诉讼法律关系


  D.质量监督管理局定期派人到食品市场检查食品卫生状况,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5.庞德说“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霍姆斯说:“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经验”。运用法的实施的观点,针对上述命题论述正确的是( )。


  A.法在制定出来后实施前,只是一种书本上的法律,处于应然状态;法的实施,就是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


  B.法的实施使法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成人们的具体的实际行为,使法所规定的权利、义务等变成了现实


  C.法律的实施是将法的实施的过程性与法的实效的结果性结合的一个概念


  D.法的实施侧重于结果


  6.下列关于法的继承与法的移植说法正确的是( )。


  A.我国1954年宪法和现行的1982年宪法属于法的继承,因此法的继承更强调不同时间的法律的承接和继受,即纵向意义的法律之间的承接和继受


  B.日本明治维新时期,日本天皇派遣使团到欧洲考查,回国后制定的日本宪法与欧洲某国宪法有很多相似之处,这属于法的移植,所以法的移植则更偏向于同时代的法律的吸收和借鉴,即横向意义的法律之间的承接和继受


  C.1982年中国宪法与1954年宪法有很多不同,而明治时期的日本宪法却与欧洲某国宪法有很多相同,这说明了在法律内容方面,法律继承不可能全盘接受,法律移植在理论上则有可能


  D.法律移植和法律继承完全不存在重合


  7.下列有关人权与法的关系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


  A.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它是立法和执法所应坚持的最低人道主义标准


  B.人权的实现要靠法律的确认和保护,否则,人权只能停留在道德权利的应有状态


  C.宪法上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人权的来源和基础


  D.当今世界的大多数国家里,国内法对人权的保护方式主要有:立法和宣言保护、司法保护和个人保护


  8.下列属于秦代的刑罚适用原则的是( )。


  A.区分故意与过失


  B.共犯罪与集团犯罪加重处罚


  C.自首减轻处罚


  D.诬告反坐


  9.下列关于英国法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英国法的三大法律渊源是普通法、衡平法和习惯法,普通法和衡平法都是判例法


  B.英国是现代陪审制度的发源地,陪审团的裁决一般不允许上诉


  C.英国的最高法院是民刑案件的最高审级,包括上诉法院、高等法院和皇家刑事法院三个部分


  D.英国法上的事务律师不能在法庭出庭,只能从事一般的法律事务


  10.与大陆法系相比,下面属于英美法系的基本特点的是( )。


  A.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


  B.以罗马法为历史渊源,同时受到日耳曼法的强烈影响


  C.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普通法系素有“法官造法”之称


  D.以归纳为主要推理方法,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


  11.1789年8月26日,法国国民会议通过了著名的《人权宣言》。《人权宣言》提出的民主法制原则主要有( )。


  A.宣布人权是“天赋的”,“神圣不可侵犯的”


  B.提出资产阶级法制原则


  C.确立“人民主权”与“权力分立”的资产阶级民主原则


  D.规定法国实行责任内阁制


  12.关于宪法的分类,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资产阶级宪法分类既包括传统的宪法分类,也包括现代的宪法分类


  B.以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可以把宪法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1791年法国宪法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C.根据宪法的分类,1215年英国的《自由大宪章》、1889年日本明治天皇颁布的宪法和1908年中国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都属于钦定宪法


  D.马克思曾经指出,当法律同现实脱节的时候,宪法是虚假的,当它们一致的时候,宪法便不是虚假的


  13.下列关于选举的提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


  A.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直辖市人大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


  C.罢免乡人大代表的提案须经原选区全体选民的1/2以上多数通过才能生效


  D.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并应当发给选民证


  14.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些事项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


  A.决定特赦


  B.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C.设立重庆直辖市


  D.建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15.责任制原则是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下列有关责任制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实行集体负责制


  B.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C.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官、检察官个人负责制


  D.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首长负责制


  16.下列关于法院和检察院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


  A.海事法院相当于地方的中级人民法院;海事检察院也相当于地方的检察院分院


  B.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监督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C.县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提请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工矿区、农垦区设置人民检察院作为派出机构


  D.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17.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的是( )。


  A.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B.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


  C.国家主席、副主席


  D.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8.垄断协议的行政责任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


  A.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B.没收违法所得


  C.罚款


  D.撤销登记


  19.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实用性、保密性的特点。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商业秘密?( )


  A.未公开的产品价格调整方案


  B.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某中药的制药配方


  C.尚未公开的招标方案的标底


  D.产品的库存量和客户名单


  20.某村八十多户农民从甲公司购买一杀虫剂,按说明喷于桃树上,但害虫有增无减,错过了灭虫的最佳时期,使当年桃欠收,直接损失30多万元。经查,该杀虫剂是劣质农药,甲公司明知该情况。以下关于本题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设该八十多户农民起诉,则其既可以推举代表人参加诉讼,也可以单独另行起诉


  B.该村农民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C.受害农民可以要求甲公司双倍返还价款


  D.该村农民可以向当地工商局举报要求对甲公司进行罚款


  21.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哪些?( )


  A.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可以实施免检


  B.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C.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可以委托相关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


  D.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工作中也可以对食品进行自行检验


  22.商业银行的下列违规行为哪一项依法应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查处?( )


  A.提出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B.出借营业许可证


  C.未按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D.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


  23.下列关于税款追征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因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B.因纳税人隐瞒收入的行为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


  C.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1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D.因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在3年内追征税款,但不加收滞纳金、罚款


  24.美国人雷蒙受雇于中国某高校,于2009年3月到11月在华工作,无住所,在此期间,该外国人的下列哪些收入应当依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向我国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


  A.中国某高校向其支持的报酬5万元人民币


  B.到中国其他高校作讲座,取得授课报酬25000元人民币


  C.从国外取得的稿酬,折合成人民币大约为1600元


  D.在中国出版书籍所得3万元


  25.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下列关于两者异同点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B.劳动者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C.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D.根据特别优于普通的原则,个人劳动合同的效力优先于集体合同的效力


  26.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B.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的次日


  C.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D.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7.以下对于土地的利用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县政府设立一机构专门负责本县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但是县政府办公场所紧张,遂与该县某乡政府协商,将该乡某村村民集体所有的一块土地无偿划拨给该机构


  B.某省政府将一块国有土地无偿划拨给某空军部队用于营区建设


  C.某县政府将一块国有土地无偿划拨给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用于经济适用房的开发


  D.某省政府贯彻国家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政策,为尽快解决本省电力不足的问题,将一块国有土地无偿划拨给某水电公司修建基础设施进行水电开发


  28.一造纸公司向附近的一小河排放工业污水,其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向环保行政部门缴纳排污费用。一次由于技术人员王某的操作失误,致使1次排水中的有害化学物质超标,造成重大损失。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此次行为使附近一村的农作物大面积死亡,牲畜大量伤亡,由此只发生民事赔偿责任,不发生刑事责任


  B.上述村民中因环境污染受损的村民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2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C.数日后,该段河水逐渐恢复正常,附近一村民的牛饮此河的河水后患病,该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D.附近一村村民因自己看管不严,其养的牛越过围栏到河边饮水死亡,该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9.关于国际法基本原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主权仍然是国家最根本的属性,是国际法的基础


  B.采用总统共和制的甲国决定改采君主立宪制作为其级别政治制度,这属于甲国的内政,外国不得进行干涉


  C.国际法承认各国对他国违背国际法义务的行为有权采取单独或集体的行动,但这些行动必须有公认的法律依据并严格在国际法的框架内进行


  D.不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要求,除自卫和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外,各国既不得进行武器攻击,也不得从事武力威胁和进行侵略战争的宣传


  30.下列涉及国家领土的表述,根据国际法判断何者是错误的?( )


