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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有房有工作即可落户

    《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7月1日正式施行。这一户籍新政的实施引起广泛关注,有人评价这是向真正市场经济户籍制度迈出的坚实一步。 


  南京作为省会和特大城市,要想迁入户口曾经是一件多么难的事情,而现在变得简单和容易。新办法规定,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即可落户南京。有稳定职业(生活来源)是指被该市机关、团体、事业、企业等单位依法录、聘用,以及投资兴办二、三产业,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人均收入不低于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新办法规定,个人在南京市投资100万元以上,在该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允许其本人、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来宁落户;私营企业业主连续两年每年纳税2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连续二年每年纳税1万元以上,且在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允许其本人、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来宁落户。


  新办法规定,本科学历以上的毕业生可在南京先落户再就业,新办法规定,今后,在南京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在该市落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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