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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二卷模拟题4

  一、单项选择题


  第1题 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 效。人民法院应如伺处理?(  )


  A.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B.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C.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D.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B 见《婚姻法解释(一)》第8条,如果是无效的婚姻,无效的理由一经消失,一方如果请求无效,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第2题 宏大商业公司有一座六层的办公楼。7月,宏大商业公司向A银行贷款,将该办公楼抵押给A银行。12月,宏大商业公司因一购销合同与志新贸易有限公司发生纠纷,志新贸易有限公司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受诉法院裁定将宏大商业公司办公楼查封。在下列选项中哪个是正确的?(  )。


  A.法院所作的裁定是错误的,因该办公楼已事先抵押给了A银行


  B.法院可以作出裁定,但应事先征得A银行同意


  C.法院可以作出裁定,A银行对该办公楼仍有优先受偿权


  D.法院怍出裁定是正确的,但A银行因此对该办公楼丧失优先受偿权


  【正确答案】:C 《民诉意见》第10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第3题 关于民事案件的执行,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生效的民事判决一律由第一审法院负责执行


  B.执行员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通知,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前,才能强制执行


  C.民事调解书不可强制执行


  D.执行程序可因案外人的异议而中止


  【正确答案】:D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1条第1款规定,生效的民事判决除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外,还可以由与第一审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可知,如果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执行人员是可以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所以B项错误。调解书也是执行依据之一,C项表述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案外人的异议可以导致执行程序的中止,所以D项正确。


  第4题 甲起诉乙要求支付货款,并赔偿违约造成的可预见的损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


  A.一审判决乙应支付货款,乙上诉后,法院发现一审漏判违约损失的,可以直接发回重审


  B.在第二审申发现乙是挂靠在丙公司之下的,法院可以依职权追加丙,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


  C.在二审中乙提出甲的货物有问题,要求针对质量问题赔偿其受到的损失,法院调解不成的,需要发回重审


  D.在二审中甲又提出要求乙支付迟延履行利息,二审法院调解不成的,告知其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D 在二审中发现一审漏审、漏判诉讼请求,遗漏必要共同诉讼人,调解不成,发回重审。二审中新增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的,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


  第5题 某公司白领在海淀区租住了一套三居室,由于公司经营业绩不佳,不能按时发放工资,导致该白领拖欠半年房屋租金9000元。现房主向法院起诉要求该白领支付拖欠的9000元租金,则此案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


  A.该白领拖欠的半年租金9000元


  B.房主提出主张所依据的房主与该白领之间存在的房屋租赁关系


  C.房主、白领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


  D.房主向法院提出的请求白领支付拖欠的半年租金的请求


  【正确答案】:B 诉讼标的是指双方当事人争议的、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A项是诉讼标的物,B项属于诉讼标的,C项为诉讼法律关系,D项属于诉讼请求。


  第6题 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


  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


  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A 【考点】遗失物、善意取得


  【详解】根据《物权法》第106条和第109条规定,本案中,奇石本为甲所有,作为遗失物,是甲不慎丢失的动产,并非是无主物。乙不能基于先占取得奇石的所有权,而应当将该遗失物归还失主。乙将该奇石配上基座的行为属于动产和动产的附合,即两个动产的相互结合,非经毁损不能分离或分离在经济上不合理,而非加工,即一方使用他人的财产加工改造为具有更高价值的财产。对于合成物的归属应当考虑各动产所有人财产的价值,区分主物与从物。对于奇石和基座而言,奇石自然是主物而基座是从物,该奇石应归所有人甲所有。乙不能取得该奇石的所有权。善意取得制度要求受让人必须是通过交换善意有偿取得,而不能是通过继承、赠与等无偿方式。对于丙而言,因其是无偿从无权占有人乙处取得奇石,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也不能取得该奇石的所有权。此时,所有权人甲可以向无权占有人丙追索。


  第7题 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4万元、1万元、3万元购买了一辆汽车用于轮流使用。后来由于使用不便,有人提议将汽车处理掉,但三人意见并不一致。在以下哪种情形下,上述建议可以实施?(  )


  A.甲、乙同意,丙反对


  B.甲、丙同意,乙反对


  C.乙、丙同意,甲反对


  D.甲、乙、丙三人必须都同意


  【正确答案】:B 根据《物权法》第97条规定,本题中,甲、乙、丙三人依出资份额对汽车享有权利,属按份共有,故对汽车处分须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即甲、丙同意时方可实施,正确答案为B、D项说法过于绝对,应予排除。


  第8题 某县的甲公司未经漫画家乙许可,将其创作的一幅漫画作品作为新产品的商标使用,并于2003年3月3曰被核准注册。乙认为其著作权受到侵害,与甲发生纠纷。乙应当采取下列哪种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A.向甲公司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侵犯著作权之诉


  B.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之诉


  C.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


  D.请求商标局裁定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


  【正确答案】:C


  【详解】根据《商标法》第31条、第41条第2款规定,本题中,漫画家乙在甲公司申请商标注册之前即拥有合法的著作权,甲公司未经乙许可,将其创作的一幅漫画作品作为新产品的商标使用,侵犯了乙的在先权利,因此其有权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因此,正确答案应当是C。


  第9题 家住上海的王甲继承其父遗产房屋三间,后将其改为铺面经营小商品。在北京工作的王乙(王甲之弟)知道此事后,认为自己并没有放弃继承权,故与王甲交涉。王甲对此不予理睬,王乙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李某向法院主张自己作为被继承人的养子,拥有继承权,并通过法定程序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了诉讼。诉讼中,李某认为自己与王氏两兄弟关系不错,担心打官司会伤了和气,便退出了诉讼。不久,李认为退出不妥,又向法院要求参加诉讼。针对本案的具体情况和诉讼法理论,下列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  )


  A.作为诉讼参加人,李某不能重复参加本案诉讼


  B.根据诚信原则,李某不能再参加本案诉讼


  C.在最后一次庭审辩论终结之前,李某均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D.只有在开庭审理之前,李某才能再参加本案诉讼


  【正确答案】:C


  【详解】C。根据《民诉意见》第54条规定,本案属于必要共同诉讼,李某的诉讼地位并非有独立请 求权的第三人,即使李某没有提出诉讼,人民法院也应该依职权追加。


  第10题 甲与乙对一古董所有权发生争议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丙声称古董属自己所有,主张对古董的所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如丙没有起诉,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追加其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如丙起诉后认为受案法院无管辖权,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C.如丙起诉后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当视为撤诉


  D.如丙起诉后,甲与乙达成协议经法院同意而撤诉,应当驳回丙的起诉


  【正确答案】:C


  【详解】本题中丙主张对甲、乙之间争议的古董享有所有权,故丙在甲、乙之间的诉讼中为有独立请 求权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追加,故A项说法错 误,不选。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不是本诉的当事人,无权对本诉的管辖权提出异 议。如果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受诉法院的管辖。如果是 受诉法院通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该第三人如认为受诉法院对他的诉讼无管辖权,可以拒绝 参加诉讼,以原告身份另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而不必提出管辖权异议。故B项说法错误,不 选。根据《民诉意见》第159条规定,C项说法正确,应选。根据《民诉意见》第160条规定,D项说法 错误,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C。


  第11题 中国学者王某在法国完成一项产品发明。2008年12月3日,王某在我国一学术研讨会上介绍了他的这项发明成果。2009年6月16日,出席过这次研讨会的某研究所工程师张某,将这项成果作为他自己的非职务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09年5月5日,王某以这项成果在法国提出专利申请。2010年4月28日,王某又以同一成果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同时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并提交有关文件。关于本案,以下意见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张某申请在先,按照先申请原则,享有专利申请权


  B.王某享有国外优先权,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其申请日为2009年5月5日


  C.王某是中国人,不应享有国外优先权,但张某不是真正的发明人,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其申请日应为2010年4月28日


  D.王某的发明已丧失新颖性,应驳回双方的申请


  【正确答案】:B 根据《专利法》第29条第1款规定,王某因在国外已先申请,专利中请权应归属于王某,选 B项。


  第12题 居民甲与金山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商品房一套的合同,后因甲未按约定付款。金山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甲付清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中,甲的妻子乙向法院主张甲患有精神病,没有辨别行为的能力,要求法院认定购房合同无效。关于本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院应当通知甲的妻子作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出庭进行诉讼


  B.由乙或金山公司申请对甲进行鉴定,鉴定过程中,诉讼继续进行


  C.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对甲进行鉴定


  D.乙或金山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应裁定诉讼中止


  【正确答案】:D


  【详解】首先可以确定A选项是错误的,因为对于甲的行为能力问题尚需经过法定的程序进行认定,而在此之前尚不能确定甲是否需要法定诉讼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至于有关甲的行为能力的鉴定,又存在两个问题:第一是谁有权启动;第二是鉴定期间诉讼程序如何处理。根据《民诉意见》第193条规定,在本题中,甲的妻子和金山公司都是利害关系人,都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甲无行为能力。故应选D。


  第13题 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三在一次长途旅行中,所乘坐的汽车冲入河中,现已下落不明4年,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其有唯一的继承人,即刚满10岁的儿子。现就张三的退伙相关事宜,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哪项?(  )


  A.张三发生车祸事故当日起视为退伙


  B.从继承之日开始,张三的儿子立即依法取得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C.即使合伙人李四、王五、赵六一致同意,但张三的儿子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因此不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D.若张三的儿子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则该普通合伙企业需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正确答案】:D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50条规定,BC错D对。


  根据该法第48条规定:“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可知A错误。


  第14题 2004年,河北省甲市乙区人民法院在对一起侵权纠纷案件的判决依法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发现被 告应当归还的部分财物还存放在其居住在河南省甲市两县的表兄家中。于是,甲市乙区人民法院委托丙县 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丙县人民法院在收到乙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函件后对委托执行的生效判决进行了仔细的 审查,认为该判决证据不足,拒绝对其进行执行。甲市乙区人民法院无奈,请求其上级人民法院甲市中级 人民法院指令丙县人民法院执行,被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拒绝。关于本案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


  A.因为被执行的财产在丙县,甲市乙区人民法院可以委托丙县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也可以直接到当地执行


  B.丙县人民法院可以对委托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进行实体审查,如果发现判决有错误可以向委托法院提出建议


  C.丙县人民法院应当接受委托法院的请求进行执行,不得拒绝执行


  D.丙县人民法院拒绝执行时,甲市乙区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其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丙县人民法院执行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委托执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6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30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1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民诉意见》第261条规定:“受委托人民法院在接到委托函后,无权对委托执行的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实体审查;执行中发现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有错误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民法院反映。”《民诉意见》第259条规定:“被执行人、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也可以直接到当地执行。”根据上述规定,ACD项都是正确的,B项错误,因为受委托法院无权对委托执行的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实体审查。