  A.一国的领水一般包括内水和领海,内陆国也可以拥有领水


  B.由于多国河流的使用一般涉及流经各国的利益,因此对多国河流的航行、使用和管理等事项,一般应由有关国家协议解决。每一沿岸国在行使权利时都应兼顾其他沿岸国的利益


  C.领土取得中的征服和割让因为是以武力的合法性为基础的,所以已经被现代国际法所废弃


  D.外国航空器在它国的领海上空不享有无害通过权,但在其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上空享有无害通过权


  31.在甲国注册并悬挂甲国国旗的“HappyDanny”号渔船,2006年9月在乙国专属经济区捕鱼时遭到乙国军舰的拿捕。对于这一事件下列说法或做法中错误的是( )。


  A.乙国警察部门对渔船上的船长和船员进行了监禁并进行了一定的体罚


  B.HappyDanny号渔船在提供了适当的担保后,乙国有关部门仍将船只和船员扣留


  C.该船被拿捕后很长一段时间乙国才通知甲国相关部门这一事件


  D.事后经调查发现,该船仅为路过乙国海域,并未从事捕鱼行为。对该船所遭受的损失,经多次行政和司法程序仍未获赔偿,则甲国可进行外交保护


  32.甲国人张某和乙国人王某在甲国的行为涉嫌犯罪。后被发现,张某逃往乙国境内,王某逃入乙国驻甲国领事馆中。张某以反对甲国政府的政治活动为由,要求乙国庇护。甲乙两国之间没有关于引渡和庇护的任何条约。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乙国领馆可以行使领事裁判权,对王某进行审判并做出判决后,交由甲国予以执行


  B.由于张某曾从事过反对甲国政府的政治活动,因此乙国必须对张某进行庇护


  C.由于王某是乙国人,因此乙国驻甲国领事馆有权拒绝把王某交给甲国


  D.乙国可以对张某的涉嫌犯罪行为在乙国法院提起诉讼,但乙国没有把张某交给甲国审判的义务


  33.下列有关使馆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派遣国派遣除使馆馆长和武官以外的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员一般需接受国的同意


  B.接受国可以拒绝接受其所不同意的使馆人员,不需说明任何理由


  C.外交团一般是某一国驻另一国使馆的全体外交人员的称呼,可以从事政治性的活动


  D.接受国确认使馆馆长的身份的方式一般是由馆长递交国书


  34.识别是指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照某一法律观念对有关事实或问题进行分析,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的过程。下列各项中,属于识别的有哪些?( )


  A.在审理收养案件时确定当事人国籍和住所


  B.在审理民用航空运输案件时判断原告向被告的求偿是基于违约还是基于侵权


  C.审理涉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时确定被告非法所得的具体数额


  D.审理继承案件时确定死者遗留的一架私人飞机属于动产还是不动产


  35.中国甲公司(卖方,住所地在中国)和德国乙公司(买方,住所地在德国)在中国签订了一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就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诉至中国法院。假设德国不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则根据中国有关司法解释,下列说法或做法中不正确的有( )。


  A.双方约定合同争议适用德国法,但法院认为适用德国法将违反我国有关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因此适用了中国法


  B.双方约定合同争议适用英国法,但法院认为如果适用英国法将违反我国的公共利益,因此适用了中国法


  C.如果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应适用英国法,则我国法院应适用包括英国冲突法在内的英国法来处理这一纠纷


  D.双方没有就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作出约定,但合同约定在德国交货的应适用我国法


  36.韩国籍李某等三名未成年人在中国留学,三名未成年人的父母委托一韩国女教师朴谋为监护人与三名未成年人长期共同在北京的住所居住,以便三人可以同时受中文与韩文的双语教育,后李某的父母与朴谋因监护问题发生争议,诉至中国某法院,关于李某监护问题的法律适用,下列选项中哪几项是不正确的?( )


  A.适用于李某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B.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李某在中国有住所


  C.适用韩国法律,因为双方当事人都是韩国人


  D.可以适用韩国法,也可以适用中国法


  37.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的权利担保,下列各项说法符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的有( )。


  A.卖方应对其售出的货物保证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如不存在买方不知道的担保物权等


  B.在买方接受货物后,第三人通过司法程序指控买方所购的货物侵犯其知识产权,将由卖方替买方承担辩驳第三人指控的责任


  C.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仅限于依卖方所在国法律所规定的知识产权要求,即第三人的请求只有根据卖方所在地法律提出时才由卖方承担此种责任


  D.在卖方是根据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所生产的货物,这种知识产权的担保义务仍然要由卖方来承担


  38.根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的规定,中国入世后相继修改了三资企业法,下列哪项措施是为TRIMs所禁止的?( )


  A.规定企业在生产中必须使用的有关外国产品的最高比例


  B.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的进口产品数量或金额,以企业出口当地产品的数量或金额为限


  C.将企业可使用的外汇限制在与该企业外汇流入相关的水平,以此限制该企业当地生产所需或与当地生产相关的产品进口


  D.在外商投资的市场准入及经营要求方面存在的当地股权要求


  39.北京市律师协会在查处律师孙某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过程中,发现孙某在一刑事诉讼案件中指使当事人行贿,应当给予停止执业的处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律师协会可以直接给予孙某停止执业的处罚


  B.律师协会应当提交给市司法局处理


  C.律师协会应当提交给法院处理


  D.律师协会应当会同有关司法行政机关一起给予孙某停止执业的处罚


  40.下列关于公证代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张大妈要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她因为腿脚不灵活不方便出门,所以就委托她的小儿子代理办理


  B.高华股份有限公司要申请办理股份持有公证,那么应当由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去办理


  C.老李想办理关于债权债务关系的公证,但是因为山路塌方,他不能到市里的公证处去,于是打电话给公证员小宋,小宋答应代理老李在自己所在的公证处申办公证


  D.高先生常年居住在香港,欲委托其代理人王先生申办公证事项,那么高先生的委托书应当经过当地公证人公证或者司法部指定的机构、人员证明


  三、综合题


  1.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些不成立?( )


  A.《律师法》第13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此规定为义务性规则


  B.《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


  C.《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此规定为命令性规则


  D.《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2条规定:“军队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条例制定。”此规定为准用性规则


  2.下列不属于法律事件引起的法律关系的是( )。


  A.因人的出生产生的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法律关系


  B.由于人的死亡发生的财产继承关系


  C.因汽车发生车祸引起的保险赔偿法律关系


  D.因故意杀人产生的犯罪嫌疑人与侦查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


  3.以下关于宪法修改程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提案是启动宪法修改程序的第一阶段,从各国的规定看,只有议会和政府可以成为修宪提案权主体


  B.先决投票是将宪法修正案的草案提交宪法修改机关审议之前,由有关机关予以表决,以决定是否正式向宪法修改机关提出


  C.起草是指在决定宪法应该修改以后,由法定有权机关对决定修改的部分进行具体的草案拟定


  D.宪法修正案的批准是指宪法修正案依法定程序通过后,必须按照宪法规定由特定机关批准后方能生效


  4.下列关于行政区域的建置和划分说法正确的是( )。


  A.重庆市有权批准在丰都县增设一镇和巫山县减设一镇的建置


  B.云南省人民政府有权决定大理白族自治州下的某镇和某彝族民族乡的合并


  C.国务院有权决定天津市、福建省福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北京市大兴县、上海市杨浦区五角场镇的区域划分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批准山东省和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的建置


  5.2009年4月10日飞跃电器专营店前拉出一条横幅:本店低价出售一批电磁炉,欢迎广大顾客在5日内前来选购。李女士看到横幅后于第3天去购买,店员告诉她电磁炉已经卖完。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面的问题:


