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酬低于低保算失业
记者日前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今后,“下岗职工再就业率”不再作为再就业工作的考核指标,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将作为就业工作的参考指标。
新的指标中所列的下岗失业人员,是指符合领取《再就业优惠证》条件的人员。其计算公式为:下岗失业人员年再就业率=全年实现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数/年初下岗失业人员数+年内新增下岗失业人员数×100%失业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工作能力,无业且要求就业而未能就业的人员。其中,虽然从事一定社会劳动,但劳动和报酬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视为失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