  第15题 甲银行与乙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甲银行借款250万元给乙公司,乙公司以一幢竣工不久的价值280万元的综合服务楼设定抵押。借款尚未到期,综合服务楼由于严重的施工质量问题而垮塌。该楼施工单位为丙建筑工程公司。因综合服务楼垮塌,乙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恶化,其债权人丁、戊等均上门讨债,并要求乙公司将丙建筑公司所赔付款项在各债权人之间公平分配。对此,甲银行表示异议。通过诉讼,丙公司赔偿数额为180万元,甲银行债权已届清偿期。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丙公司赔偿款应由甲银行优先获得清偿


  B.丙公司赔偿款应由向乙公司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平均分配


  C.丙公司赔偿款应由乙公司决定向谁清偿


  D.丙公司赔偿款应由乙公司全体债权人平均分配


  【正确答案】:A 本题涉及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问题。依《物权法》第174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第16题 甲县居民刘某与乙县大江房地产公司在丙县售房处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大江公司在丁县所建住房1套。双方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可以向甲县法院或者丙县法院起诉。后因房屋面积发生争议,刘某欲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管辖权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县和丙县法院有管辖权


  B.只有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C.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D.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B 【考点】专属管辖


  【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和第34条第(三)项规定,本题中纠纷应由房屋所在地丁县法 院管辖,故应选B。


  第17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类权利不能设定权利质权?(  )


  A.专利权


  B.应收账款债权


  C.可以转让的股权


  D.房屋所有权


  【正确答案】:D 【考点】权利质权的标的


  【详解】权利质押制度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清偿,将其除财产所有权以外的可让与的财 产权利设定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权利以拍卖、变卖、转让、兑现、使用等方式 实现其债权的法律制度。根据《物权法》第223条规定,选项ABE均为权利质权的标的,选项D应为抵 押权而非权利质权的标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为D。


  第18题 甲乙丙丁4人组成一个运输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规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某日,丁为合伙企业运送石材,路遇法院拍卖房屋,丁想替合伙企业竞买该房,于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将石材质押给徐某,借得20万元,竞买了房子。徐某的债权若得不到实现,应当向谁主张权利?(  )


  A.应当要求丁承担清偿责任


  B.应当要求甲、乙、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应当要求甲、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应当要求甲、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正确答案】:D 【考点】有限合伙的责任分担


  【详解】《合伙企业法》第68条第1款、第76条规定,在有限合伙人擅自对外代表合伙进行交易的情 况下,该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应一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D项正确。


  第19题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


  B.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的,其成员不得少于5人


  C.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必须由全体职工选举产生


  D.董事的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以连任


  【正确答案】:A 根据《公司法》第52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 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 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可知A正确,BC错误。《公司法》第46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 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可见D错误。


  第20题 甲教授完成一本学术专著,现有以下人员主张自己也是书的作者。其中下列谁的理由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  )


  A.乙主任:“我曾经为这个课题申请经费进行了组织协调,并主持过这个课题的研讨会。”


  B.丙研究生:“我曾经为甲教授的这项研究查找资料,还帮他抄写过一部分手稿。”


  C.丁讲师:“我曾经撰写过该书的两章,尽管甲教授后来对这两章作了较大的修改,但基本保持了原稿的结构和内容。”


  D.戊教授:“甲教授在研究这个课题时,曾多次与我讨论有关的学术问题,我提出的一些意见已被他采纳。”


  【正确答案】:C 依《著作权法》第11条的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


  作者。另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条的规定,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 作品的智力活动。而某一课题的协调、主持者,或为他人创造查资料、誊写及与创作者讨论的人均不能视 为作者,他们的行为均不构成创作,故应排除A、B、D选项。在选项C中,尽管甲教授曾对丁讲师撰写 的两章进行过修改,但丁讲师的撰写行为仍构成创作,故其应列为本书作者之一。本题应选C项。


  第21题 下列关于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某电脑公司甲销售1000台电视机给乙公司,后乙公司发现甲的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电视机的业务,因此有权请求法院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


  B.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甲在公司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越权以公司的名义向不知情的某钟表厂购买了一批名贵手表,总计货款12万元,公司有权请求法院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


  C.甲将其手表放在乙处保存,乙擅将手表卖予丙,甲并不知此情况,并在10天后表示将手表赠与乙,届甲知晓乙在此之前擅自卖出手表,因此甲有权请求法院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


  D.甲邪教组织与雕塑师乙订立合同,约定由乙为其制作一组邪教宣传雕像,市民丙知晓后,有权请求法院确认该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D 依《合同法解释(一)》第10条规定,A中甲乙之间买卖电视机的合同虽超越了甲的经营范围,但并未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故合法有效。因此,A不正确。依《合同法》第50条规定,B不正确。依《合同法》第51条规定,C项中乙无权处分甲的手表后,甲表示将手表赠与乙,虽甲此时不知乙无权处分行为的存在,但不影响乙取得手表的处分权,依法买卖合同有效。但是甲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合同。C不正确。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D中甲乙之间达成的合同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属无效合同。因此,D正确。


  第22题 以下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采取的企业形式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


  A.取得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一定是有限责任公司


  B.中外合资企业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


  C.外资企业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


  D.三者都可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正确答案】:C 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4条的规定,合作企业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为有限责任公司。可知A正确;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4条可知,合营企业的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故B正确;根据《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8条可知,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但是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所以C错误当选。D正确。


  第23题 李某诉赵某解除收养关系,一审判决解除收养关系,赵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和解,维持收养关系,向法院申请撤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二审法院应当准许当事人的撤诉申请


  B.二审法院可以依当事人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C.二审法院可以直接改判


  D.二审法院可以裁定撤销原判


  【正确答案】:A 【考点】二审程序中和解的处理


  【详解】《民诉意见》第191条规定,当事人在二审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故本题应选A。


  第24题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在下列哪一情况下,法院对其主张可予以支持?(  )


  A.本人陈述前后一致


  B.对方当事人认可


  C.陈述人具有较高信用度


  D.陈述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正确答案】:B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6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因此,B选项正确。


  第25题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承担责任?(  )


  A.仍应承担责任


  B.不再承担责任


  C.仍应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D.仍应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2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正确答案】:C 《个人独资企业》第28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该5年期间为除斥期间。故答案为C。


  第26题 甲隐瞒自己已经结婚的事实,骗取大龄女青年乙的爱情,与乙于2007年举行教堂婚礼,开始以夫 妻名义共同生活。后乙发现实情,遂不愿与甲共同生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倘若其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乙可以诉诸法院,主张离婚


  B.倘若其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乙可以诉诸法院,主张原婚姻无效


  C.倘若其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乙可以诉诸法院,撤销婚姻


  D.倘若其没有补办结婚登记手续,乙可以诉诸法院,主张解除同居关系


  【正确答案】:D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当事人可以诉请解除。本题正确答案为D。


  第27题 某小学组织春游,队伍行进中某班班主任张某和其他教师闲谈,未跟进照顾本班学生。该班学生李某私自离队购买食物,与小贩刘某发生争执被打伤。对李某的人身损害,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B.某小学应承担赔偿责任


  C.某小学应与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某小学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考点】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中的侵权行为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本题中,小贩刘某将李某打伤,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作为班主任的张某未跟进照顾学生也有过错,故学校 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本题正确答案应当是D。


  第28题 甲的汇票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公告期满后无人申报权利,甲申请法院作出了除权判决。后乙主张对该票据享有票据权利,只是因为客观原因而没能在判决前向法院申报权利。乙可以采取哪种法律对策?(  )


  A.申请法院撤销该除权判决


  B.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作出除权判决的法院起诉


  C.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申请法院对该案件进行再审


  D.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之内,向作出除权判决的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B 【考点】公示催告程序经过后利害关系人的救济


  【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B为正确选项。


  第29题 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女友乙作生日礼物,乙不知 本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晓该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给乙,对于乙的付款请求,下 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根据票据无因性原则,银行应当支付


  B.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


  C.虽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但因乙不知情,银行应支付


  D.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且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


  【正确答案】:D 【考点】票据善意取得与票据付款请求权问题


  【详解】根据《票据法》第10条和第11条第1款的规定,除了法律规定的税收、继承、赠与这三种情况之外,票据的取得必须支付对价和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否则即不能取得票据权利。具体到本案中,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其行为既无对价,又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因此不能取得票据权利。另根据票据善意取得的规定,票据受让人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从而取得票据权利。而本案中,乙虽然不知本票系甲拾得,但由于其是无偿取得该票据,因此银行可以拒绝乙所提出的付款请求。由此可知,本题的答案为D。


  第30题 甲、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代办托运。甲遂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乙为收货人。运输途中,因丙的驾驶员丁的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无法向乙按约交货。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B.乙应当向丙要求赔偿损失


  C.乙尚未取得货物所有权


  D.丁应对甲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A 【考点】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合同的相对性


  【详解】根据《合同法》第121条规定,本案中甲由于丙的原因不能向乙按约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 约责任。乙和丙之间并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基于合同的相对性,乙不能要求丙承当赔偿责任。甲在向乙 承担违约责任后,可向丙主张赔偿,由于丁是丙的工作人员,因此丁不对甲承担责任,而应由甲直接向丙 主张。另外,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代办托运的情况下,货物交承运人即为交付,所以乙已取得货 物所有权。综上所述,本题应选A。


  第31题 甲与乙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甲向某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准备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甲为了能够尽快结案,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乙也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因此,法院不可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B.法院有权将普通程序审理转为简易程序,因此,甲、乙的意见无意义


  C.甲、乙可以自愿协商选择适用简易程序,无须经法院同意


  D.甲、乙有权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但须经法院同意


  【正确答案】:D 【考点】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转换


  【详解】根据《民事简易程序规定》第2条规定,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具备如下条件:受 案法院为基层人民法院;当事人各方就转为简易程序审理自愿达成合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所以D为 正确选项。


  第32题 王某与周某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周某婚后即辞去工作在家奉养公婆,照顾小孩。王某长期在外地工作,后与李某同居,周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周某的下列哪些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


  A.由于自己为家庭生活付出较多义务,故请求王某予以补偿


  B.由于自己专门为家庭生活操持,未参加工作,故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双方约定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的协议显失公平,归于无效


  C.由于离婚后生活困难,请求王某给予适当帮助


  D.由于王某与他人同居导致双方离婚,请求王某给予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B 根据《婚姻法》第40、42、46条,A、C、D项应得到法院支持。