  (1)飞跃电器专营店对李女士没有买到电磁炉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


  A.飞跃电器专营店的横幅构成要约,应对李女士没有买到电磁炉承担相应责任


  B.飞跃电器专营店的横幅构成要约,但由于电磁炉已经卖完,其与李女士之间的买卖合同未成立,因此不应承担责任


  C.飞跃电器专营店的横幅不构成要约,因此其对李女士没有买到电磁炉不承担责任


  D.飞跃电器专营店的横幅构成要约,应赔偿李女士一个电磁炉


  (2)飞跃电器专营店明知这批电磁炉存在质量问题,但未向顾客明示,只是大力宣传这批电磁炉为低价销售,已购买这批电磁炉的张女士在使用时被漏电击伤,那么她可以采取下列哪种方式索赔?( )


  A.可以向飞跃电器专营店索赔,也可以向这批电磁炉的生产厂家索赔


  B.应当直接向电磁炉的生产厂家索赔


  C.只能向消费者协会申诉要求索赔


  D.应当直接向飞跃电器专营店索赔


  (3)飞跃电器专营店在横幅中指出该电磁炉没有内在缺陷,只因是老产品,预热速度较慢才低价处理的,且不退不换。则购买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电磁炉预热速度较慢应如何处理?( )


  A.购买者不可以要求退货,但可以要求飞跃电器专营店给予一定赔偿


  B.购买者可以要求飞跃电器专营店退货,但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C.购买者不可以要求退货,也不可以要求飞跃电器专营店给予赔偿


  D.购买者可以要求飞跃电器专营店退货,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6.下列关于国际责任的说法中,何者错误?( )


  A.可归因于国家行为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授权人员的行为,一般不包括这些机关或人员以一定资格执行职务内事项的越权或不法行为


  B.非洲联盟将一支维和部队交给非洲某国负责从事维和行动,若该部队在执行命令时造成大面积人员伤亡引起国际责任,则该责任应由非洲联盟承担


  C.某一国际条约要求成员国防止大规模侵犯人权事件的发生但并没有要求成员国采取具体措施,则只有大规模侵犯人权事件发生时,该成员国才构成违背义务


  D.如果国家违背国际义务的行为是行为人在极端紧急别无他法的情况下为挽救其或被其监护的人的生命而作出的,则可以排除不当性。即使造成更大的灾难或危及他国的根本利益


  7.下列关于我国区际司法协助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内地向香港送达司法文书,均由最高人民法院委托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进行


  B.委托送达司法文书的费用一律全免


  C.甲于2001年于珠海犯诈骗罪,后逃至澳门,2004年因某一合同违约纠纷案赴珠海作证,逗留6天,在此期间,不得因前述诈骗罪对其起诉、羁押


  D.台商乙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民事判决,应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


  8.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对外贸易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下列说法符合该法规定的是( )。


  A.对于进口货物侵犯我国知识产权的,我国可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侵权人生产、销售、的有关货物进口


  B.当知识产权权利人阻止被许可人对许可合同中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质疑以及进行强制性一揽子许可时,我国可以采取禁止进出口等措施进行制裁


  C.对于其他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未给予中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国民待遇的,中国可以对与该国家间的贸易采取必要措施


  D.《对外贸易法》对知识产权的规定涉及贸易方面,与我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并无矛盾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三个至上”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从三方面概括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实质,在法律思想史上第一次划清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界线。故A项正确。
  党的事业至上是党的性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故B项正确。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维护人民权益,是社会主义宪法法律的最高价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目的。故C项错误。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必须兼顾不同利益,必须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故D项正确。
  2.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现代国家里,民主政治首先就是民主法治。社会主义法治建立在社会主义民主基础上,只有通过民主的程序,社会主义法治才能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反映人民的心声。因此,A项正确。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和坚持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以社会主义国家全体公民为主体,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人民是法治的主体,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力,因此,C项正确。
  任何科学是对一定客观规律的揭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为指导,坚持从现阶段国情出发,系统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问题,是科学、先进的理念。因此,D项正确。
  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法治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理念渊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现既包含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又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因此,B项说法错误,当选。
  3.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众的法治思想。BC项属于邓小平理论法治思想的内容;D项属于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的法治思想。A项属于毛泽东思想中关于政权建设理论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渊源,但并不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内容。
  4.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A项错误在于法作为社会规范,不同于技术规范。技术规范的调整对象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法具有普遍性,这意味着法在生效范围内具有普及、统一适用的效力,但是法也具有民族性和区域性,在适用执行时可以变通规定,这属于法的普遍性的例外,故B项正确;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的,这里特指国家的权力机构,而村委会是属于村民自治的机构,不能行使国家权力,所以村规民约属于村民的自治规范,但不是法的范畴,故C项错误;权利义务模式是法律调整社会的一个特征,而其他规范也可能设置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但依据自然法则实现一定的后果,并不需要人们按照权利义务的模式来实现,所以自然法则是区别于法律的,故D项错误。
  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中考察的作用对象是人们相互的行为,是对大家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的一种预测,所以,C项当选。
  6.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A项规定为法律技术性事项;B项规定为法律原则;C项规定为法律概念;唯有D项符合要求。
  7.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法的效力。法律的生效时间主要有三种:(1)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2)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3)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因此,A项错误。
  8.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与道德的区别。法律和道德均属于上层建筑,是与经济基础相对而言的,选项A说法错误。
  “道德高于法律,法律必须服从道德”是自然法学派的观点,不是法律与道德区别的正确说法,选项B错误。
  法律靠国家强制力,道德靠内心良知,所以说法律强制是外在的,道德强制是内在的,故选项C正确。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不仅法律有阶级之分,而且道德也具有阶级性,因此并非具有普适性和永恒性,选项D错误。
  9.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综合考查法与其它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从诉讼审判方式来看,宗教宣誓有助于简化审判程序。同时,宗教宣扬的公正观念、诚实观念、容忍、爱心等对司法也有影响;宗教容忍观有利于减少诉讼。因此,A项正确。
  可诉性是法区别于一切行为规则的显著特征,法的可诉性还意味着争端和纠纷解决的终局性和最高权威性。道德不具有可诉性,主要表现为无形的舆论压力和良心谴责,且舆论的评价或谴责往往是多元的。因此,B项正确。
  科技进步对法律方法论的影响。法律和科技在方法论上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这不仅仅是由于法律问题常常涉及科学技术方面的内容,同时,科技的长足进步也为处理复杂的法律问题提供了新的具体手段。因此,C项正确。
  法的相对独立性不只是对经济基础的,也表现在对上层建筑诸因素的关系中。在此意义上,更可能深刻理解所谓法治政治。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也在一定程度或意义上影响法的发展变化。因此,D项错误。
  1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明德慎罚”的具体要求可以归纳为“实施德教,用刑宽缓”。其中“实施德教”是前提,是第一位的。
  1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秦代的刑罚制度。秦代的徒刑是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强制其服劳役的刑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妾、司寇等等。其中,城旦舂是指男犯筑城,女犯舂米,但实际从事的劳役并不限于筑城春米的一种刑罚方式。鬼薪、白粲是指男犯为祠祀鬼神伐薪,女犯为祠祀择米,但实际劳役也绝不止于为宗庙取薪择米;司寇,即伺寇,意为伺察寇盗,其刑轻于隶臣妾。
  12.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朱元璋在修订《大明律》的同时,为防止“法外遗奸”,又在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至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间,手订四编《大诰》,共236条,具有与《大明律》相同的法律效力。《明大诰》集中体现了朱元璋“重典治世”的思想。
  1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清代会审制度包括秋审、朝审和热审。秋审是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因在每年秋天(农历八月)举行得名。秋审审理对象是全国上报的斩、绞监候案件。朝审是对刑部判决的重案及京师附近的斩、绞监候案件进行的复审,于每年霜降后十日举行。热审是对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进行重审的制度,于每年小满后十日至立秋前一日举行而得名。三司会审是指由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组成的中央三大司法机关(称为三法司)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共同会审。故本题答案为B。
  14.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罗马法的发展。《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和《查士丁尼新律》合称为《国法大全》或《民法大全》,《国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已经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的阶段。
  1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加强行政权和中央集权是现代宪法的发展趋势之一。因此,A项正确。
  2004年全国人大第10届第2次全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18条对《宪法》序言第7段进行了修改,增加规定“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因此,B项错误。
  《立法法》第88条第(四)项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因此,C项正确。
  《宪法》第7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因此,D项正确。
  16.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历次宪法修正案对经济问题的规定。1988年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11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A项中的“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所以,A项错误。
  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并不涉及非公有制经济问题,B项中的“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属于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所以,B项错误。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属于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这是我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制度的最高保护。所以,C项正确。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属于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这一问题又进行了修改,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因此,D项错误。
  17.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立法法》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对于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的事项只能制定法律。所以,B、C、D错误。
  18.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宪法》第116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条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有关规定,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故选D。
  19.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的任职条件。《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4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据此可知,A项缺少“在外国无居留权”这个条件,因此错误。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0条第1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因此,B项正确。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6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据此可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任职资格中没有“在外国无居留权”这个条件。因此,C项错误。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8条第1款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担任。据此可知,D项中多了“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十五年”这个条件,因此错误。
  2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宪法》第92条,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128条,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第133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6条第1款,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0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可知,此题中不构成商业贿赂,是正当的竞争行为。
  22.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23.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产品质量法》第58条规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24.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商业银行法》第67条规定:“接管期限届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第6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管终止:(一)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接管延期届满;(二)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已恢复正常经营能力;(三)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被合并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故ABD正确,C不正确。
  2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了免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范围,包括: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所以,公安部颁发的奖金应当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所以,20万元的捐款经过批准后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因此本题应选C项。

