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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给外地人才颁居住证

    珠海市政府日前向在珠海工作的非当地户籍人士颁发第一批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与当地市民享有同等待遇。1999年,珠海市在全国率先颁发“人才工作证”,以方便那些在珠海工作、但因各种理由未将户口和工作关系转入珠海的中外人士。


  珠海市人事局有关人士说:“人才竞争越来越激烈了,对于人才,我们不求所有,不求所在,但求所用。因此,我们将‘人才工作证’改为‘人才居住证’,与其他城市的人才居住证相比,珠海的人才居住证是第一个实现了居住证持有人与有户籍的市民同等待遇。”


  按照规定,凡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或具有中高级技师技术等级;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其他急需的、具有某种特殊技能者均可申请珠海居住证。持有居住证可参与当地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公开选拔;可申请科技项目的资助和申报科技奖励;可参加当地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其未成年子女入读幼儿园、学校免收借读费;可参加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而其在户籍所在地建立的社会保险账户储存额不转移,离开珠海时,在珠海的保险账户可转移到户籍所在地;可在珠海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在珠海购房时,可享受与当地居民相同金额的住房公积金优惠贷款;可在珠海办理因私出国手续和赴港澳多次往返通行证;持证的境外人士可以持本人纳税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银行将其在珠海期间的合法收入兑换成外汇,汇出境外。


  日前,第一个领到居住证的中国石化广东珠海石油分公司经理助理梁宝俊说:“过去出入珠海总要办边防证,总觉得自己是流动人口。有了这张证,感觉自己就是珠海人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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