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中介将设准入门槛
针对房产中介普遍存在的问题,明年起实施的《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条例》对房产中介商设定了市场准入标准。据了解,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房产中介机构的地方性法规。
房地产中介是指从事房地产咨询、价格评估和销售、代租代售等经纪活动的机构。广州市对房产中介提出的准入条件是:不少于15平方米的固定场所;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金;(仅从事咨询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不少于3个的持证专业人员;相关的职业资质证书等。
目前广州市注册的房屋中介有700多家,部分存在一房多售、放空盘、虚假承诺、代理买卖违法建筑等问题,但执法者以前却苦于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对他们进行处罚。即将实施的《条例》规定,对聘用无中介资格人员的机构,每聘用1人将被罚款1万元,对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将视情节给予2~3万元罚款,直至被注销营业资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