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欠薪罚款5万
为了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深圳正在积极制定专门的《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草案现已通过深圳政府信息网向社会公布,以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
这部《工资支付条例》强调员工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用人单位应当最迟在与员工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满后5日内支付员工工资。
对于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条例》草案规定了十分严厉的处罚措施:用人单位在劳动部门规定的限期内拒不支付员工被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的工资的,劳动部门可视情节轻重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