  第33题 丁某于2005年5月为其9周岁的儿子丁海购买一份人身保险。至2008年9月,丁某已支付了3年多的保险费。当年1O月,丁海患病住院,因医院误诊误治致残。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丁某可以在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同时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B.应当先由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再由保险公司向医院追偿


  C.丁某应先向医院索赔,若医院拒绝赔偿或无法足额赔偿,再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D.丁某不能用诉讼方式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正确答案】:A 本题主要考查人身保险事故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根据《保险法》第46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所以A正确应当选。由于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性,出险后被保险人可以同时向保险公司和医院索赔而不分时间先后,故B、C错误不选。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法》第38条规定,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注意主体不是被保险人不能以诉讼方式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故D错误。


  第34题 甲与乙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乙的父亲在2011年出国则将房屋出售给甲。此条款属于:(  )


  A.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


  B.附生效条件的民事行为


  C.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D.无效民事行为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注意在本题中,由于加了“2011年”的限制,因此乙的父亲在这一年中是否能出国是个不确定的事实,故属于附条件的民事行为,选B。


  第35题 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某案,发现张某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而一、二审法院将其遗漏。在这种情况下该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可以通知张某参加诉讼,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二审判决,发回二审法院重审


  B.可以通知张某参加诉讼,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C.应当直接裁定撤销二审判决,发回二审法院重审


  D.只能直接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正确答案】:B 【考点】再审程序中发现遗漏当事人的处理


  【详解】根据《民诉意见》第211条规定,故本题应选B。


  第36题 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哪一种民事裁定、决定,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复议?(  )


  A.关于先予执行的裁定


  B.关于回避问题的决定


  C.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D.关于罚款的决定


  【正确答案】:C 【考点】民事诉讼中可以申请复议的情形


  【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8条、第99条、第105条第3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本题选C,只能上诉而不能申请复议。


  第37题 2006年12月3日,甲向乙借款30万元,并且以自己的在建房屋作为担保。双方约定,在甲向乙交付借款后15天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但是,在款项交付15天后甲拒绝办理登记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抵押权未设定


  B.抵押合同不生效


  C.抵押合同效力待定


  D.抵押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A 《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本题中,虽然甲与乙未办理抵押登记,但是抵押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承担其他违约责任。但是,因为抵押权未登记,所以抵押权不生效。因此,A选项正确。


  第38题 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B.承揽合同的承揽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C.没有约定保管期间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D.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正确答案】:C 【考点】合同的解除


  【详解】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受到限制,并不能任意解除合同,故选项A错误。根据《合同法》第268条规定,承揽人没有任意解除权,故选项8错误。根据《合同法》第376条规定,对于没有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而解除保管合同。故选项C正确。根据《合同法》第424条,居间人不具备任意解除权,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当是C。


  第39题 下列哪一种民事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  )


  A.甲起诉请求乙停止损害其名誉


  B.丙起诉丁请求撤销二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C.男方起诉前妻,请求将二人之子判归前妻抚养


  D.王某起诉李某,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正确答案】:A 依据当事人诉请法院裁判的目的和内容的不同,可以将诉分为三种: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


  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要求判令另一方当事人履行特定民事义务的请求。履行特定义务的方式通常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本题中A选项是给付之诉;8选项是确认之诉;C选项是变更之诉;D选项是变更之诉。


  第40题 某诗人署名“漫动的音符”,在甲网站发表题为“天堂向左”的诗作,乙出版社的《现代诗集》收录该诗,丙教材编写单位将该诗作为范文编人《语文》教材,丁文学网站转载了该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该诗人在甲网站署名方式不合法


  B.“天堂向左”在《现代诗集》中被正式发表


  C.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D.丁网站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而转载,构成侵权行为


  【正确答案】:C


  【详解】在A选项中,著作权人有署名权,其可以自由署名,所以该选项错误。在B选项中,在著作权人通过网络发表之际,“天堂向左”已被正式发表,所以该选项错误。在C选项中,《著作权法》规定, 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 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 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 他权利。所以,C选项正确。在D选项中,丁网站未经著作权人诗人同意而转载,侵害了其信息网络传播 权,构成侵权行为。但是,仅诗人是著作权人,甲网站不享有相应权利,丁网站转载并不需要甲网站的同 意,所以D选项错误。


  第41题 依我国现行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遭条款的合同


  C.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正确答案】:A 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由以上法条可知,A项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或撤销。 B、C项是无效条款或合同;D项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第42题 户口在甲市A区的刘力与户口在B区的张新于1999年5月结婚后,即随刘力居住在B区张新家中,2000年4月,因感情不和,刘力搬回自己在A区的家中居住。2000年9月,张新以感情不和为由向刘力婚后的居住地8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B区法院受理案件后,经查发现2000年4月刘力就已搬回A区,于是以B区未形成刘力的经常居住地为由将案件移送至A区人民法院。A区人民法院接到移送后,经查发现1999年12月因工作关系,刘力的户口已迁至C区,并开始住进单位宿舍。此时,A区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做?(  )


  A.将案件移送给刘某现在户口所在地的C区人民法院


  B.报请自己与B区法院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C.将案件退回B区人民法院


  D.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D 《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移送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43题 张某打算自己投资设立一企业从事商贸业务。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商贸业务


  B.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从事商贸业务


  C.如果张某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则该企业不能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


  D.如果张某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该公司可以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


  【正确答案】:C 【考点】普通合伙人的资格


  【详解】本题的难点在于如何取舍C项和D项。《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而《合伙企业法》仅在第3条对普通合伙人资格作出正面限制:“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由此可见,二法的规定有不尽一致之处。由于《合伙企业法》的生效时间比《公司法》晚,故在解释上应当倾向于采取《合伙企业法》不限制公司充当普通合伙人的方案,将之作为《公司法》第15条中的“法律另有规定”处理。由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再入伙合伙企业, D项正确。C项于法无据,错误。答案为C。


  第44题 甲向乙公司出售货物一批,乙公司向甲开出了为期6个月的商业汇票一张。10天后,甲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5日后,丙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现发现丙未满16周岁。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


  A.丙的签章无效,但丁取得的汇票有效


  B.丙的签章无效,丁取得的汇票无效


  C.丙的签章有效,丁取得的汇票有效


  D.丙的签章有效,但丁取得的汇票无效


  【正确答案】:A 《票据法》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蔽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丁取得的汇票的效力。故本题选择A项。


  第45题 在下列情形中,当事人钱某所行使的权利属于抗辩权的是:(  )


  A.赵某向钱某请求返还200元钱,钱某以从未欠赵某钱为由予以拒绝,经查,钱某所言属实


  B.赵某向钱某请求返还200元钱,钱某以赵某之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予以拒绝


  C.赵某欺诈钱某而订立买卖合同,赵某请求钱某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钱某则主张撤销合同


  D.赵某因货物买卖享有对钱某的金钱债权200元,钱某因劳务而对赵某享有200元的报酬请求权,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赵某向钱某主张给付,钱某则称双方债务抵销


  【正确答案】:B 抗辩权是指对抗对方请求权的权利,其目的在于延缓请求权的行使或使请求权归于消灭。A项属于否认权而B项属于抗辩权。否认权与抗辩权的区别是,抗辩权是针对请求权而言的,没有请求权就没有抗辩权。抗辩权以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为条件,而行使否认权的一方与对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C项撤销权属于形成权。D项中行使的是抵销权,属于形成权。


  第46题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何种情形下仲裁协议有效?(  )


  A.约定的仲裁事项属于平等主体之间有关人身关系的纠纷


  B.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C.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因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无效


  D.仲裁条款约定“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地处北京市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正确答案】:C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形下无效:(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4)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该仲裁协议元效;(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故ABD均无效,另依《仲裁法》第19条的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故C当选。


  第47题 甲厂于10月4日到乙公司购买一批原料,当场提货并付款2.5万元。次日,甲厂因货物质量不合格,将这批原料退回乙公司,乙公司签收,但未退款。10月7日,甲厂到乙公司购买电器一批,价款2.8万元,提货时与乙公司约定2日内付款。2日期满,甲厂未付款,乙公司上门催收。甲厂认为前后债务相抵,只需支付3000元。双方发生争议,依据债的消灭原理,下列对此案的处理意见哪项是正确的?(  )


  A.甲厂应先付给乙公司2.8万元,再请求乙公司退款2.5万元


  B.乙公司应先退给甲厂2.5万元,再请求甲厂付款2.8万元


  C.甲厂付给乙公司3000元,双方了结债务


  D.甲厂应先付给乙公司1.4万元,待乙公司退款之后,再付给1.4万元


  【正确答案】:C 根据《合同法》第99条,抵销是以自己的债权充抵自己的债务。甲厂向乙公司主张抵销权,即可发生抵销的效力,因此选择C项。


  第48题 甲乙在某市的花园小区高档住宅买了一套房子,约定按份共有,双方的份额均为50%。后来丙买下了甲、乙隔壁的房屋。甲、乙将房屋装修后出租给丁。因甲、乙打算做一笔生意,于是决定向戊借款,并以此房子作抵押并办理了登记。后来甲因出国急需用钱,欲将自己对该套房子的一半产权转让。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乙、丙、丁、戊都有优先购买权


  B.丁的优先购买权属于第一顺位


  C.假设戊购得甲的份额,不论在该房屋上是否有后顺位的抵押权,戊享有的抵押权消灭


  D.甲若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乙,丁仍然可以依照原来的租赁合同享有权利


  【正确答案】:D 依《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 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 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而抵押权人戊和邻居 丙没有优先购买权。所以A项错误,乙、丁均有优先购买权,但乙居于首位,因为乙的优先购买权的基础 是共有关系,基础关系是所有权,物权优于债权,所以8项错误。根据《担保法解释》的规定,同一财产 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 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戊购得甲的份额,只能成为房屋的共有人,如果有后顺位抵押权存在,戊 的抵押权的存在对其还是有法律意义的,此时抵押权不消灭。因此C项说法错误。依《合同法》第229条 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故D项说法正确。


  第49题 下列登记中,仅具有对抗效力的是:(  )


  A.甲宅基地的抵押登记


  B.乙轿车的抵押登记


  C.关于丙的婚姻登记


  D.丁企业的正在建造的楼房的登记


  【正确答案】:B 根据《物权法》第180条、第187条、第188条规定,AD均不入选,B入选。《婚姻法》第 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 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可见,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生效要件,C不入选。


  第50题 下面哪些选项不影响仲裁程序进行?(  )


