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今年职称评审施务实新政,对外语计算机均放宽条件
日前,广东省又要开始受理新一轮职称评审工作,而省人事厅近日发出的《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施行一连串务实新政,分别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外语、计算机等方面放宽了条件,令人拍手称快。
中专学历人员申报年限缩短
根据《通知》,中专学历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取得员级资格与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均可直接申报、评审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再需要先取得员级资格后才能申报助理级资格的规定。
中专学历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将“中专学历人员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的规定调整为: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含)以上,可申报、评审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
两种情况外语成绩仅供参考
《通知》规定,符合两种情况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本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其职称外语成绩仅供参考:1.申报评审档案、文物博物、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资格的;2.1956年至1960年出生,且申报评审工程、农业、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资格的。
此外,专业技术人员凭1997年以来取得的人事部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含2001年广东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以及今后人事部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通用标准以上成绩通知单,申报评审相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对国家和省的政策没有外语要求的中小学教师及其他系列或专业,各地不得在评审中另定外语要求。
大中专生初次参评免考计算机
《通知》在计算机考试方面放宽了条件。大、中专毕业生按政策规定申请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可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农村乡(不含镇)属单位工作的,或在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可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在2005年之前取得的省《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在2007年(含)之前仍可作为计算机能力的有效条件。
离退休人员还可评职称
与广东省企、事业单位签有聘约,并在现受聘单位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的离、退休人员(含机构改革离岗退养人员),只要符合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现受聘的专业技术岗位对口或相近等条件就可申报职称评审。但其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仅表明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不与离退休后的福利待遇挂钩。
新增5类人员免考外语
除资格条件规定的硕士学位人员申报中级、博士学位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外语可免考外,为使评职称与实用挂钩,
新增5类人员也可免考外语:
●报评审艺术、工艺美术、广播电视播音、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资格的;
●1955年(含)以前出生的或1977年恢复高考之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的;
●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现不从事外语专业技术工作的;
●出国留学或在国外工作连续时间在1年以上的;
●在县以下(含县)申报评审农艺、畜牧(兽医)、林业、水产的工程、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