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职业技能鉴定收费再上“笼套”
记者日前获悉,《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已正式出台。省物价局、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行为作出进一步规范,部分收费将获得不同的减免优惠。
经劳动保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以及少数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主体专业的毕业生,参加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并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者,可视为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并发给相应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对上述学校毕业生需参加中级及以下职业技能鉴定的,应按规定标准给予50%以内的减免优惠。
其它有关收费项目及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技师类职业资格评审费,由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组成专业考评小组,在申报者参加知识和技能考核合格后,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审时收取。其中对技师和高级技师申报者,分别按每人200元和300元收取;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包括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资格考核认证费,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会同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组织对本行业申报考评人员进行资格考核和认证。相应的鉴定中心,按每人200元收取考核认证费(含办理证卡等费用);对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核发《职业资格证书》,每本收取工本费4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