  A.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


  B.被申请人未提交书面答辩


  C.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D.仲裁请求的变更或反诉的提出


  【正确答案】:A 参见《仲裁法》第25条第2款、第27条、第37条第2款、第42条第2款。


  二、多项选择题


  第51题 甲在继承巨额遗产届,设立了一个残疾人救助基金会,并设立了章程,基金具体事务委托乙公司进行管理。按照章程的规定,乙公司用此笔基金的一半投资国债,另外一半投资股票,获得的利润用于残疾人救助。同时按照委托协议,乙公司从利润中收取一定比例报酬。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哪些?(  )


  A.此残疾人救助基金会属于社团法人


  B.此残疾人救助基金会不属于营利法人


  C.此残疾人救助基金会的意思机关为甲


  D.乙公司实际管理基金并收取报酬,为该残疾人救助基金会的内部机关


  【正确答案】:A,C,D 在法人的分类上,以其成立的基础为标准,可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社团法人是以人的存在为成立基础,并以章程作为活动依据的法人。财团法人是以捐助的财产为成立的基础,并以捐助的目的和设立的章程为活动依据的法人。A项错误。营利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所谓以营利为目的,是指法人必须从事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的目的在于获取超出资本的利润并将其分配给投资者。虽然此基金会进行投资,但这是为了发展目的的事业而进行的,不属于营利法人中的营利,营利法人中的营利指的是将所得利益分配给其构成人员。所以B项正确。财团法人没有自己的成员,故没有自己的意思机关。其按照设立人的意思进行管理。D项中乙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不可能是另一个法人的机关。所以C、D项说法错误。


  第52题 某公司于1994年12月10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公告取得一注册商标,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至2004年12月10日


  B.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至2016年12月10日


  C.注册商标有效期满,该公司若要继续使用,可于2004年6月11日至2005年6月11日以前申请办理商标续展手续


  D.若该公司因连续3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销该注册商标,自撤销之日起1年内,若另一家公司在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使用该商标,商标局可以核准


  【正确答案】:A,C 《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由此可知, A项说法正确,B项错误。根据《商标法》第38条,C对。《商标法》第46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根据此条,D项亦错误。


  第53题 甲于1990年收养乙,当时乙6岁。十几年来,甲抚养乙长大。2007年,乙遇到女友丙,两人相恋。但丙嫌弃甲老迈,不愿与甲共同生活,要求乙与甲解除收养关系。若乙要求与甲解除收养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若收养关系解除后,甲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则甲仍有权要求乙给予生活费


  B.甲有权要求乙补偿乙受抚养期间的生活费


  C.甲有权要求乙补偿乙受抚养期间的教育费


  D.甲因此事感觉生活无望,极度痛苦,几度自杀未成功,因此甲有权要求乙补偿其给自己造成的精神损害


  【正确答案】:A,B,C 根据《收养法》第30条规定,本案例中,乙遗弃甲,属于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乙应当补偿其受抚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而且如果甲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乙仍然有义务给付甲生活费。所以ABC正确。至于D项无法律依据,不当选。


  第54题 黄某与甲村签订了鱼塘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中约定:承包期5年,承包人黄某每年向村里上交承包费10000元,由黄某自担承包风险。黄某签订了承包合同后,精心经营鱼塘,年底向村里上交10000元且有盈余。第二年年底,黄某再次如数上交承包费,并因养鱼而使家境大为改善。王某是甲村的村长,见承包鱼塘有利可图,便以承包指标偏低为由,通过村委会宣布和黄某的承包合同解除,转而将鱼塘承包给自己的亲戚魏某,承包期5年,承包费每年12000元。黄某找王某要求继续承包鱼塘,被王某拒绝。第三年6月,黄某去法院起诉,要求继续承包鱼塘,并要求村委会赔偿因其无理解除合同给自己带来的一切损失。下列关于两份承包合同的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A.甲村与黄某的承包经营合同有效


  B.甲村与魏某的承包经营合同无效


  C.甲村与魏某的承包经营合同本身有效,因未进行变更登记,故魏某不能取得承包经营权


  D.甲村调整和黄某的承包合同的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A,B,D 根据《物权法》第130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 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办理。承包期 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不得收回承包地。甲村与黄某的承包经营合同有效,甲村与魏某的承包经营合 同无效。甲村无法定单方解除合同的事由,就已经发包的承包标的再次发包的行为无效。


  第55题 北京甲公司与天津乙公司发生服装买卖合同纠纷,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约定并请求仲裁庭在裁决书中不要写明下列事项。对此请求,下列哪些事项仲裁庭不能准许?(  )


  A.仲裁请求


  B.争议事实


  C.裁决理由


  D.仲裁费用


  【正确答案】:A,D 《仲裁法》第54条:“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仲裁属于民间性的纠纷解决方式,因此更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如果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当予以准许。


  第56题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下列哪些情形下仲裁协议无效?(  )


  A.约定的仲裁事项属于平等主体之间有关人身关系的纠纷


  B.约定的仲裁事项是不动产纠纷,在民事诉讼法上属于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


  C.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因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无效


  D.仲裁条款约定,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地处北京市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正确答案】:A,D 【考点】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事由


  【详解】《仲裁法》第2条、第3条,平等主体问的有关人身关系的纠纷不能仲裁,此类仲裁协议无效。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它排除了诉讼当事人以协议的方式选择国内的其他法院管辖,但并未排除当事人选择仲裁的权利。根据《仲裁法》第19条规定,合同虽因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无效,但仲裁协议仍然有效。选项D对仲裁委员会的约定不明确。


  第57题 下列哪些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诉讼,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


  A.劳务合同纠纷


  B.宅基地纠纷


  C.著作权纠纷


  D.继承纠纷


  【正确答案】:A,B,D 【考点】简易程序中应当先行调解的案件范围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本题答案是 ABD。


  第58题 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200吨,约定交货期限为2007年9月30日,付款期限为2007年10月31日。9月底,煤矿交付200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基于上述情况,热电厂的哪些主张有法律依据?(  )


  A.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B.要求煤矿承担违约责任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A,B,D 【考点】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


  【详解】根据《合同法》第67条规定,本题中煤矿交付的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热电厂作为后履行一方有权根据顺序履行抗辩权拒绝相应履行。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热电厂有权要求煤矿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不安抗辩权为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的当事人享有,本题中热电厂属于后履行义务一方,其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4)项的规定,煤矿的违约行为导致热电厂购煤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热电厂有权解除合同。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BD。


  第59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公告是必经的程序?(  )


  A.甲在车祸中导致精神失常,其妻向法院申请要求认定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2005年1月乙被冲人大海后一直杏无音信,2007年3月其妻向法院申请宣告乙死亡


  C.丙拿一张5万元的支票到银行兑现,途中遗失,丙向银行所在地的区法院提出申请公示催告


  D.某施工单位施工时挖出一个密封的金属盒,内藏一本宋代经书,该施工单位向法院申请认定经书 及盒子为无主财产


  【正确答案】:B,C,D 【考点】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公告


  【详解】有关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2条第2款、第173条,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并不存在公告程序,故排除A。有关宣告死亡案件,根据第168条第1款规定,8项正确。有关公示催告程序,根据第196条,C项正确。有关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根据第175条规定,D项正确。故选BCD。


  第60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销售中被查出大量欺诈消费者的事实。下列哪些情形中,买受人可以请求该公司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该公司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


  A.该公司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B.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C.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


  D.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事实


  【正确答案】:A,B,C 【考点】房屋买卖合同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选项ABC正确,选项D错误。














  第61题 下列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哪些?(  )


  A.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


  B.甲与乙签订运输合同,约定有仲裁条款,运输途中乙将货物卖给丙,后丙以质量存在瑕疵为由诉至法院,根据乙的申请,法院可以追加甲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主动参加诉讼,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只能由法院依职权追加


  D.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能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不能申请撤诉,在一审判决其承担责任后可以上诉


  【正确答案】:A,B,C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可能处于原告或者被告任何一方。有约定仲裁的不能追加为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也可以主动参加诉讼。


  第62题 下列关于票据背书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非经背书转让而取得的票据无效


  B.汇票以背书转让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


  C.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背书行为无效


  D.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背书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B,C 《票据法》第11条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书1。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第30条规定:“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第27条规定:“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第34条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并不是背书行为无效,故BC正确。


  第63题 海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某违反法律规定,在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和某公司签署国家控制药品原料的购销合同,造成400万款项无法追回,给海大公司带来重大损失。但慑于郑某的权力,海大公司董事会迟迟不予追究郑某对公司的赔偿责任。就海大公司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下列股东采取的救济措施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哪些?(  )


  A.原则上,股东应当先请求海大公司的监事会提起诉讼


  B.李某等3位股东连续合计持有海大公司1%的股份已达7个月,3人有权请求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


  C.王某连续持有海大公司1%的股份已达3个月,他有权请求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


  D.海大公司监事会自收到李某等的请求之日起30日未答复的,李某等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B,D 根据《公司法》第150、152条的规定,ABD项正确。


  第64题 下列选项中关于责任承担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甲乙丙三人雨中到森林打猎,看见猎物后三个各开一枪,猎物倒地后三人走上前去,发现乃是一老农,腿部中枪受伤。三人枪支弹药均为相同型号难以确定,甲声称其枪弹道损坏无法正常发射子弹,老农受伤与其无关可以免责


  B.山中一座木塔共四根柱子,某日家中无柴,小雷拆掉一根柱子带回家中。小峰要做木制家具,也偷偷拆掉一根。小塔见柱子上的花纹甚是好看,遂偷一根回家临摹,结果塔轰然倒塌。后林业部门发现塔受损,得知小雷、小峰、小塔的行为后认为是三人共同造成的损害,要求三人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C.高中生道明寺(15岁)与花泽类(16岁)同时喜欢同学杉菜,道明寺对此早已暗生恨意,某日放学后在篮球场话不投机动起手来,造成花泽类鼻骨骨折。花泽类的父母认为,其子是在校园受伤,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D.曹小操(30岁)经常梦游,某一日梦中参加拳击比赛大获全胜,次日清早醒来后发现室友鼻青脸肿,方知自己梦中伤人,尽管没有过错,仍需对室友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C,D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较多,包括:共同危险行为的责任分担,无意思联络数人的侵权行为,教育机构相关责任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暂时无意识时的责任。A项:甲乙丙三人都实施了危险行为,但只有一人造成实际损害,属于共同危险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0条的规定,本选项中因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甲乙丙应承担连带责任,尽管甲能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仍需承担责任。注意此规定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4条的规定不同,应按新规定确定责任分担。A项错误。B项:本项中.三人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塔倒这一损害,且没有共同故意,属于无意思联络数人的侵权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2条的规定,小雷、小峰、小塔的行为共同造成了损害,且责任大小相同应平均承担责任。B项正确。C项:本项考查教育机构的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0条的规定,本案应由道明寺的监护人承担责任,学校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C项错误。D项:本项考查的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暂时无意识时造成损害的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3条的规定,曹小操梦游伤人自身并无过错,也无责任,但仍需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做出适当补偿而非赔偿。D项错误。