  三、综合题
  1.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点为法律规则的分类。其分类如下:1.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义务性规则分为两种:(1)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2)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即禁止人们做出一定行为的规则。2.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3.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所谓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综上所述,B项属于确定性规则。C项属于禁止性规则。D项属于委任性规则。
  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法律事件。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权利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法律事件又可分成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前者如社会革命、战争等;后者如人的生老病死、自然灾害等,这两种事件对于特定的法律关系主体(当事人)而言,都是不可避免,是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但由于这些事件的出现,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就有可能产生,也有可能发生变更,甚至完全归于消灭。例如,由于人的出生便产生了父母与子女间的抚养关系和监护关系;而人的死亡却又导致抚养关系、夫妻关系或赡养关系的消灭和继承关系的产生,等等。故ABC都属于法律事件,D项属于法律行为。
  3.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提案是启动宪法修改程序的第一阶段,从各国的规定看,议会、政府或者公民个人都可以成为修宪提案权主体,故A项说法错误。宪法修正案的批准是指宪法修正案依法定程序通过后,按照宪法规定要由特定机关批准或者须经全民公决后方能生效,故D项说法错误。
  4.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决定行政区域建置与区域划分的主体。针对《宪法》第62条、第89条、第107条的规定进行整理如下:
  (1)下列机关有权建置行政区域: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因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批准山东省和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的建置,D项正确。
  ②国务院有权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
  ③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有权批准乡、民族乡、镇的建置。重庆市是我国的四大直辖市之一,有批准其下乡镇建置的权力,故有权批准在丰都县增设一镇和巫山县减设一镇的建置,A项正确。
  (2)下列机关有权决定行政区域的划分:
  ①国务院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区域划分。国务院有权决定天津市、福建省福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北京市大兴县的区域划分,但不决定上海市杨浦区五角场镇的区域划分,因为这属于上海市人民政府的权力范围。因此,C项错误。
  ②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有权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区域划分。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大理白族自治州下的某镇和某彝族民族乡的合并是符合《宪法》规定的,省政府对乡镇有建置和区域划分的权力。因此,B项正确。
  5.
  【正确答案】:(1)C
  (2)A
  (3)C
  【答案解析】:(1)本题考点是商场广告的法律性质。飞跃电器专营店拉出的横幅目的在于招揽顾客选购自己的商品,横幅中没有合同得以成立的主要条款,也没有表明飞跃电器专营店希望订立合同并愿受该意思表示的拘束,因此,该横幅只是要约邀请,不构成要约。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第2款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因此本题应选A项。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这批电磁炉所存在的瑕疵并没有导致对人身、财产的损害,只是在预热功能上达不到新产品的要求。飞跃电器专营店在销售过程中已经向购买者明示,则不再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因此购买者不可以要求退货,也不可以要求其给予赔偿。故C项正确。
  6.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可归因于国家行为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授权人员的行为,一般也包括他们以此种资格执行职务内事项时的越权或不法行为,因为外国很难判断他是否越权,同时这种判断越权的根据是国内法,而国内法的规定不能作为免除国际责任的理由,所以A错,应选。
  别国或国际组织交与一国支配的机关的行为,则在行使该支配权范围内的行为,视为支配国的国家行为。所以B错,应选。
  对于要求防止某一特定事件发生的义务,如果没有具体措施上的其它要求,只有该被预防的行为发生时,该国才构成违背义务。所以C正确,不选。
  危难或紧急状态可排除国家行为的不法性,但该危难或紧急状态需不是该国本身或协助造成,并不能造成跟危难同样或更大的灾难或危及他国的根本利益。所以D错,应选。
  7.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第2条规定:“双方送达司法文书,均须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文书可以直接委托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送达。”因此,A项错误。
  第8条规定:“委托送达司法文书费用互免。但委托方在委托书中请求以特定方式送达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负担。”因此,B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查取证的安排》第21条第2款规定:“证人、鉴定人在委托方地域内逗留期间,不得因在其离开受托方地域之前,在委托方境内所实施的行为或针对他所作的裁决而被刑事起诉、羁押,或者为履行刑罚或者其他处罚而被剥夺财产或者扣留身份证件,或者以任何方式对其人身自由加以限制。”因此,C项正确。
  最后,依据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第九条 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应当在该判决效力确定后二年内提出。因此,D项错误。
  8.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对外贸易法》第29条规定,对于进口货物侵犯我国知识产权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时,我国可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侵权人生产、销售的有关货物进口。因此,A项正确。
  第30条针对的是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对外贸易中滥用其专有权或优势地位的情况,对于知识产权权利人有阻止被许可人对许可合同中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质疑以及进行强制性一揽子许可等情况时,我国可以采取禁止进出口等措施进行制裁。因此,B项正确。
  第31条规定对于其他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未给予中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国民待遇的,中国可以对与该国家的贸易采取必要的措施。因此,C项正确。
  《对外贸易法》对知识产权的规定虽然涉及贸易方面,与我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并不冲突。因此,D项正确。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三个至上”的观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三个至上”在立法思想史上第一次划清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理念的界线


  B.党的事业至上是党的性质决定的


  C.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目的


  D.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必须兼顾不同利益


  2.下列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说法错误的是哪项?( )


  A.社会主义法治以社会主义民主为基础


  B.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法治思想既包含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又构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法制建设的根本目标,体现了最彻底的人民性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系统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问题


  3.以下观点不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是( )。


  A.毛泽东关于宪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


  B.用法律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C.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


  D.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4.下列关于法的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和技术规范具有相似性


  B.民族自治区可以对国家统一实行的法律进行变通执行,这体现了法的普遍性的例外


  C.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的,村委会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由村委会制定的村规民约对村民有约束力,也属于法的范畴


