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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入数千公积金不惧房价高?

    “在不少老百姓因为工资水平和单位货币补贴不高而买不起房子的情况下,部分高收入单位却存在免税待遇下将公积金变成变相福利的现象,确实导致不公平且容易加大社会矛盾。”昨日,在全国两会上提交《关于完善住房制度改革的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关则文,对此提出质疑,指出有关部门应该出台具体措施,加强监管。

  

  高收入单位违规操作鲜有监管


  据关则文调查,部分实行年薪制国企领导与下层员工或其他部门员工之间,收入差距过大导致缴存公积金额度差距悬殊,有的企业领导干部比一般干部职工高出十多倍。但是按照规定,不管收入水平有多大差距,都一视同仁地按照工资水平5%—20%的区间,自由选择缴存比例。


  业内人士指出,一视同仁的做法使“公积金免税”措施在客观上丧失了该公平调节功能。


  更为老百姓所关注的是,部分高收入单位变相将货币收入打入公积金账户,却未引起相关监管部门的关注,并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监管部门往往只注重对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单位进行监管,而对于高收入单位的违规操作却鲜有作为。


  由于这部分享受高公积金的人群对房价十分不敏感,刺激房价虚高上扬,此现象已经受到各方的关注,并引起加大对高公积金行业监管力度的讨论。

  

  广州5640元封顶政策奏效面小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颁布有关条例,对驻穗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规定了缴存上限。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测算,在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都用足最高20%的情况下,广州职工月到账的住房公积金最高也不能超过5640元。据了解,这是近两年来广州针对高收入人群公积金缴纳水平进行控制的唯一措施。但业内人士表示,该水平仍较高,实际上能超过这部分的单位和职工只占很小比例。因此,新政策的奏效面并不大。


  关则文对此表示,虽然奏效面不大,但从象征意义上来说值得肯定。“建议还可在此基础上制订更为细化的控制措施,另外对一些单位违规超额存入公积金的行为进行严查。至于封顶水平,需详细调研。”


  有关人士建议,针对不同的工资水平,制定不同的资源缴存比例区间。举例来说,对于月均工资5000元以下的,定一个缴存比例区间;对于5000—10000元的,定另一个不同的空间,原则上要小于5000元以下的空间;对于10000元以上的依次类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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