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建律师信用档案
据深圳市司法局局长黄振芬介绍,该局和深圳市律师协会已决定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律师诚信制度建设:
一是尝试建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用档案和信用警示制度。通过电脑对全市所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建档立卡,将纳税登记、年检审计、投诉及处理、开展法律服务、参加公益活动等有关情况载入档案。对服务不到位、投诉不查处、管理不规范的律师所和律师发出警示通知,限期整改。
二是设立信用公示制度。对受律师协会惩诫、受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律师和律师所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并在执业证照上登记,同时对受到表彰的律师和律师所进行大力宣传。
三是推行律师服务事项公开制度。要在全市155家律师事务所公开服务项目、服务程序、收费标准、质量监督、投诉举报等事项,使当事人明明白白接受服务,律师清清楚楚履行义务。
四是进一步完善强制性律师执业责任赔偿和保险制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