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司法考试卷四刑事诉讼法模拟试题之案例分析3
甲市A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7年,同时对被害人毛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一并作出了判决。在法定期限内,叶某不服刑事部分的判决,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甲市人民检察院则以量刑过轻为由提出了抗诉。上诉书和抗诉书都直接交到了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讯问了叶某,听取了毛某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第一审法院对叶某量刑不当,应当判处叶某有期徒刑10年。由于受到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判,发回A县法院重审。同时对于该案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了改判。
考虑到本案事实、证据的原审审理并无问题,A县法院安排原合议庭成员不开庭对案件进行了重审,改判叶某有期徒刑10年。并在判决书中写道:“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抗诉。”
问题:
请分析本案中有哪些错误?
答案及解析
(1)甲市人民检察院抗诉错误,应当由A县人民检察院抗诉。
(2)抗诉书直接交到中级人民法院错误,应当交到A县人民法院
(3)中级人民法院不开庭错误,抗诉案件应当开庭。
(4)发回重审错误,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5)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应当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错误,不受限制。
(6)用判决发回重审错误,应当是裁定。
(7)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改判错误,因为已经生效了。
(8)原合议庭审判错误,应当另组。
(9)A县法院不开庭错误,一审案件应当开庭。
(10)A县法院判决为终审判决错误,可以再上诉、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