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额上限的公告
经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研究,决定对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额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一、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根据银川市统计局确定的2009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得出2010年度银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应为2208元。二、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执行国家“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的规定。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调整日期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调整本单位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从2010年的7月1日开始。特此公告。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