  D.法是以权利义务的模式来调整社会关系的,人们遵守一定的权利义务就能实现一定的后果。遵守自然法则的要求,同样也能实现一定的后果,所以自然法则也是法的范畴


  5.甲认为尽管道路上车辆众多,但只要人们遵守交通法规,各行其道,人们的安全就有保证。甲的这种观点在某种程度上说明法具有( )。


  A.评价作用


  B.强制作用


  C.预测作用


  D.教育作用


  6.下列哪一选项中的条文属于法律规则?( )


  A.《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第17条规定:“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水利部发布的《河道目标管理考评办法》(水管[1994]433号)同时废止。”


  B.《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3条规定:“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C.《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是指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外,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


  D.《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21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7.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一经公布即生效


  B.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


  C.在“从旧兼从轻”原则中,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我们也可以把这个原则称为“有利原则”


  D.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不然对那些不知道法律的公民就没有效力,即所谓“不知法者得免其罪”


  8.下列哪种表述属于法律和道德的区别?( )


  A.法律属于上层建筑,道德是社会基础


  B.道德高于法律,法律必须服从道德


  C.法律强制是外在的,道德强制是内在的


  D.法律有阶级之分,道德则具有普适性和永恒性


  9.下列关于法与道德、宗教、科学技术和政治关系的选项中表述不成立的是( )。


  A.宗教宣誓有助于简化审判程序,有时也有助于提高人们守法的自觉性


  B.法具有可诉性,而道德不具有可诉性


  C.法与科学技术在方法论上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科学技术对法律方法论有重要影响