  综上所述,ACD当选。


  第65题 刘某与王某结婚后生有一子刘小某,刘某下岗后,刘某的父母从信用社贷款5万元,购买一辆汽车给刘某经营出租车业务,刘某在经营出租车业务期间,经常与一女子同居,后来甚至带该女子来家中。王某不堪忍受,向法院提出离婚。经查,王某无职业,刘小某年仅6岁。对王某提出的下列请求,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的有:(  )


  A.主张刘某赔偿其所受精神损害


  B.主张刘某支付其子刘小某的抚养费


  C.主张汽车为夫妻共有财产


  D.主张刘某经营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


  【正确答案】:A,B,C,D 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 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CD正确。根据第37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 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B正确。根据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 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婚 姻法解释(一)》第28条的规定,该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因此A正确。


  第66题 甲厂准备兴建职工宿舍楼一处,乙建筑公司承包该项工程,下列选项中,乙公司可以顺延工程日期的情形有哪些?(  )


  A.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公司通知甲厂派人检查,但甲接到通知后,过了15天,仍未派人检查


  B.甲方未依约定的规格及标准提供建筑材料


  C.施工期间,因阴雨连绵,致工程进度缓慢


  D.施工期间,乙公司某重要设备被小偷盗走


  【正确答案】:A,B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顺延工程日期盼条件。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的情 形有:(1)《合同法》第278条的规定,承包人乙在隐蔽工程隐蔽前,通知发包人检查而发包人甲未及时 检查的,可顺延工期;(2)《合同法》第283条的规定,在发包人甲未依约定的时间、要求提供原材料、 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承包人可顺延工期。其他情况下均不得顺延工程日期,故本题A、B项正 确。


  第67题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公民郑某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屋为被执行人王某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张某也同意暂缓执行,人民法院遂作出暂缓6个月执行的裁定。6个月以后王某仍然不履行义务,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  )


  A.人民法院应让张某另行起诉郑某


  B.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郑某的房屋


  C.人民法院只有在执行王某的财产尚不足以清偿张某的债权时,才能执行郑某的房产


  D.人民法院对王某的财产和郑某的房产都可以直接执行


  【正确答案】:B,D 《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执行担保中,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第68题 2003年5月王某(男)与赵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后各自收人归个人所有。2005年10月王某用自己的收入购置一套房屋。2005年11月赵某下岗,负责照料女儿及王某的生活。2008年8月王某提出离婚,赵某得知王某与张某已同居多年。法院应支持赵某的下列哪些主张?(  )


  A.赵某因抚育女儿、照顾王某生活付出较多义务,王某应予以补偿


  B.离婚后赵某没有住房,应根据公平原则判决王某购买的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王某与张某同居导致离婚,应对赵某进行赔偿


  D.张某与王某同居破坏其家庭,应向赵某赔礼道歉


  【正确答案】:A,C 【考点】离婚的法律后果;离婚诉讼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及其行使条件


  【详解】根据《婚姻法》第40条规定,本题中,赵某因抚育女儿等付出较多义务,根据前述规定,王某应给予补偿,故选项A正确。根据《婚姻法》第19条规定,本题中,夫妻双方已经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王某以婚后自己收入购买的住房应属其个人财产,法院不能判决该住房为夫妻共同财产,故选项8错误。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本题中王某与张某同居导致离婚,赵某作为受害方有权请求王某赔偿,故选项C正确。本题中,张某并非被告,法院无法支持张某应向赵某赔礼道歉的主张,故选项 D错误。


  第69题 某电器设备厂在开关、插座等产品上申请注册的“风林”商标,已被核准注册。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哪些?(  )


  A.该厂有权禁止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B.该厂有权许可他人在类似商品上使用“风林”商标


  C.该厂有权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风琳”商标


  D.该厂有权在不同类的商品上使用“风林”商标


  【正确答案】:B,C,D 《商标法》第51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所以商标权人只能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定的注册商标,而不能在不同类的商品上使用“风林”商 标,或者使用未注册的商标,也无权许可他人在类似商品上使用“风林”商标。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 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故应选BCD项。


  第70题 关于意思表示法律效力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在商场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机,回家后发现其妻乙已在另一商场以更低折扣订了一台液晶电视机。甲认为其构成重大误解,有权撤销买卖


  B.甲向乙承诺,以其外籍华人身份在婚后为乙办外国绿卡。婚后,乙发现甲是在逃通缉犯。乙有权以甲欺诈为由撤销婚姻


  C.甲向乙银行借款,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丙为帮助甲借款,以举报丁偷税漏税相要挟,迫使其为甲借款提供保证,乙银行对此不知情。丁有权以其受到胁迫为由撤销保证


  D.甲患癌症,其妻乙和医院均对甲隐瞒其病情。经与乙协商,甲投保人身保险,指定身故受益人为乙。保险公司有权以乙欺诈为由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C,D 【考点】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效力的认定


  【详解】在A选项中,按照《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重大误解指行为人因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 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 损失的。甲属于动机错误,而非对行为本身有误解,不构成重大误解,不能主张撤销合同。在B选项中, 根据《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欺诈并不构成撤销婚姻的事由,所以乙不能请求撤销婚姻。在C选项中。 《民通意见》第69条规定,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 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丙胁 迫丁使其提供保证,丁可以胁迫为由撤销合同。在D选项中,乙作为受益人故意隐瞒甲患癌症的事实,保 险公司有权撤销该保险合同。


  第71题 A研究中心与张某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约定由张某为A研究中心开发一套程序。3个月后,张某按约定交付了技术成果,A研究中心未按约定支付报酬。由于没有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双方发生争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张某,但张某无权获得报酬


  B.如果张某转让专利申请权,A研究中心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C.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张某,且张某有权获得约定的报酬


  D.如果张某取得专利权,A研究中心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正确答案】:B,C,D 《合同法》第331条规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 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第339条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 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由此本题BCD的说 法是正确的。


  第72题 甲厂将生产饮料的配方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乙通过化验方法破解了该饮料的配方,并将该配方申请获得了专利。甲厂认为乙侵犯了其商业秘密,诉至法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乙侵犯了甲厂的商业秘密


  B.饮料配方不因甲厂的使用行为丧失新颖性


  C.乙可以就该饮料的配方申请专利,但应当给甲厂相应的补偿


  D.甲厂有权在原有规模内继续生产该饮料


  【正确答案】:B,D 【考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类型;专利权的申请条件与限制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乙的化验破解行为系属合法,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A项错误。根据《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除在先申请以外,只有公开才能消灭发明的新颖性。甲厂使用饮料配方的行为非属公开,故不影响配方的新颖性,B项正确。乙系合法获得专利权,C项中所称的补偿于法无据,不当选。根据《专利法》第69务规定.甲作为专利技术的在先使用人,有权在原有规模内继续生产该饮料,D项正确。选BD。


  第73题 甲企业为兴建一批厂房,向银行贷款5000万元,以原有厂房进行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但原有厂房所涉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未同时进行抵押。届甲企业无力偿还银行债务,甲企业同时对乙企业负有债务1000万元,现银行欲对设定抵押权的厂房和该厂房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行使抵押权,以实现自己的债权。乙企业也向甲企业主张自己的债权,因堤定抵押权的厂房拍卖所得价值为3000万元,其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拍卖所得为2000万元。为此,银行和乙企业在偿还债务问题上引起纠纷。下列表达不正确的是:(  )


  A.该5000万元应全部偿还银行


  B.3000万元偿还给银行,另2000万元由银行和乙企业按债权比例受偿


  C.3000万元偿还给银行,另2000万元由甲企业决定偿还方式


  D.3000万元偿还给银行,另2000万元由银行和乙企业平均受偿


  【正确答案】:B,C,D 《物权法》第182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 产视为一并抵押。”第183条也作了类似规定。本题中乙企业的债务并未设定担保,不能行使优先受偿权。 故拍卖所得的土地使用权价款也由银行优先受偿。


  第74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到期货款没有偿还。甲公司实际上早已负债累累,无力偿还。乙公司经过调查意外得知了下列情况:(1)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存在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已经付款,而丙公司尚未交货,且交货日期已届至。(2)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存在大型机器设备买卖合同,丁公司共分5期交付货款,在交清货款之前机器设备所有权保留,现丁公司已有两期到期货款未支付,甲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乙公司拟通过诉讼采取下列措施,可以得到支持的是:(  )


  A.以自己名义请求丙公司向自己交货


  B.以甲公司代理人的名义请求丙公司交货


  C.以自己名义请求丁公司向自己返还机器设备


  D.以自己名义请求丁公司向自己支付到期货款


  【正确答案】:A,C,D 根据《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合同法解释(一)》第13条第1款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根据上述法条,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应为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对于非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例如不作为债权或者劳务债权均无权主张代位权。故本题应选ACD。


  第75题 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称为迟延履行。关于合同之债的迟延履行的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B.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C.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可以不履行债务


  D.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正确答案】:A,B,D 见《合同法》第94条、第114条、第117条。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 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所以C项错误,不当选。


  第76题 金某是甲公司的小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因其股权份额仅占10%,在5人的董事会中也仅占1席,其意见和建议常被股东会和董事会否决。金某为此十分郁闷,遂向律师请教维权事宜。在金某讲述的下列事项中,金某可以就哪些事项以股东身份对公司提起诉讼?(  )


  A.股东会决定:为确保公司的经营秘密,股东不得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B.董事会任期届满,但董事长为了继续控制公司,拒绝召开股东会改选董事


  C.董事会不顾金某反对制订了甲公司与另一公司合并的方案


  D.股东会决定:公司监事调查公司经营情况时,若无法证明公司经营违法的,其调查费用自行承担


  【正确答案】:A,D 【考点】股东对股东会或董事会违法决议的诉讼


  【详解】根据《公司法》第22条第1、2款规定,对于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或者章程的.股东可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决议无效或撤销该决议。A项决议剥夺了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法定权利,无效;C项中决议,制订了甲公司与另一公司合并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的职权,所以对此不能提起诉讼。D项的决议违反了公司法第55条关于公司监事调查公司经营情况时费用由公司承担的规定,无效。对于以上决议,金某都可以起诉。对于B项,根据《公司法》第41条和102条的规定,金某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不能提起诉讼。


  第77题 下列权利人行使的权利中,哪些是形成权?(  )


  A.因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中,权利人的撤销权


  B.赠与人的赠与权


  C.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权


  D.受遗赠人放弃受赠权


  【正确答案】:A,C,D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以自己单方的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消灭的权利,撤销权、解除


