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公民安娜认为,其州议会颁布的关于禁止黑人进入白人学校学习的法律违反宪法的“平等保护”条款。根据美国法律,安娜应该向下列哪一法院起诉?
A.联邦最高法院
B.位于亚特兰大的联邦地区法院
C.佐治亚州地区法院
D.联邦权利申诉法院
答案:B
解析:美国有两套法院组织系统:联邦法院组织系统和州法院组织系统。联邦法院系统包括联邦最高法院、联邦上诉法院和联邦地区法院。联邦法院负责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是否违宪。因为安娜认为佐治亚州颁布的法律违反宪法,因此她应该到联邦法院起诉,而针对州议会的法律的诉讼,要到联邦地方法院起诉。所以本题应该选B项。
2.下列哪一选项是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的分类标准?
A.宪法文件的有无
B.制定主体的特定性
C.制定程序的严格与否
D.宪法典的有无
答案:D
解析: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的分类是英国学者J·普莱士1884年在牛津大学讲学时首次提出的宪法分类,这种宪法分类所依据的标准是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所以本题应该选D项。
3.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职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A.国务院总理
B.国家副主席
C.军委副主席
D.国务院副总理
答案:B
解析:《宪法》第7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根据《宪法》第62条第(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所以A项的国务院总理和D项的国务院副总理,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根据《宪法》第62条第(六)项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所以ACD三项都是错误的,本题应选B项。
4.下列法律中,哪一部不属于我国的基本法律?
A.《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答案:C
解析:我国的基本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本题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属于我国的基本法律。而《国家赔偿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所以不是我国的基本法律。因此,本题应该选C项。
5.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根据选举法,该委员会受下列哪一机构的领导?
A.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B.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
C.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D.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
答案:B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7条第2款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所以本题应选B项。
6.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矿藏和水流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B.在直接选举中,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3日以前公布
C.货币发行权是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之一
D.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中央军委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答案:C
解析:《宪法》第9条第1款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根据该规定可知,矿藏与水流专属于国家所有,所以,A项说法错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31条第1款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公布。所以,B项错误。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11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港元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定货币,继续流通。港币的发行权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港币的发行须有百分之百的准备金。港币的发行制度和准备金制度,由法律规定。所以,C项正确。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4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所以,D项错误。
7.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关于全国人大审议立法议案的法定通过人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B.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C.法律的制定,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D.法律的制定,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答案:C
解析:《宪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所以ABD三项的表述错误,C项的表述正确。
8.关于《宪法》对自然人的适用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我国宪法适用于一切拥有中国国籍的人
B.对于因出生取得国籍的确定,我国采取出生地主义和血统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C.侨居在国外的华侨受中国宪法保护
D.宪法也同等地适用于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
答案:D
解析:我国的宪法适用于所有中国公民,《宪法》第33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以我国宪法适用于一切拥有中国国籍的人,所以A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国籍的取得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因出身而取得,一种是加入国籍。对因出身取得国籍,我国采用出生地主义和血统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所谓出生地主义就是以出生地作为子女取得国籍的依据,不问其父母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所谓血统主义是指确定一个人的国籍以他出生时父母的国籍为准,不问其出生地国。我国《国籍法》第4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第6条规定,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所以B项也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因为我国宪法适用于所有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所以侨居在外国的华侨也受中国宪法的保护,所以C项也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外国人和外国法人在一定的条件下成为基本权利主题,在享有基本权利的范围内,宪法效力适用于外国人和外国法人。所以D项所表述的“宪法也同等地适用于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表述是错误的,应选。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宪法》的规定,无需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国家主席即可行使下列哪些职权?
A.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
B.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
C.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
D.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答案:AB
解析:《宪法》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宪法》第8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国家主席行使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和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的职权需要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而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和接受外国使节不需要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所以本题应选AB两项。
2.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
B.会议主席团设常务主席若干人,轮流担任会议执行主席
C.3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就国家生活和国计民生的任何问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
D.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由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是否终止审议
答案:BCD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5条第1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所以A项的表述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第6条规定,主席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互推若干人轮流担任会议的执行主席。主席团推选常务主席若干人,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所以,B项表述中会议主席团设常务主席若干人是正确的,而轮流担任会议的执行主席的是主席团互推出来的人员。所以B项的表述是错误的,应当选。
第10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而根据《宪法》第62条的规定,国家生活和国计民生的任何问题,并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所以C项的表述是错误的,应当选。
第11条规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所以D项的表述也是错误的,应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CD三项。
3.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权利属于公民的政治自由?
A.言论自由
B.出版自由
C.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D.宗教信仰自由
答案:ABC
解析:政治自由是指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公民的政治自由包括: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而宗教信仰并不属于政治的范畴,因此宗教信仰自由不是政治自由。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BC三项。
4.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权利属于公民的人格尊严?
A.公民的姓名权
B.公民的肖像权
C.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D.公民的荣誉权
答案:ABCD
解析: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平等的人的资格和权利应该受到国家的承认和尊重,包括与公民人身存在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人格尊严的法律表现是公民的人格权。《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四项。
5.《选举法》以专章规定了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和补选的措施。关于代表的罢免,下列哪些选项符合《选举法》的规定?
A.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
B.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将决议报送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C.罢免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过半数的代表通过
D.罢免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常委会成员2/3多数通过
答案:AC
解析:《选举法》的规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有选民直接选举产生。《选举法》第47条第1款规定,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因此,A项说法正确,B项说法错误。
《选举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选举产生,是间接选举。同时,《选举法》第47条第2款的规定,罢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须经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罢免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因此,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C两项。
6.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应当遵守下列哪些规定?
A.必须有负责人
B.必须在举行日期的5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
C.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组织或参加任何集会、游行、示威
答案:ABC
解析:《集会游行示威法》第8条第1款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因此,A项说法正确。
第8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法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因此,B项说法正确。
第15条规定,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所以,C项说法正确。
第16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组织或者参加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责、义务的集会、游行、示威。因此,D项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