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35年到1949年,中国共有200多研究生,产生于很少几个学校。1950年到1965年,中国共2万多研究生,而且招生年代不确定。招生也不是大张旗鼓、也没有一定考场。1978年重新招收研究生,而且常规化,第一次6万多人报考,招收约1万人。1978年到1999年的20多年,中国共有77万研究生。照今年的趋势,今明两年招生将要接近过去20年的招生数,一年招收研究生的数量也高于文革后第一年大学生的数量。
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虽然现在研究生的数量大大多于20世纪50、60年代,但研究生的教育体制和50年前的基本一样。研究生入学,还采用全国计划人数,全国统一考试,所有学生只能报考一个学校(几乎是只能报考一个老师),甚至不分专业,全国性的规定一些具体的考试科目(如政治和外语)和分数。这样的入学要求所体现的基本精神与要求现代研究生所具备的创新精神不仅有矛盾,而且可以说是背道而驰。研究生在中国科学、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都是重要的骨干力量,对他们的入学要求,会影响他们入学后的行为。如果简单地以考试来回答老师已经知道答案的问题,这样的选择学生的标准就有问题,这违背以后对学生有新发现、创造新的知识,给社会带来新思想、新产物的要求。入学标准应该放手让各机构自己根据各个专业的标准来用多种方式衡量,而不是由教育部统一。
教育部有关研究生的部门在管理上应该给各机构一些灵活性,而且在一些应该由教育部制订规章条例的地方,教育部也没有尽到自己的力量来完善制度。教育部可以审核各机构学位委员会的水平和检查产出研究生的质量,决定是否承认和允许该机构某专业招收研究生资格,但是不需要越位微观控制各机构的招生人数、入学具体要求和学习具体内容。迄今,除了很少机构(如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以外,研究生入学以后普遍还是不能转老师、不能换专业,这是否合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