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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须注意——申领资格证程序有变

    记者日前从省财政厅会计处获悉,从2003年1与1日起,停止办理将2001年12月31日以前的《会计证》换发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且不再直接办理个人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事宜。


    据介绍,对于申请证书或因工作变动等发生变更的会计人员,应先到有关归口管理部门或单位申请,再有归口部门或单位到省财政厅会计出集中办理。


    省财政厅会计处集中办理时间为每月19、20日,节假日顺延,地点南京市西康路29号(省珠算协会303室),联系电话:3396301、3396303。(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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