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1924年《海牙规则》的规定,在航行过程中遭受的下列损失,承运人不可免责的是哪一项?( )
A.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局部或全面罢工或停工而造成的货物的损失
B.承运人为多装货物,下令将船上的救火设施拆除,在航运途中船舶失火造成的货物烧毁的损失
C.承运的货物因本身湿度过大而发生霉变造成的损失
D.航行途中,船长超速驾驶,结果船舶触礁货舱进水造成的货物湿损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海牙规则》规定的承运人免责的情形。
选项A、C、D正确。《海牙规则》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对由于下列原因引起或造成的货物的灭失或损害,承运人不负责任:(1)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雇佣人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2)火灾,但由于承运人实际过失或私谋所造成者除外;(3)海上或其他可航水域的风险、危险或意外事故;(4)天灾;(5)战争行为;(6)公敌行为;(7)君主、统治者或人民扣留或拘禁或依法扣押;(8)检疫限制;(9)货物托运人或货主、其代理人或代表的行为或不行为;(10)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局部或全面的罢工、关厂、停工或劳动力受到限制;(11)暴乱和民变;(12)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损害;(13)由于货物的固有瑕疵、性质或缺陷所造成的容积或重量的损失,或任何其他灭失或损害;(14)包装不当;(15)标志不清或不当;(16)尽适当的谨慎所不能发现的潜在缺陷;(17)不是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或是承运人的代理人或受雇人员的过失或疏忽所引起的任何其他原因。据此可知,选项A、C、D中的情况承运人免责。
选项B错误。《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负有在开航前和开航时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的义务。选项B中承运人自己把船上的救火设施拆除,使船舶处于不适航的状态,违背了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因此,不能免责。
2.关于司法、司法制度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当代中国的律师在保障公民权利、实现司法公正、推进社会发展方面正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B. 法官职业要求慎独,以免影响中立审判
C.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检察机关大多隶属于行政机关的司法行政部门,主要任务是进行刑事诉讼
D. 与司法公正相比,司法效率更具有实在性和可见性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司法公正、司法效率。
选项A正确。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律师制度在服务社会、化解纠纷、维护正义和推动国家法治进程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选项B正确。法官应当谨慎出入社交场合,谨慎交友,谨慎对待与当事人、律师以及可能影响法官形象的人员单独接触和交往,以免给公众造成不公正或不廉洁的印象,并避免在履行职责时影响中立地位。
选项C正确。在西方一些国家,实行“三权分立”的宪政结构,国家权力被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行使,检察机关属于行政机关。在具体的机构设置上,有的隶属于司法行政部门;有的则设在法院。主要认为是进行刑事诉讼。
选项D正确。与司法公正相比,司法效率更具有实在性和可见性。
3.某上市公司自2003年以来年年盈利,财务状况良好。2004年,该公司曾出现过财务会计文件虚假记载的情况,此后再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2008年10月该公司拟发行新股。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 该公司曾有虚假财务记载,所以不能发行新股
B. 该公司具备发行新股的条件,但仅限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C. 该公司具备发行新股的条件,但仅限于向特定对象募集股份
D. 该公司虽曾有虚假财务记载,但目前不影响发行新股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
选项A说法错误,选项D说法正确。《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公司公开发行新股。该公司2004年发生过财务会计文件虚假记载,从2004年到2008年10月,已经超过了三年,该公司可以发行新股。
选项C、D说法错误。《证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一)公司营业执照;(二)公司章程;(三)股东大会决议;(四)招股说明书;(五)财务会计报告;(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七)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据此可知,本题中公司具备发行新股的条件,而且对新股的发行对象无限制。
4.图佛公司收到赛温公司交货的通知。在决定是否接受该货物前,图佛公司需要验货。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无论该货物是否转运,图佛公司都应在约定的目的港检验货物
B.图佛公司应在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内安排他人检验货物
C.在收到货物后的2年内,图佛公司随时有权检验该货物
D.赛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货物将要转运的,货物的检验有可能推迟到该货物到达新目的地后进行检验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检验货物的相关规定。《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三十八条规定:
(1)买方必须在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内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物。
(2)如果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行。
(3)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改运或买方须再发运货物,没有合理机会加以检验,而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这种改运或再发运的可能性,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新目的地后进行。
5.关于司法公正的理解和看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司法公正是法律精神的内在要求,是法治的组成部分和基本内容
B. 司法公正要求裁判者与裁判的结果没有利益相关性,否则不可能客观、中立地解决纠纷
C. 司法公正要求法官在解决纠纷过程中要充分倾听双方当事人的主张,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司法参与权
D. 司法公正要求法官在核实证据和认定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程序法和实体法,对案件做出恰当的处理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司法公正。
选项A正确。司法公正是法律精神的内在要求,是法治的组成部分和基本内容,是民众对法制的必然要求。
选项B正确。公正意为“二极端之中道”。即判决在诉讼两道之间不偏不倚。这种不偏不倚的状态只能由以下两种情况促成:(1)裁判人员与案件利益无相关性;(2)司法官的情感自控性。
选项C正确。司法公正要求法官在解决纠纷过程中平等的保障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充分倾听双方当事人的主张。
选项D正确。司法公正要求法官对案件的处理具有正确性,而案件处理的正确性要求司法人员通过诉讼活动,在核实证据和认定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对案件做出恰当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