  D.法的相对独立性只是对经济基础而言的,不表现在对其他上层建筑(如政治)的关系之中


  10.“明德慎罚”的前提是( )。


  A.德主刑辅


  B.实施德教


  C.以德配天


  D.用刑宽缓

  26.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1条第1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44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42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所以,选项B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该项不符合题干要求。
  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所以,选项C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该项不符合题干要求。
  选项D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的单方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该项也不符合题干要求。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27.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劳动合同的特殊条款。《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故A项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2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此,B项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C项说法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97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因此,D项说法错误。
  28.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因此,A项正确。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因此B项错误。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因此,C项错误。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因此,D项错误。
  29.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点为环境标准的制定和效力。《环境保护法》第9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因此,AB项正确。
  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权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因此,C项错误。
  《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因此,D项正确。
  3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联合国宪章义务的优先。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看:(1)国际层面上,国内立法不能改变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国家不得以其国内法规定来对抗其承担的国际义务或以国内法规定作为违背国际义务的理由来逃避其国际责任;因此,A项说法正确。
  同时,国际法不干预一国国内法的制定,除非该国承担了相关的国际义务。C项中我国即因承担了WTO的条约义务,所以需要遵守,否则可能承担一定的国际责任。因此,C项说法正确。
  (2)国内层面上,根据我国实践中的作法可分为三种情况:条约在国内直接适用;条约与相关国内法并行适用;条约须经国内立法转化才能适用。在民商事范围内,中国缔结的条约与国内法有不同规定时,条约在国内可以直接适用。因此,D项说法错误。
  《联合国宪章》第103条规定,如成员承担的其他义务与宪章义务冲突,则宪章义务优先。因此,B项说法正确。
  3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关于国家承认的方式,国际法没有统一而明确的要求。实践中,有明示承认与默认承认之区分。默示承认形式是指承认者不是通过明白的语言文字,而是通过与承认对象有关的行为表现出承认的意思。主要包括:与承认对象建立正式外交关系;与承认对象缔结正式的政治性条约;正式接受领事或正式投票支持参加政府间国际组织的行为一般也被认为是一种默示承认。但是,除非明确表示,下列行为一般不认为构成默示承认:共同参加多边国际会议或国际条约;建立非官方或非完全外交性质的某种机构;某些级别和范围的官员接触等。
  对交战团体的承认是在一国发生内战时,其他国家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承认反政府一方为交战团体的单方面行为。对反政府一方承认其为交战团体,引起承认国的中立的义务,而同时,交战团体在其控制地区有义务保障承认国国家和侨民的利益。
  32.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家责任的承担。根据国际法中关于行为归因于国家的规定,在一国领土上的被承认为叛乱运动的机关自身的行为,根据国际法不视为该国的国家行为。已经和正在组成新国家叛乱运动的行为,被视为已经或正在形成的新国家的行为。因此,本题选项C正确。
  3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外空法律制度,空间物体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发射国发射,应由其共同决定其中的一个国家进行登记,本案中甲国根据条约约定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登记是合法的,A选项错误。
  各国在获悉或发现航天器上的人员或空间物体在其管辖区域,应当采取一切可能的救援措施,并且及时通知发射国和联合国秘书长,对于发现的宇航员和空间物体应当送还发射国,选项B正确;
  空间物体的致损责任应由发射国承担,而非由登记国承担。因此,选项C错误;
  空间物体若导致地面上或飞行中的飞机损失,发射国应当承担绝对赔偿责任,而非过错赔偿责任。因此,选项D错误。
  34.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关于国际法在国内的适用与实践,一般分为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在国际层面,国内立法不能改变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因此国家不得以其国内法规定来逃避所应承担的国际义务。在国内层面,如果一国在国际法与国内法发生冲突时,由于适用其国内法造成其对国际法的违背,该国应对此承担相应的国家责任。
  对于三权分立的国家,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做出的行为均属于国家行为,对其所做出的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国家都应当承担国际责任。可见,甲国立法机构不是绝对无权通过与条约不一致的立法,只是甲国的这种做法将会导致国家对此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如果甲国政府做出违背条约的国内立法,应当承担国际法上的责任。综上所述,C项为正确选项。
  3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战时中立、战时平民的保护和战争的结束。中立国的权利包括(1)交战国必须尊重中立国的主权,不得在中立国领土或管辖区内从事战争行为。
  (2)交战国有义务采取措施,保证在其境内或管辖区内中立国人员的权益得到保护。
  (3)中立国有权与交战国的任一方保持正常的外交和商务关系。
  中立国的义务包括:(1)不作为义务:除向交战方提供人道主义医疗方面的帮助外,不得向交战国提供军事或经济支持,即使平等的提供给交战国双方也不允许。(2)防止义务:防止其领土内发生任何与战争有关的行为。(3)容忍义务:容忍交战国根据战争法对其国家或人民采取的有关措施,包括对有关船舶的临检,对从事非中立义务的船舶的拿捕、审判、处罚等。因此,A项说法错误。
  在军事占领下,占领当局只能在国际法许可的范围内行使军事管辖权,并对平民给予人道主义的待遇:(1)不剥夺平民的生存权;(2)对平民的人格、尊严、家庭和宗教信仰给予尊重;(3)不得对平民施以暴行、恐吓和侮辱,不得扣为人质或进行集体体罚或谋杀残害或用于实验;(4)不得用武力驱逐平民;(5)不得为获取情报强制平民;(6)不得强迫平民为部队服务;(7)不得侵犯平民的粮食和医药供应;(8)不得废除被占领国的现行法律和取消占领区原有法院和法官的地位并尊重现行法律。因此,B项错误,C项正确。
  战争的结束一般分两步:停止敌对行动和结束战争状态。
  第一步,事实上结束停止敌对行动:(1)停战;(2)无条件投降;(3)停火或休战。
  第二步,法律意义上结束战争状态:(1)缔结和平条约;(2)单方面宣布结束战争;(3)联合声明。但单方面结束战争只能由战胜国单方面做出。因此,D项错误。
  36.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法人的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在我国活动还需符合我国法,因此应当重叠适用法人的国籍法和我国法;(2)法人国籍国为其注册登记国;(3)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4)法人如果有两个以上营业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为准,没有营业所的,以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准,因此,本案中GM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应重叠适用其国籍国即澳大利亚法和中国法,所以A错,B对;住所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即新加坡,故C错;营业所为与纠纷由最密切联系的中国的营业所,故D错。
  37.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准据法是指经冲突规范指定援用来具体确定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特定实体法,本案中只有最后被适用的美国继承实体法才是本案的准据法,选项AB都错误;本案中美国法院最终适用美国继承法做出判决的行为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间接反致,选项C错误,D正确。
  38.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我国相关规定主要有:(1)《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所有权关系,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2)船舶所有权。《海商法》第270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4)船舶抵押权。《海商法》第271条: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故B错。(5)船舶优先权。《海商法》第272条: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C对。(6)我国《民用航空法》规定,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以及抵押权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故D对。
  39.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民法通则》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了,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住所地法律。但中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民通意见》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如果两者不一致,由人民法院选择适用。因此AB正确。
  《海商法》第273条第1款,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第2款,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第3款,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损害赔偿均使用船旗国法律,故C错。
  《海商法》第274条,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理算地法律。D正确。
  4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航空器的法律适用。《民航法》第186条规定,民用航空器抵押权适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第185条规定,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第187条规定,优先权(19条援救报酬和保管维护费用)适用法院地法。
  4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对于人民法院就承认外国法院离婚的判决作出的裁定不得上诉。
  4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DDP术语又称完税交货,卖方的责任是在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将货物交给买方,并承担交货前的风险和费用,所以卖方的交货责任是在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完成的,故B项正确;另外,卖方要负责运输保险以及进口清关手续,DDP是13个贸易术语中,惟一一个由卖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的,故而卖方的责任也最大,所以A项正确;对于保险合同,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上“无义务”,这是因为在DDP术语中,运输途中的风险是由卖方承担的,所以卖方是否投保完全出于其自愿,即使其不投保,一旦发生风险对买方的利益也不会产生影响,所以C项正确;至于D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明确规定:“卖方必须给予买方有关货物发运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货物而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所以,D项是错误的。
  4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案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属于倒签提单而非预借提单,选项A错误;根据《汉堡规则》,承运人应当承担延迟责任,选项B正确;银行在信用证机制下只承担单证、单单表面相符的责任,选项C错误;根据UCP600,开证行的审单期不得超过收单翌日起5个工作日,选项D错误。
  44.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案货物损失是船舶不适航所致,承运人不能免责,选项A错误;FOB(帕拉那河港)中帕拉那河港为装运港,是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选项B正确;本案货损不属于平安险的承保范围,选项C错误;本案货物损失无欺诈性质,不涉及止付令的问题,选项D错误。
  4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我国《对外贸易法》,我国对货物进出口实行统一的目录管理制度。货物分为禁止进出口的货物、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和自由进出口的货物。
  46.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在来源国已经优先征税的情况下,居住国必须采取措施来避免或缓解国际双重征税。就国内税法所采取的解决国际双重征税的措施而言,主要包括免税法、抵免法、税收饶让抵免等。(1)免税法,是指居住国一方对本国居民来源于来源国的已经在来源国纳税的跨国所得,在一定条件下放弃居民税收管辖权。(2)抵免法,是指居住国按照居民纳税人的境外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的全额为基数计算其应纳税额,但对居民纳税人已经在来源国缴纳的所得税或财产税额,允许从居住国应纳税额中扣除。这是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的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方法。(3)税收饶让抵免,是指资本输入国为了使其为鼓励吸引外来投资所减免的税收优惠能够在税收抵免制下,与资本输出国签订双边税收协定中要求对方实行税收饶让抵免,即居住国对其居民因来源地国实行税收减免优惠而未实际缴纳的那部分税额,应视同已经缴纳那样给与抵免或扣减。故正确答案选C。
  47.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1条第1款规定:法官审理案件应当保持中立。法官中立地位的要求,主要是确保法官始终处在中立裁判的地位,而不偏向任何一方当事人。同时,法官在宣判前,不得通过言语、表情或者行为流露自己对裁判结果的观点或者态度。法官在调解案件时也应当注意言行审慎,避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对其公正性产生合理的怀疑。故选C项。
