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24日召开的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指出,2004年,国资委要力争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方面迈出较大步伐,除军工生产等少数企业外,其他国有大型企业包括特大型国有企业,要以调整和优化产权结构为重点,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相互参股、兼并收购等多种途径进行股份制改革。
大型国企境外上市
李荣融说,在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方面,要鼓励国有大型企业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到境外上市,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尽快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要加快重组上市步伐,集团一级能上市的要积极上市,提高整体竞争力。
他介绍,国资委成立近一年来,中央企业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互相参股等多种形式积极进行股份制改革,长江电力、中航科工、南航股份、中外运股份等中央企业控股公司先后在境内外上市。
他说,通过股份制改革特别是到境内外上市,中央企业不仅筹集了大量发展资金,而且实现了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进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推动了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到2003年底,国有企业境内上市490家,累计筹资7850亿元。
产权转让加强监管
李荣融说,推进股份制改革必然涉及产权转让问题。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建立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保证国有产权交易的规范、有序和健康进行。各地要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规范产权转让行为,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逐步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管理层收购要维护职工权益
李荣融同时指出,管理层收购是社会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
他说,已经出台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认真贯彻这一文件,指导和监督企业在改制过程中规范程序、规范操作,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李荣融说,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也是2004年国资委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进一步明确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方面和重点,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布局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要通过资产重组、结构调整,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