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中专学历、初级职称确定为人才的最低标准线,是过于武断了。尽管我们一遍一遍地解释,说这只是统计意义上的,而且仅是指专门人才。现在有人讲,国民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增加了、文化知识水平普遍提高了,可以将最低标准线提高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再加上执业资格等其他标准。这是否就合适了呢?
我说,同样不合适,因为问题并不在于如何把这条边界线划得准确,事实是人才与非人才的分界线根本就不存在,至少是模糊难辨的。
但是,从人才工作的角度来讲,我们又的确需要为我们的工作大体划定一个范围。一方面,在资源相对稀缺的前提下,任何工作难免有主与次、重点与非重点之分,人才工作的核心价值就是要让社会精英人士充分发挥其才干,而不是对社会全体成员均衡着力。另一方面,只有划定一个范围,相关的统计工作才能开展并取得数据,为人才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为人才的成长、流动作出指导。
这就面临一个难题了,一方面是人才边界模糊,难以划清,难以统计;另一方面是又的确需要一系列基本数据使我们能对人才状况有一个总体把握。
在我看来,这个难题之所以难解,是因为其中存在着一个结。这就是,我们以为,既然是统计,就必定应有一个总合数的说明。现在,我们对全国人才总量6350余万这个数据表示疑问,说这6000余万人之外就没有人才了吗?我们的一些乡镇企业家,既无职称,也无相应的学历,却做出了那么大成绩,怎能不是人才?一些有职称、学历的人,却在那里混事,如何算作人才?是的,的确如此。那么,在修改统计口径或提高统计水平后,是否就能消除类似疑问了呢?我说,同样不能。
事实上,我认为,这个总合数的价值本来就不大。现在,假设6000万人才的数量在统计上是完全准确的,那么,对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来说,是多了,还是少了呢?显然,谁也不会嫌人才多。一个社会中的各类人才总是越多越好。也就是说,不管我们统计出一个什么样的总合数,分析结论是一定的。既然如此,总额是6000或5000万,抑或7000万,还不都是一回事吗?
所以,无论从宏观人才决策支持的角度,还是从微观人才成长指导的角度,我们都不是非要得出一个总合数不可。
然而,人才统计工作依然是重要的,人才工作(特别是其中的人事工作)依然应确定一个大体的范围。其实,我们只需设定若干子项,对我国劳动者的状况进行分类项、分层次的多维统计,然后再划定人才工作基本对象和核心对象的最低标准线就可以了。但是,我们不将此标准线视为人才与非人才的分界线,而且也大可不必将各分项数据整合成一个总额数。我认为,这样得出的一系列数据,对于指导人才工作是更有意义的。同时,困扰我们的人才范围界定问题也就不攻自解了。
另外,关于这个最低标准线,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也不一定要强求统一。比如在农业领域,中专甚至是高中学历以上从业人员就可以确定为人才工作的基本对象;在信息产业,将基准线定为大学本科以上也不为过。总之,在人才范围的政策性界定问题上,一是要尽可能避免歧义,二是着眼于工作实际需要,此外无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