  48.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法官的任职条件。《法官法》第9条规定,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二十三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五)身体健康;(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本法施行前的审判人员不具备前款第六项规定的条件的,应当接受培训,具体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适用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法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第1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A项中,张某因过失伤害罪受过3年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符合担任法官的消极条件,故不能担任法官,不该选;B项中,李某被开除公职,符合担任法官的消极条件,故不能担任法官,不该选;C项中,王某作为法学硕士要担任省高级法院的法官须从事法律工作满两年,而其刚毕业,显然不符合担任法官的积极条件,所以也不能担任法官,不选;D项中,孙某,因作整形手术失败,与患者发生纠纷,赔偿患者巨额损失,这是民事纠纷,不符合第10条规定的两种情形之一,同时作为具有法律知识的医学博士,从事法律工作满两年且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符合担任法官的条件,属应选项。
  49.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检察委员会委员的任免。《检察官法》第12条第3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本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5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律师职业行为规范,律师可以做广告,但不得乱许诺、高收费、搞风险代理、不敬业尽职、挖墙脚争案源,故A错误;法官职业道德要求法官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依法判案,故B错误;《公证法》42条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私自出具公证书的;(二)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三)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的;(四)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的;(五)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应当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故C错误;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是对法律工作者的一般要求。故D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才能保证人的尊严、价值和主体性得到尊重,保证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才能创造一个充满活力的、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古代法治的根本缺陷在于,普通公民没有成为法治的主体,法治只是统治阶级治国安邦的工具,“依法治国”演变为“依法治民”,难以跳出人治的范畴。现代法治的优势和成功之处在于,国家不仅要依靠法律的强制力、规定性来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更重要的是用法律来限制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权力,以平等地保障公民的权利,使普通公民成为法治的主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我们必须把公民权利作为构成社会关系和法律秩序的本位性要素。公民权利的平等保护不仅是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的体现,而且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乃至整个社会发展的一切重要指标。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反映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现代法治理念,它既有包容一切先进的法治理念的进步性,又有立足现实、强调历史发展阶段的具体性。忽略其进步性,容易导致迁就人治的现实倾向;忽略其具体性,则容易导致超越现实可能性的空想或思想混乱。
  2.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了对法律价值的理解。选项A的错误在于过于绝对地树立了正义的优先地位。实际上,“自由”并不比“正义”次要。选项C中所说的效率,属于法律的一般价值,但并不是说,它就不是法律追求的价值。程序法中有关诉讼时效、审限的规定都是法律追求效率价值的具体体现。选项D的错误更加明显,在很多时候各个价值之间互相冲突,需要人们在个案中作出取舍。
  3.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根据效力的不同,法律渊源可以分为正式法律渊源与非正式法律渊源。正式法律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能够直接作为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规范来源。正式法律渊源主要为制定法,即不同国家机关根据具体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非正式法律渊源是指那些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却具有法律意义并可能构成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准则来源,如正义标准、理性标准、公共政策、习惯等。正是因为非正式法律渊源的存在,所以正式的法律渊源并不是法官审理案件的唯一依据。为了保证法官判决的公正性,基本的正义观念、社会习俗等准则来源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判决过程。但是,这些准则来源显然与成文法不同,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这些因素并不能产生法律上的直接约束力。虽然法官无法从这种法律渊源中获得合法性与法律约束力,但是它们可以作为证明判决具备实质合理性的基础。法官的判决必然建立在正式法律渊源之上,而对于非正式法律渊源而言,虽然法官同样需要在判决中予以考虑,但是这种考虑并非必然。因此,A、B、D项正确。
  4.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的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之间所形成的一种法律关系,其主要特征是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一方是行政机关、授权组织或者受委托行使行政权的组织,另一方是行政相对人。B项中的税务局不是在行使行政权,因此不应选。
  5.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此点考查的主要是法的实施的含义。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法是一种行为规范。法在被制定出来后实施前,只是一种“书本上的法律”,处在应然状态;法的实施,就是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使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成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状态进到实然状态。因此,AB项正确。
  法律的实现是将法的实施的过程性与法的实效的结果性结合的一个概念。因此,C项错误。
  法的实施是人们施行法律,使法从应然状态到实然状态的过程和活动;它也不同于法的实效,法的实效是法律被人们实际施行的状态和程度,侧重于结果。因此,D项错误。
  6.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法的继承和法的移植。所谓法的继承,指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之间的承接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受。所谓法的移植,指对外国法,包括国际法或国际惯例进行借鉴、消化、吸收,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法的移植具有横向性。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就此认为法的继承就只能发生在一国的先后法律之间,比如制定较晚的《德国民法典》对制定较早的《法国民法典》部分原则内容的吸收、继承也可以被称为法的继承。因为当制定《德国民法典》的时候,《法国民法典》还在生效使用,所以也可以看作是法的移植。所以,法的继承是可能与法的移植相重合的,选项D的说法就是错误的。而选项ABC正确说明了法的继承和法的移植的特征,是正确的。
  7.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人权是法的源泉,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是立法和执法所应坚持的最低人道主义标准。选项A的表述正确。对人权的保护必须依靠法律,因为法律具有强制力。我国的实践证明,如果没有法律的保护,人权将不能在现实生活中充分实现。选项B的表述正确。人权首先是一种道德权利,它的第一个层次表现为应有权利。只有人权为法律确定后才能转变为法律权利。因此,人权是法律权利的基础,而不是相反,故C项的表述错误。D项描述了当今世界的一个事实,是正确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8.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秦统治者经过长期的司法实践,总结前代的经验,围绕犯罪主体、客体、动机和后果以及其他因素而形成了一些刑罚适用原则,主要有:区分故意与过失的原则、盗窃按赃值定罪的原则、共犯罪与集团犯罪加重处罚的原则、累犯加重原则、教唆犯罪加重处罚的原则、自首减轻处罚的原则、诬告反坐原则。
  9.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英国法。英国法最初的源头是习惯法,但随着王权的强大和皇室司法机构的建立,逐渐形成了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三大法律渊源,普通法和衡平法都是判例法。因此,A项说法错误。
  英国是现代陪审制的发源地。陪审团的职责是就案件的事实部分进行裁决,法官则在陪审团裁决的基础上就法律问题进行判决。陪审团裁决一般不允许上诉,但当法官认为陪审团的裁决存在重大错误时,可以加以撤销,重新组织陪审团审判。因此,B项说法正确。
  现行的英国法院组织从层次上可分为高级法院(分为上议院、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和最高法院)、低级法院;从审理案件的性质上分民事法院、刑事法院。其中上议院由大法官、前任大法官和法律贵族组成,是实际上的最高法院,但可上诉到上议院的案件极少;最高法院名为“最高”,却并非民刑案件的最高审级,它包括上诉法院、高等法院和皇家刑事法院三个部分。因此,C项说法错误。
  英国法上的事务律师主要从事一般的法律事务,可以在低级法院出庭辩护,但不能在高级法院出庭。因此,D项说法错误。
  10.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英美法系的特点。英美法系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第二,以日耳曼法为历史渊源;普通法系的核心--英国法,是在较为纯粹的日耳曼法--盎格鲁?撒克逊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第三,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判例法是在法官的长期审判实践中逐渐创造出来的,法官的判决本身具有立法的意义,普通法系素有“法官造法”之称。第四,以归纳为主要推理方法;第五,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因此,本题的选项B“以罗马法为历史渊源,同时受到日耳曼法的强烈影响”是错误的,正确答案为ACD。
  11.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人权宣言》的主要内容。ABC选项均为《人权宣言》中提出的民主法制原则。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规定法国实行责任内阁制,这部宪法最终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制。所以,D错误。
  12.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资产阶级宪法分类既包括传统的宪法分类,也包括现代的宪法分类。所以A项表述正确。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才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1215年英国的《自由大宪章》是协定宪法,而不是钦定宪法;当法律同现实脱节的时候,宪法是虚假的,当它们一致的时候,宪法便不是虚假的,这句话是列宁说的。所以,B、C、D的表述是错误的。
  13.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因此,A项错误。
  《选举法》第35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由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因此,B项错误。
  《选举法》第47条规定,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罢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须经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罢免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因此,C项错误。
  《选举法》第27条规定,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并应当发给选民证。因此,D项正确。
  14.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三)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十七)决定特赦。”
  15.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责任制原则是国家机关依法对其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后果承担责任的原则。由于各种国家机关行使的国家权力的性质不同,我国宪法规定了两种责任制:集体负责制和个人负责制。集体负责制是合议制机关在决定问题时,由全体组成人员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集体组织中每个成员的地位和权利平等,任何人都没有特殊权利,由集体承担责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都适用集体负责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3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设检察长一人,副检察长和检察员若干人。检察长统一领导检察院的工作。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在检察长的主持下,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如果检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意多数人的决定,可以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故A正确,C错误。
  个人负责制亦称首长负责制。它是国家特定机关在行使职权时,由首长个人决定并承担责任的一种领导体制。首长负责制分工明确,在执行决定时可以避免无人负责或推卸责任现象,能够充分发挥首长个人智慧和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各级行政机关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都实行个人负责制。故BD正确。
  16.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专门人民检察院只有军事检察院和铁路运输检察院,没有海事检察院。故A说法错误。
  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故B说法错误。
  省一级人民检察院和县一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在工矿区、农垦区设置人民检察院作为派出机构。故C说法错误。
  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因此,D项说法正确。
  17.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没有任期的限制。因此,A项错误。
  《宪法》第87条第2款规定,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因此,B项正确。
  《宪法》第79条第3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因此,C项正确。
  《宪法》第124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宪法》第130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因此,D项正确。
  18.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反垄断法》第46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19.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0.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知A项正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4条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根据该法第32条第(四)项规定,消费者协会的职能之一是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因此,B项正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本题中,因甲公司明知该药是劣药仍出售,构成欺诈,甲公司应双倍返还价款。因此,C项正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本案中农药是劣药,甲公司以次充好进行销售的行为,该村农民可以向当地工商局举报要求对甲公司进行罚款。因此,D项正确。

