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前押题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劳务关系管理
劳务关系管理:
A、1998年4月,傅某加入上海一外资软件公司,担任设计师工作,月薪4000元。2001年6月开始担任公司首席设计师,月薪9000元。
2001年11月1日傅某突然接到公司通知:公司将搬至北京,员工如果愿意随公司搬迁的,则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员工如果不愿随公司搬迁的,公司将自11月低解除合同。傅某不愿随公司搬迁,于是公司在2001年12月初为傅某办理了退工手续,但补偿问题公司却拖延不决。傅某在多次与公司协商为果的情况下,申请了劳动仲裁。
问题:
1、请问公司是否应该向傅某支付补偿金。(10分)
2、如果应该支付,那么补偿金的金额是多少?(10分)
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
1、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一些重大情势变化有时在所难免,于是现行劳动法有一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但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5分)
用人单位依据上述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5分)。
2、本案中傅某在公司工作了三年零八个月,按该条法律规定,公司应当支付给傅某四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为傅某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5分)
补偿金=[(4000元/月×6个月+9000元/月×6个月)/12]×4=6500×4=26000元(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