  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于形成权。D项中受遗赠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放弃受赠,故D项也为形成权B项中仅凭赠与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并不足以成立赠与关系,故B项不为形成权。


  第78题 音乐剧作家甲乙是好友,乙曾赴新疆采录当地民间传说和民谣曲调。甲以乙采录的民谣曲调为基础,又根据采集的民间传说,写成了音乐剧《楼兰传说》。甲在编剧过程中,曾多次借用乙采录编辑而成的民谣录音磁带,后为使用方便,遂自行复制了一套。该剧完成时,正逢甲的女友丙生日,于是甲在剧本手稿封面写上“谨以此剧献给丙”。丙是丁剧团的歌剧演员,对该音乐剧大加赞赏,于是决定表演该剧。彩排过程中,丁剧团对彩排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作为培训新人的资料使用。对于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A.甲复制乙采录编辑的录音带的行为侵犯了乙的著作权


  B.乙对收集的民间艺术不享有著作权


  C.甲“谨以此剧献给丙”的题词意味着将著作权全部转移给丙


  D.丁对丙的彩排进行录音录像应当经过丙的许可


  【正确答案】:A,B,D 甲未经乙许可,复制乙编辑的录音带的行为,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围,其行为侵犯了乙的许可复制权,因此A正确。但是乙对民间艺术本身不享有著作权,B正确。甲的题词只是表明该剧是为丙而作的,但是并没有转移著作权的意思表示,因此C错误。丁对丙彩排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应经过丙的许可,否则侵犯了丙对其表演的许可录音录像的权利,D正确。


  第79题 甲公司向某银行贷款100万元,乙公司以其所有的一栋房屋作抵押担保,并完成了抵押登记。现乙公司拟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通知了银行并向丙公司告知了该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乙、丙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准予过户,但银行仍然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


  B.如丙公司代为清偿了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C.如丙公司向银行承诺代为清偿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D.如甲公司清偿了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正确答案】:B,D 【考点】抵押权"-3事人的权利


  【详解】根据《物权法》第191条规定,乙公司作为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不得转让抵押物。据此,选项A错误。但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丙公司作为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并消灭抵押权的,则可以不经过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受让抵押物。据此,选项B正确。选项C中丙公司只是承诺代为清偿,并未导致抵押权消灭,因此选项C错误。如果甲公司作为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则抵押权人银行的债权消灭,其抵押权也随之消灭,乙公司可以自由处分其所有的房屋,自然不须经银行同意,因此选项D正确。


  第80题 关于共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入主张共同共有,如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B.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C.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权利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D.对共有物的分割,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正确答案】:B,C,D 【考点】共有


  【详解】《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所以,A选项错误。在B选项中,《物权法》第10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所以,B选项正确。在C选项中,《物权法》第96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所以,C选项正确。在D选项中,《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所以,D选项正确。本题选项为BCD。


  第71题 A研究中心与张某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约定由张某为A研究中心开发一套程序。3个月后,张某按约定交付了技术成果,A研究中心未按约定支付报酬。由于没有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双方发生争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张某,但张某无权获得报酬


  B.如果张某转让专利申请权,A研究中心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C.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张某,且张某有权获得约定的报酬


  D.如果张某取得专利权,A研究中心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正确答案】:B,C,D 《合同法》第331条规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 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第339条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 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由此本题BCD的说 法是正确的。


  第72题 甲厂将生产饮料的配方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乙通过化验方法破解了该饮料的配方,并将该配方申请获得了专利。甲厂认为乙侵犯了其商业秘密,诉至法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乙侵犯了甲厂的商业秘密


  B.饮料配方不因甲厂的使用行为丧失新颖性


  C.乙可以就该饮料的配方申请专利,但应当给甲厂相应的补偿


  D.甲厂有权在原有规模内继续生产该饮料


  【正确答案】:B,D 【考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类型;专利权的申请条件与限制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乙的化验破解行为系属合法,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A项错误。根据《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除在先申请以外,只有公开才能消灭发明的新颖性。甲厂使用饮料配方的行为非属公开,故不影响配方的新颖性,B项正确。乙系合法获得专利权,C项中所称的补偿于法无据,不当选。根据《专利法》第69务规定.甲作为专利技术的在先使用人,有权在原有规模内继续生产该饮料,D项正确。选BD。


  第73题 甲企业为兴建一批厂房,向银行贷款5000万元,以原有厂房进行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但原有厂房所涉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未同时进行抵押。届甲企业无力偿还银行债务,甲企业同时对乙企业负有债务1000万元,现银行欲对设定抵押权的厂房和该厂房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行使抵押权,以实现自己的债权。乙企业也向甲企业主张自己的债权,因堤定抵押权的厂房拍卖所得价值为3000万元,其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拍卖所得为2000万元。为此,银行和乙企业在偿还债务问题上引起纠纷。下列表达不正确的是:(  )


  A.该5000万元应全部偿还银行


  B.3000万元偿还给银行,另2000万元由银行和乙企业按债权比例受偿


  C.3000万元偿还给银行,另2000万元由甲企业决定偿还方式


  D.3000万元偿还给银行,另2000万元由银行和乙企业平均受偿


  【正确答案】:B,C,D 《物权法》第182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 产视为一并抵押。”第183条也作了类似规定。本题中乙企业的债务并未设定担保,不能行使优先受偿权。 故拍卖所得的土地使用权价款也由银行优先受偿。


  第74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到期货款没有偿还。甲公司实际上早已负债累累,无力偿还。乙公司经过调查意外得知了下列情况:(1)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存在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已经付款,而丙公司尚未交货,且交货日期已届至。(2)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存在大型机器设备买卖合同,丁公司共分5期交付货款,在交清货款之前机器设备所有权保留,现丁公司已有两期到期货款未支付,甲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乙公司拟通过诉讼采取下列措施,可以得到支持的是:(  )


  A.以自己名义请求丙公司向自己交货


  B.以甲公司代理人的名义请求丙公司交货


  C.以自己名义请求丁公司向自己返还机器设备


  D.以自己名义请求丁公司向自己支付到期货款


  【正确答案】:A,C,D 根据《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合同法解释(一)》第13条第1款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根据上述法条,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应为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对于非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例如不作为债权或者劳务债权均无权主张代位权。故本题应选ACD。


  第75题 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称为迟延履行。关于合同之债的迟延履行的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B.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C.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可以不履行债务


  D.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正确答案】:A,B,D 见《合同法》第94条、第114条、第117条。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 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所以C项错误,不当选。


  第76题 金某是甲公司的小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因其股权份额仅占10%,在5人的董事会中也仅占1席,其意见和建议常被股东会和董事会否决。金某为此十分郁闷,遂向律师请教维权事宜。在金某讲述的下列事项中,金某可以就哪些事项以股东身份对公司提起诉讼?(  )


  A.股东会决定:为确保公司的经营秘密,股东不得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B.董事会任期届满,但董事长为了继续控制公司,拒绝召开股东会改选董事


  C.董事会不顾金某反对制订了甲公司与另一公司合并的方案


  D.股东会决定:公司监事调查公司经营情况时,若无法证明公司经营违法的,其调查费用自行承担


  【正确答案】:A,D 【考点】股东对股东会或董事会违法决议的诉讼


  【详解】根据《公司法》第22条第1、2款规定,对于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或者章程的.股东可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决议无效或撤销该决议。A项决议剥夺了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法定权利,无效;C项中决议,制订了甲公司与另一公司合并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的职权,所以对此不能提起诉讼。D项的决议违反了公司法第55条关于公司监事调查公司经营情况时费用由公司承担的规定,无效。对于以上决议,金某都可以起诉。对于B项,根据《公司法》第41条和102条的规定,金某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不能提起诉讼。


  第77题 下列权利人行使的权利中,哪些是形成权?(  )


  A.因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中,权利人的撤销权


  B.赠与人的赠与权


  C.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权


  D.受遗赠人放弃受赠权


  【正确答案】:A,C,D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以自己单方的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消灭的权利,撤销权、解除


  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于形成权。D项中受遗赠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放弃受赠,故D项也为形成权B项中仅凭赠与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并不足以成立赠与关系,故B项不为形成权。


  第78题 音乐剧作家甲乙是好友,乙曾赴新疆采录当地民间传说和民谣曲调。甲以乙采录的民谣曲调为基础,又根据采集的民间传说,写成了音乐剧《楼兰传说》。甲在编剧过程中,曾多次借用乙采录编辑而成的民谣录音磁带,后为使用方便,遂自行复制了一套。该剧完成时,正逢甲的女友丙生日,于是甲在剧本手稿封面写上“谨以此剧献给丙”。丙是丁剧团的歌剧演员,对该音乐剧大加赞赏,于是决定表演该剧。彩排过程中,丁剧团对彩排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作为培训新人的资料使用。对于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A.甲复制乙采录编辑的录音带的行为侵犯了乙的著作权


  B.乙对收集的民间艺术不享有著作权


  C.甲“谨以此剧献给丙”的题词意味着将著作权全部转移给丙


  D.丁对丙的彩排进行录音录像应当经过丙的许可


  【正确答案】:A,B,D 甲未经乙许可,复制乙编辑的录音带的行为,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围,其行为侵犯了乙的许可复制权,因此A正确。但是乙对民间艺术本身不享有著作权,B正确。甲的题词只是表明该剧是为丙而作的,但是并没有转移著作权的意思表示,因此C错误。丁对丙彩排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应经过丙的许可,否则侵犯了丙对其表演的许可录音录像的权利,D正确。


  第79题 甲公司向某银行贷款100万元,乙公司以其所有的一栋房屋作抵押担保,并完成了抵押登记。现乙公司拟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通知了银行并向丙公司告知了该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乙、丙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准予过户,但银行仍然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


  B.如丙公司代为清偿了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C.如丙公司向银行承诺代为清偿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D.如甲公司清偿了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正确答案】:B,D 【考点】抵押权"-3事人的权利


  【详解】根据《物权法》第191条规定,乙公司作为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不得转让抵押物。据此,选项A错误。但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丙公司作为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并消灭抵押权的,则可以不经过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受让抵押物。据此,选项B正确。选项C中丙公司只是承诺代为清偿,并未导致抵押权消灭,因此选项C错误。如果甲公司作为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则抵押权人银行的债权消灭,其抵押权也随之消灭,乙公司可以自由处分其所有的房屋,自然不须经银行同意,因此选项D正确。


  第80题 关于共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入主张共同共有,如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B.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C.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权利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D.对共有物的分割,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正确答案】:B,C,D 【考点】共有


