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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的通知》精神,省委公开选拔副厅级干部领导小级研究确定了笔试时间和各阶段的具体录取办法。


    一、笔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


    笔试时间:2001年10月28日


    笔试科目:上午:基础知识

              下午:基本素质测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各阶段的具体录取办法


    1、笔试后确定面试对象的办法。对符合年轻干部、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团省委副书记四类职位报考条件的人员,分别按公开选拔职位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如果在划定的最低分数线上有分数相同的,则分数相同的全部录取。同时符合两类以上职位报考条件,且都上线的人员,按其报考的一类职位录取。笔试录取分数线正式确定后,再组织上线人员填报志愿。然后,按照个人填报的志愿、笔试得分和每个职位录取10人的计划,分别安排到每个职位。其中: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过10人的职位,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满10人,余下的作调剂;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满10人世间的职位,先按第一志愿录取,再从第二志愿报考本职位的人员中录取;第一、二志愿仍录不满10人的,在余下的人员中,再按第三志愿调剂。调剂由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未录取人员的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然后通知本人,本人不同意调剂的,作弃权处理;因弃权而空缺的名额,从符合该职位类别报考条件而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到规定的人数。


    2、面试后确定考察对象的办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权计算后相加得出总分,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每个职业录取前5名,并进行公示。


    3、考察后确定任职人选的办法。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精神,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由省委派出考察组,全面考察德才表现情况。到考察对象所在地区或单位具体考察了他们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作风以及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政勤政等情况,并在其所在单位适当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根据考察情况和拟选拔的职位、职数,由省委常委集体讨论决定任用。


    湖北省委公开选拔副厅级干部领导小级2001年10月18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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