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份最低工资该涨了
从7月1日起,南京市企业最低工资将实行新标准,劳动部门提醒广大企业职工注意一下7月份的工资单有无达到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按新规定,南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南京市市区(含江宁区)460元/月,3.9元/小时;溧水县370元/月,3.1元/小时;高淳县,原六合县,远江浦县320元/月,2.7元/小时。此外,今后由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最低缴费额不应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中。
记者从劳动监察部门了解到,近期已有不少职工咨询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一般企业的当也工资都是下月才发,因此目前尚未有关于最低工资的投诉,监察部门提醒职工在拿到七月份工资时可按新标准进行核对,如有达不到标准的,可拨打监督投诉电话6590900,或前往市区各劳动局进行相关投诉。对于不执行规定的企业,劳动部门也将作一定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