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数据资源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南京
补缴养老保险简化手续

    记者日前从省地税部门获悉,自今年起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在所得税税前列支,不再需要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按照《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第13条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首先应在企业应付工资结余中列支,没有结余的,按照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一个半月的平均工资额度,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在管理费中列支。(完)

就业数据资源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