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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司法考试今起接受报名

    记者日前从广东省司法厅司法考试办公室了解到,全国首次司法考试报名1月15日开始,到本月30日结束(星期六、日照常办公)。在去年7月15日以前已办理2001年律师资格报名手续的人员,视为已办理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手续,但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期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或更换准考证。


    据介绍,此次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的通过数额及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获得《证书》的人员在符合修改后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条件下可担任法官、检察官和申请律师执业。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不委托、不指定任何单位举办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辅导。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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