  【详解】《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所以,A选项错误。在B选项中,《物权法》第10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所以,B选项正确。在C选项中,《物权法》第96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所以,C选项正确。在D选项中,《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所以,D选项正确。本题选项为BCD。


  第71题 A研究中心与张某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约定由张某为A研究中心开发一套程序。3个月后,张某按约定交付了技术成果,A研究中心未按约定支付报酬。由于没有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双方发生争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张某,但张某无权获得报酬


  B.如果张某转让专利申请权,A研究中心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C.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张某,且张某有权获得约定的报酬


  D.如果张某取得专利权,A研究中心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正确答案】:B,C,D 《合同法》第331条规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 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第339条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 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由此本题BCD的说 法是正确的。


  第72题 甲厂将生产饮料的配方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乙通过化验方法破解了该饮料的配方,并将该配方申请获得了专利。甲厂认为乙侵犯了其商业秘密,诉至法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乙侵犯了甲厂的商业秘密


  B.饮料配方不因甲厂的使用行为丧失新颖性


  C.乙可以就该饮料的配方申请专利,但应当给甲厂相应的补偿


  D.甲厂有权在原有规模内继续生产该饮料


  【正确答案】:B,D 【考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类型;专利权的申请条件与限制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乙的化验破解行为系属合法,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A项错误。根据《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除在先申请以外,只有公开才能消灭发明的新颖性。甲厂使用饮料配方的行为非属公开,故不影响配方的新颖性,B项正确。乙系合法获得专利权,C项中所称的补偿于法无据,不当选。根据《专利法》第69务规定.甲作为专利技术的在先使用人,有权在原有规模内继续生产该饮料,D项正确。选BD。


  第73题 甲企业为兴建一批厂房,向银行贷款5000万元,以原有厂房进行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但原有厂房所涉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未同时进行抵押。届甲企业无力偿还银行债务,甲企业同时对乙企业负有债务1000万元,现银行欲对设定抵押权的厂房和该厂房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行使抵押权,以实现自己的债权。乙企业也向甲企业主张自己的债权,因堤定抵押权的厂房拍卖所得价值为3000万元,其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拍卖所得为2000万元。为此,银行和乙企业在偿还债务问题上引起纠纷。下列表达不正确的是:(  )


  A.该5000万元应全部偿还银行


  B.3000万元偿还给银行,另2000万元由银行和乙企业按债权比例受偿


  C.3000万元偿还给银行,另2000万元由甲企业决定偿还方式


  D.3000万元偿还给银行,另2000万元由银行和乙企业平均受偿


  【正确答案】:B,C,D 《物权法》第182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 产视为一并抵押。”第183条也作了类似规定。本题中乙企业的债务并未设定担保,不能行使优先受偿权。 故拍卖所得的土地使用权价款也由银行优先受偿。


  第74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到期货款没有偿还。甲公司实际上早已负债累累,无力偿还。乙公司经过调查意外得知了下列情况:(1)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存在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已经付款,而丙公司尚未交货,且交货日期已届至。(2)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存在大型机器设备买卖合同,丁公司共分5期交付货款,在交清货款之前机器设备所有权保留,现丁公司已有两期到期货款未支付,甲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乙公司拟通过诉讼采取下列措施,可以得到支持的是:(  )


  A.以自己名义请求丙公司向自己交货


  B.以甲公司代理人的名义请求丙公司交货


  C.以自己名义请求丁公司向自己返还机器设备


  D.以自己名义请求丁公司向自己支付到期货款


  【正确答案】:A,C,D 根据《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合同法解释(一)》第13条第1款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根据上述法条,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应为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对于非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例如不作为债权或者劳务债权均无权主张代位权。故本题应选ACD。


  第75题 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称为迟延履行。关于合同之债的迟延履行的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B.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C.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可以不履行债务


  D.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正确答案】:A,B,D 见《合同法》第94条、第114条、第117条。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 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所以C项错误,不当选。


  第76题 金某是甲公司的小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因其股权份额仅占10%,在5人的董事会中也仅占1席,其意见和建议常被股东会和董事会否决。金某为此十分郁闷,遂向律师请教维权事宜。在金某讲述的下列事项中,金某可以就哪些事项以股东身份对公司提起诉讼?(  )


  A.股东会决定:为确保公司的经营秘密,股东不得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B.董事会任期届满,但董事长为了继续控制公司,拒绝召开股东会改选董事


  C.董事会不顾金某反对制订了甲公司与另一公司合并的方案


  D.股东会决定:公司监事调查公司经营情况时,若无法证明公司经营违法的,其调查费用自行承担


  【正确答案】:A,D 【考点】股东对股东会或董事会违法决议的诉讼


  【详解】根据《公司法》第22条第1、2款规定,对于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或者章程的.股东可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决议无效或撤销该决议。A项决议剥夺了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法定权利,无效;C项中决议,制订了甲公司与另一公司合并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的职权,所以对此不能提起诉讼。D项的决议违反了公司法第55条关于公司监事调查公司经营情况时费用由公司承担的规定,无效。对于以上决议,金某都可以起诉。对于B项,根据《公司法》第41条和102条的规定,金某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不能提起诉讼。


  第77题 下列权利人行使的权利中,哪些是形成权?(  )


  A.因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中,权利人的撤销权


  B.赠与人的赠与权


  C.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权


  D.受遗赠人放弃受赠权


  【正确答案】:A,C,D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以自己单方的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消灭的权利,撤销权、解除


  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于形成权。D项中受遗赠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放弃受赠,故D项也为形成权B项中仅凭赠与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并不足以成立赠与关系,故B项不为形成权。


  第78题 音乐剧作家甲乙是好友,乙曾赴新疆采录当地民间传说和民谣曲调。甲以乙采录的民谣曲调为基础,又根据采集的民间传说,写成了音乐剧《楼兰传说》。甲在编剧过程中,曾多次借用乙采录编辑而成的民谣录音磁带,后为使用方便,遂自行复制了一套。该剧完成时,正逢甲的女友丙生日,于是甲在剧本手稿封面写上“谨以此剧献给丙”。丙是丁剧团的歌剧演员,对该音乐剧大加赞赏,于是决定表演该剧。彩排过程中,丁剧团对彩排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作为培训新人的资料使用。对于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A.甲复制乙采录编辑的录音带的行为侵犯了乙的著作权


  B.乙对收集的民间艺术不享有著作权


  C.甲“谨以此剧献给丙”的题词意味着将著作权全部转移给丙


  D.丁对丙的彩排进行录音录像应当经过丙的许可


  【正确答案】:A,B,D 甲未经乙许可,复制乙编辑的录音带的行为,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围,其行为侵犯了乙的许可复制权,因此A正确。但是乙对民间艺术本身不享有著作权,B正确。甲的题词只是表明该剧是为丙而作的,但是并没有转移著作权的意思表示,因此C错误。丁对丙彩排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应经过丙的许可,否则侵犯了丙对其表演的许可录音录像的权利,D正确。


  第79题 甲公司向某银行贷款100万元,乙公司以其所有的一栋房屋作抵押担保,并完成了抵押登记。现乙公司拟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通知了银行并向丙公司告知了该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乙、丙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准予过户,但银行仍然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


  B.如丙公司代为清偿了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C.如丙公司向银行承诺代为清偿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D.如甲公司清偿了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正确答案】:B,D 【考点】抵押权"-3事人的权利


  【详解】根据《物权法》第191条规定,乙公司作为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不得转让抵押物。据此,选项A错误。但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丙公司作为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并消灭抵押权的,则可以不经过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受让抵押物。据此,选项B正确。选项C中丙公司只是承诺代为清偿,并未导致抵押权消灭,因此选项C错误。如果甲公司作为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则抵押权人银行的债权消灭,其抵押权也随之消灭,乙公司可以自由处分其所有的房屋,自然不须经银行同意,因此选项D正确。


  第80题 关于共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入主张共同共有,如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B.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C.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权利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D.对共有物的分割,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正确答案】:B,C,D 【考点】共有


  【详解】《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所以,A选项错误。在B选项中,《物权法》第10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所以,B选项正确。在C选项中,《物权法》第96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所以,C选项正确。在D选项中,《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所以,D选项正确。本题选项为BCD。


  第81题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哪些情形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A.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B.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C.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D.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正确答案】:A,B,C,D 《公司法解释(三)》第12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因此,ABCD均正确。


  第82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50万元债权经法院裁判后进入到强制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乙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即丙公司)享有30万元的到期债权。甲公司欲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执行。关于该执行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丙公司应在接到法院发出的履行到期债务通知后的30日内,向甲公司履行债务或提出异议


  B.丙公司如果对法院的履行通知提出异议,必须采取书面方式


  C.丙公司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


  D.在对丙公司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丙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以就丙公司对他人享有的 到期债权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A,D 【考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


  【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丙应当向法院提出书面的异议,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故选项BC正确,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D。


  第83题 下列对各种占有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


  A.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是直接占有、本权占有


  B.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的占有是善意占有、本权占有


  C.客人应邀到朋友张某家吃饭,客人对餐具的占有是直接占有、有权占有


  D.质物交付后,出质人对质物的占有,是间接占有,质权人是直接占有、本权占有、对动产的占有、他主占有


  【正确答案】:A,D 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甩、收益须直接占有租赁物。承租人的占有是基于本权的占有(基于债权,更具体地说是基于承租权)。A当选。宅基地使用权人对于宅基地的占有是有权占有,而善意占有是无权占有。8自相矛盾,应当予以排除。根据通说,客人对餐具,不是占有,而是持有。因为占有,要求从时间关系上去进行判断,要求人与物的结合在时间上有相当的持续性,足以使人们认为该物与某人事实上有占有关系(这里存在着主观价值)。客人与餐具的结合,是短暂的接触,不构成占有,因此排除C。质物交付后,出质人有返还请求权,因此出质人是间接占有。质物在质权人直接控制之下,是直接占有。依照质押合同占有,是本权占有,质物只能是动产,因此是对动产的占有。他主占有,是非以“所有的意思”而占有,质权人并没有以所有权人自居。而是准备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将质物归还,因而是他主占有。D当选。


  第84题 下列债务中,债务入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不应要求继续履行的有下列哪些情形?(  )


  A.某画家为他人画一幅山水画


  B.某古董的买卖合同,该古董被债务人失手打碎无法修复,该古董是独一无二的


  C.甲乙约定,甲将自有房屋出售给乙。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之前,甲将房转让给了丙并已登记


  D.甲公司约定向乙公司出售10吨水泥,但因油价上涨,仅运输费用已超过乙公司在其当地购买10吨水泥的价格


  【正确答案】:A,B,C,D 根据《合同法》第110条的规定,A项为人身性质的合同,不得强制履行。B、C项为特定物 买卖合同,标的物灭失或已经转让后,债务人已履行不能。D项为履行费用过高,经济上显著不合理的情 形。A、B、C、D项均不应要求继续履行,故均当选。


  第85题 下列各选项中,哪些属于民法上的孳息?(  )


  A.出租柜台所得租金


  B.果树上已成熟的果实


  C.动物腹中的胎儿


  D.彩票中奖所得奖金


  【正确答案】:A,D 【考点】孳息的概念、范围


  【详解】孳息是指财产上产生的收益。孳息分为两种:1.天然孳息,是指原物因自然规律而产生的,或者按物的用法而收获的物,天然孳息可以是自然的,也可以是人工的。果树上成熟的果实和动物腹中的胎儿都属于自然孳息;2.法定孳息,指根据法律规定,由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法定孳息是由他人使用原物而产生的。比如,出租柜台而产生的租金收入。果树上成熟的果实,因为尚未和果树脱离,属于果树的一部分,而不是独立的物或者独立的财产,不能算孳息。而动物腹中的胎儿也因为尚未出生,不算独立的客体,还算是母体的一部分,也不算孳息。对于彩票中奖而得到的奖金,虽然不是天然产生的收益,但其取得的收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而属于孳息。由此可知,本题的答案是AD。


  第86题 担保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下列关于当事人民事责任承担的陈述正确的是哪些?(  )


  A.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C.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未清偿部分的1/2.


