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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城持人才居住证者子女有优惠

    日前深圳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向各区教育局、市属各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联合发出通知。通知指出,持深圳市人才居住证者,除与持《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外,对其未成年子女入学、入园从今年3月1日起可以免交借读费,并可以报考重点中学的高中部。凡持有人才居住证者,其子女入幼儿园、中小学就读从3月1日起不再收取借读费,已经收取的,予以退回。


    据了解,深圳市自今年3月1日开始实行人才居住证制度,对来深圳工作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被深圳用人单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上工作的非深圳户籍人才颁发《人才居住证》。根据深圳市政府有关规定,对持有人才居住证的人员,可以在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优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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