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启动
南京市首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将于本月24日开始报名。据悉,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申请条件,同时具有南京市户籍的中国公民和2003年大专以上毕业生,包括南京市教育体系中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在教师资格过度和首次教师资格认定中已经取得教师资格,拟申请认定另一种类教师的资格的教师均可报名。
此次南京市共向社会受理的教师资格认定包括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专、技工学校、职业工作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中专、技校、职高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申请教师资格针对不同层次提出了相应的学历要求。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员,以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认定资格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员,均应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参加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统一考试。凡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请人,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级”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级”及以上水平。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南京市教育局和各区县教育局分别设立了报名点。在“南京教育信息网”可查阅“关于首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www.njenet.net.cn/njenet/)。(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