  D.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正确答案】:A,B,C,D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7、8条规定,本题选项全部正确。


  第87题 甲公司在食品上注册“乡巴佬”商标后,与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获五万元转让费。合同履行后,乙公司起诉丙公司在食品上使用“乡巴佬”商标的侵权行为。法院作出侵权认定的判决书刚生效,“乡巴佬”注册商标就因有“不良影响”被依法撤销。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乡巴佬”商标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B.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返还五万元


  C.撤销“乡巴佬”商标的裁定对侵权判决不具有追溯力


  D.丙公司可以将“乡巴佬”商标作为未注册商标继续使用


  【正确答案】:B,C,D 【考点】注册商标的撤销


  【详解】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乡巴佬”商标权被撤销后,其商标专用权应视为自始不存在。故选项A正确。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在“乡巴佬”商标权被撤销前已经履行完毕,商标权的撤销对该合同不具有溯及力,故甲公司无须返还乙公司转让费,故选项8错误。法院作出的侵权判决在“乡巴佬”商标权撤销前已经生效但还未执行,依据前述规定,撤销裁定对侵权判决有溯及力,故选项C错误。根据《商标法》第48条规定,本题中“乡巴佬”商标权被撤销的理由即在于其违反了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被撤销,因此该商标被撤销后也不能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故选项D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第88题 王某买票乘坐某运输公司的长途车,开车司机为钱某。长途车行驶申与朱某驾驶的车辆相撞,致王某受伤。经认定,朱某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王某可以向朱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B.王某可以向运输公司请求违约损害赔偿


  C.王某可以向钱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D.王某可以向运输公司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A,B,D 【考点】遥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详解】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朱某对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故王某可以向朱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根据《合同法》第290条、第107条规定,客运公司未履行按约定安全运输的义务,故王某可以请求违约损害赔偿。根据《合同法》第302条规定,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第89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再审?(  )


  A.甲诉乙离婚案件,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后半年内,甲提出证据证明乙伪造证据,主审法官曾接受乙的贿赂


  B.甲与乙宅基地纠纷一案,区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甲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C.甲下落不明满4年,甲的妻子向县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县法院依法定程序作出宣告甲死亡的判决


  D.甲与乙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经过区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甲申请再审后,法院维持原判决


  【正确答案】:A,C,D 《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中请再审。”故A项不可申请再审。


  《民诉意见》208条规定:“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故B项可申请再审。《民诉意见》第207条规定:“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也不得申请再审,因为没有必要,如宣告失踪人和死亡人出现的,申请做出判决的法院做出新的判决,撤销原判决,无需再审。故CD项不得申请再审。


  第90题 根据《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及时向社会披露信息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公司应在当年8月底以前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但不需要公告


  B.公司应在4月底以前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送上一年的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告


  C.公司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都必须记载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状况


  D.公司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都必须记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正确答案】:B,C 《证券法》第6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 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中期报告,并 予公告:(一)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二)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三)已发行的股票、公 司债券变动情况;(四)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五)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 项。”第6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 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一)公司概况; (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四)已发行 的股票、公司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五)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六)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综上所述,BC选项正确,AD错误。


  三、不定项选择题


  甲电脑公司与乙电子研究所在1999年12月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商定,联合开发研制一种新型的集成电路块,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请有关仲裁委员会仲裁。2000年1月,双方发生争议,乙电子研究所向本单位所在地的A市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甲电脑公司拒绝答辩。双方经过协商,重新签订了一份仲裁协议,商定将此合同争议提交甲电脑公司所在地的8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事后,乙电子研究所担心B市仲裁委员会实行地方保护主义。故未申请仲裁,而向合同签订地C市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未说明此前两次约定仲裁的情况,法院受理了本案,并依法向甲电脑公司送达了起诉状副本,甲电脑公司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甲电脑公司败诉,被告不服,立即上诉。


  第91题 甲电脑公司的如下上诉理由,不能支持的是哪项?(  )


  A.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属于仲裁范围


  B.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合意的体现


  C.仲裁协议指定了仲裁委员会


  D.事先具有仲裁协议,排除人民法院的诉讼管辖


  【正确答案】:A,B,C,D 本题涉及仲裁与诉讼的关系问题。本案中,人民法院对该案具有管辖权。


  第92题 法院审理本案是否合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本案


  B.法院审理本案是合法的


  C.当事人一方起诉,未声明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D.仲裁协议排除人民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


  【正确答案】:B,C 依据《仲裁法》第26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起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继续审理。故本题选项为BC。


  第93题 争议发生后签订的仲裁协议有效还是无效?(  )


  A.无效,不属于仲裁范围


  B.有效,符合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


  C.效力未定


  D.无效,因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


  【正确答案】:B 依《仲裁法》第16条的规定,仲裁协议有效。


  第94题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有效还是无效?(  )


  A.无效,不属于仲裁案件


  B.有效


  C.效力未定


  D.仲裁协议因未明确指明仲裁机构、内容不明确而无效


  【正确答案】:D 本题涉及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依《仲裁法》第18条的规定,仲裁必须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的内容包括。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故本题选项为D。


  第95题 2006年7月20日,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1.8万元,陈某无过错不承担责任。2006年7月25日,李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以一审被告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被告以陈某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陈某以一审被告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李某、一审被告、陈某的上诉都是合法的


  B.一审被告的上诉不合法,因一审判决没有涉及陈某的责任,陈某不可以作为被上诉人


  C.李某的上诉是不合法的


  D.陈某的上诉不合法,因一审判决没有涉及陈某的责任,陈某不可以作为上诉人


  【正确答案】:C,D 【考点】当事人和第三人的一审上诉权


  【详解】无论是当事人还是第三人,都有权以其他当事人或第三人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B项错误。 在一审期间,由于小龙尚未年满18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根据《民诉意见》第67条的规定,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即李某作为小龙的监护人可以 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但是一审判决后,小龙已经年满18周岁,按照法律规定取得了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因此也就具有了完全的诉讼行为能力,应当独立进行相应的诉讼行为。李某此时已经不再具有小 龙的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因此除非取得小龙的授权,李某不能以自己的身份提起上诉。故李某的上诉没有 法律依据,选项A错误,C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66条规定,未承担责任的第三人陈某无权上诉,D 项也正确。选CD。


  【连题】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96~99题。


  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要求其支付50万元。


  第96题 如果甲对丙提起诉讼,法院在下列何种情形下不应当受理?(  )


  A.甲对乙的债权未到期


  B.甲向A市的法院起诉


  C.乙不愿意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主张对丙的到期债权


  D.甲以乙的名义起诉


  【正确答案】:A,B,D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代位权诉讼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故D项不应当受理。《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该解释第1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甲应向丙所在地B市法院起诉,B项也不应当受理。A项甲对乙的债权未到期的,甲不享有债权人代位权,不能对丙提起诉讼。故A项不应当受理。代位权诉讼由甲直接对丙提起,乙不愿意诉讼或仲裁不影响法院受理。故C项错误。A、B、D三项符合题意。


  第97题 假设法院受理甲对丙提起的诉讼,下列关于乙的诉讼地位的何种表述是错误的?(  )


  A.乙在诉讼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乙在诉讼中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如果参加诉讼,就处于共同原告的地位


  D.乙在诉讼中处于共同被告的地位


  【正确答案】:A,C,D 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第1款规定,乙为第三人。由于甲已直接代位对丙起诉,此时乙对诉讼标的已无独立请求权,故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项不舍题意,排除,应选A、C、D项。


  第98题 在代位权诉讼中,关于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A.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B.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C.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


  D.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次债务入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正确答案】:A,B,C,D 《合同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故D项正确。第18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故A、B项正确。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故C项正确。


  第99题 法院如果判决丙支付货款,那么以下做法正确的是哪些?(  )


  A.判决丙直接将货款60万元交付给甲,甲扣除50万元及利息后,将余下的钱支付给乙


  B.判决丙直接将货款60万元交付给乙,乙将50万元并加上利息支付给甲


  C.判决丙直接将50万元及利息支付给甲,并将剩下的10万元货款支付给乙


  D.判决丙将50万元及利息支付给甲


  【正确答案】:D


  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应由次债务人丙直接向债权人甲履行清偿义务,清偿范围为债权人的债权,即50万元及利息。故D项为正确答案。


  第100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甲急欲销售其开发的某住宅区的最后1套别墅,遂打电话向乙、丙、丁发出售房要约,并声明该要约的有效期为1个月。要约发出后第10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该别墅,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第21日,甲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第25日,甲又与不知情的丁签订了买卖合同。第26日,该别墅被意外焚毁。下列关于甲、乙、丙之间关系的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


  A.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有效


  B.甲、丙之间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损害乙的利益


  C.甲不应向丙承担不能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因为房屋系意外焚毁


  D.丙应负担房屋被焚毁的风险


  【正确答案】:A 【考点】不动产买卖合同的效力及风险负担


  【详解】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没有其他合同生效的阻却事由,故合同成立生效,故A项正确。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丙为善意,所以合同成立生效,故B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我国合同法对于违约适用的是严格责任,除不可抗力可以免除违约责任之外,只要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甲应当向丙承担不能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故C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由于甲没有向丙交付房屋,所以丙不应当负担房屋被焚毁的风险,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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