  21.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食品安全法》第60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第61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食品行业协会等组织、消费者需要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
  22.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74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二)未经批准分立、合并或者违反规定对变更事项不报批的;(三)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四)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的;(五)未经批准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的;(六)未经批准买卖政府债券或者发行、买卖金融债券的;(七)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八)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的。第77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拒绝或者阻碍中国人民银行检查监督的;(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和统计报表的;(三)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的。由上法条可知,选项BD应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查处。
  23.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2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故AB项正确,CD项错误。
  24.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本题中雷蒙在我国工作居住不满一年,故其在我国境内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收入不需要根据本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ABD项正确。
  25.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劳动合同法》第51条第2款规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因此,A项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55条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因此,B项正确。另外,根据该规定可知,一般情况下个人劳动合同的效力优于集体劳动合同的效力,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低于集体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时,适用集体劳动合同。因此,D项错误。
  《劳动合同法》第54条第1款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因此,C项错误。
  26.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A项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因此,B项错误。
  《劳动合同法》第83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CD项正确。
  27.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根据以上规定可知,政府只能划拨国有土地,不能划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给建设单位,A选项中县政府将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划拨给国家机关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故错误。
  B选项符合《土地管理法》第54条第(一)项的军事用地的规定,故正确。
  C选项中,虽然是用于经济适用房的开发,但是并不符合公益事业用地等划拨方式的适用范围,故错误。
  D选项符合《土地管理法》第54条第(三)项的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的规定,故正确。
  28.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环境保护法》第43条:违反本法规的,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知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因此,A项说法错误。
  《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因此,B项错误。
  《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据此可知,环境污染中污染方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只要不能提供法定的免责事由的,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29.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国家主权或主权,是国家的根本属性,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统治权力。
  内政的实质是国家基于其管辖的领土而行使主权的表现,包括建立国家政权体制和建立社会、经济、教育、文化等制度,处理其立法、行政、司法事务,以及制定对外政策、开展对外交往等所有方面的措施和行动。
  30.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领水是国家管辖下的全部水域,包括内水和领海。内陆国没有领海,但可以有内陆水,比如湖泊河流等。所以A正确,不选。
  多国河流是流经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领土的河流,其流经各国的河段分别属于各国领土。由于多国河流的使用一般涉及流经各国的利益,因此对多国河流的航行、使用和管理等事项,一般应由有关国家协议解决。每一沿岸国在行使权利时都应兼顾其他沿岸国的利益。所以B正确,不选。
  注意割让分为强制性和非强制性,非强制性割让在现代国际法上仍然是合法有效的。所以C错,应选。
  除群岛水域和国际航行海峡之外,无害通过只针对外国船舶通过沿海国的领海而言。领海上空沿海国享有领空主权。至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地位不影响其上空的公海地位,实行公海六大自由中的飞越自由。所以D错,应选。
  31.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专属经济区须经宣告,沿海国对其专属经济区享有一项主权权利(自然资源)和三项管辖权(人工岛屿和设施、海洋科研和海洋环保),公海的六大自由中其他沿海国还享有航行、飞越和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本题中甲国渔船涉嫌在专属经济区捕鱼,侵害了沿海国对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当然沿海国可以采取措施。但专属经济区制度要求:(1)对被捕的船只及其船员,在其提出适当的保证书或担保后,应迅速予以释放,故B错。(2)沿海国对仅违反渔业法规的处罚,除有相反协议,不得包括监禁或任何形式的体罚。故A错。(3)在逮捕或扣留外国船只时,沿海国应通过适当途径将所采取措施和随后进行的体罚迅速通知船旗国。故C错。
  D项涉及外交保护。其条件包括:(1)所受侵害是由于被保护人受侵害时所在国的国家不当行为所致(一般包括,国民被非法逮捕或拘禁;国民的财产或利益被非法剥夺;受到歧视性待遇;被拒绝司法),(2)具有保护国持续的国籍,(3)用尽当地救济。同时,外交保护是国家的权力,而非义务。故D正确,不选。
  32.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庇护是指一国对于遭到外国追诉或迫害而前来避难的外国人,准予入境和居留,给予保护,并拒绝将其引渡给另一国的行为。庇护是国家基于领土主权而引申出的权力,国家没有必须给予庇护的义务。关于领土以外的庇护,最常见的是指利用国家在外国的外交或领事机构馆舍、船舶或飞机等场所进行的庇护。这种庇护是没有一般国际法根据的,而且常常导致对国际法其他规则的违背。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领事馆不能从事与领事职务无关的其他活动,更没有领事裁判权,也无权进行庇护,故C项做法错误。
  引渡是一国将处于本国境内的被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经判刑的人,应外国国家的请求,送交该外国审判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在国际法中,国家一般没有引渡的义务,当他国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提出引渡时,一国可以自由裁量。
  33.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使馆人员由派遣国任命。派遣国派遣使馆馆长和武官之前,需征求接受国的同意;使馆的其他人员派遣国可直接委派,但如果委派接受国国籍或第三国国籍的人为使馆外交人员,须经接受国同意。接受国拒绝派遣国使馆人员,不需说明任何理由。递交国书是接受国确认使馆馆长身份,接受其履行职务的开始。可以看出B、D项是正确的。
  狭义外交团是指在一国的所有外国使馆的馆长组成的团体。广义的外交团则包括其他所有的外交人员,甚至包括其家属。外交团不具有任何法律职能,不能从事任何政治性的活动或干涉接受国的内政,作用主要是在礼仪方面,如参加接受国的庆典或国宴时,由团长代表各国使节致词。可以看出C项是错误的。
  34.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识别又称定性和归类,是指法院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照某一法律观念对有关的事实或问题进行分析,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的行为,选项BD属于识别;选项AC都是对案件所涉事实问题的认定,不属于识别。本题选项BD正确。
  35.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最高法《关于审理涉外民事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强行性法律法规的,不发生适用外国法的效力,直接适用我国法。因此A正确。
  该规定第7条规定,适用外国法违反我国公共利益的,直接适用我国法。这是买卖合同争议解决中的公共秩序保留,B对。涉外民商事合同应适用的法律只包括实体法,不包括冲突法和程序法。即我国不承认反致,故C错。
  该规定允许当事人就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作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但如果合同在买方所在地谈判订立,或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交货的,适用买方住所地法,故D错。
  36.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监护适用被监护人本国法,但是,被监护人在我国有住所的,适用我国法律,B项正确。
  37.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权利担保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即所有权担保和知识产权担保。所有权担保是指卖方应对其售出的货物保证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要求的货物,如不存在买方不知道的担保物权等,因此,A项是正确的。
  知识产权担保是指卖方所出售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依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在买方接受货物后,第三人通过司法程序指控买方所购的货物侵犯其知识产权,将由卖方向买方承担辩驳第三人指控的责任,因此,B项正确。
  当然这种知识产权担保的义务不是无限制的,包括地域限制和时间限制以及其他限制,其中地域限制中第三人的请求应是根据合同中订明的货物使用地或转售地国家的法律提出的,在没有这类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适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国法律确定,因此,C项的答案过于绝对,错误。
  另外依公约第42条第(2)款的规定,在卖方是根据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所生产的货物,这种知识产权的担保义务要由买方来承担,卖方不承担此类货物的知识产权担保责任,因此,D项错误。
  38.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规定,在不损害《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994》中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各成员不得实施任何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994》第3条第4款国民待遇原则或第11条一般性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不一致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与国民待遇原则不符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有:(1)当地成分要求,即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一定数量金额或最低比例的当地产品;(2)贸易平衡要求,即将企业购买或使用的进口产品限制在与其出口的当地产品的数量或价值相当的水平。
  与一般性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不符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有:(1)贸易平衡要求;(2)进口用汇限制,即企业进行生产所需的进口被限制在属于该企业流入的外汇的一定数量内;(3)国内销售要求,即要求企业的产品必须有一部分在国内销售。
  《TRIMs协议》禁止的是违反GATT国民待遇原则和数量限制原则的投资措施,而不是禁止一切投资措施。“当地股权要求”虽不符合国民待遇,但它并没对外国进口产品有任何歧视,因而《TRIMs协议》并不对其加以禁止。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A、B、C都是为TRIMs协议所禁止的,D则不禁止。
  39.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律师法》第49条规定,律师有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如果应处以停止执业处罚的,应当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即司法局给予处罚。
  40.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公证程序。《公证程序规则》第11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因此,A项错误。
  《公证程序规则》第10条第2款规定,法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代表。因此,B项正确。
  《公证程序规则》第11条第2款规定,公证员、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申办公证。因此,C项错误。
  《公证程序规则》第12条第1款规定,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申办涉及继承、财产权益处分、人身关系变更等重要公证事项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其居住地的公证人(机构)公证,或者经司法部指定的机构、人员证明。因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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