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允许文化单位到海外经营
广东省决定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允许文化单位将经营范围扩大到海外,在海外开办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出版发行机构及与海外传媒合办新闻频道、栏目、节目等。
据了解,广东省已经对文化体制改革作出了试点方案,把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作为建设文化大省的一个重要方面,计划创出一批有民族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文化品牌,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扩大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的份额。为此,广东省鼓励更多的出版发行单位在获得出版物出口权后,到海外开办出版发行机构。对广东省原已在澳大利亚、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建立的粤版图书特约经销点要巩固、加强。大力开拓海外印刷市场,使广东成为重要的国际印刷基地。
在新闻传媒方面,广东省鼓励有条件的传媒以独资、合资、合作的方式,在海外办报、办刊、办台,与海外传媒合办频道、栏目、节目等。
根据新的文化体制改革措施,广东省还将扩大与国际文化产业集团的合作,选择国际知名文化产业集团为合作对象,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管理、资金和优秀文化产品。科技期刊、有关社科期刊经批准,可以与海外进行版权合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