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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艺术类招生细则出台

    今年江苏省内艺术院校艺术类招生细则出台。


    艺术类专业分三批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于6月下旬进行,填报艺术类提前批次和艺术类民办本科院校志愿。凡未被录取并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于7月底第二次填报艺术类专科(高职)院校志愿。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分为三个批次:(1)提前录取院校(含面向全国招生的省外院校的本、专科,省内本科院校);(2)民办本科院校;(3)面向江苏招生的专科(高职)院校。其中(1)和(2)在普通类本科一批前提前录取;(3)在普通类民办本科院校录取后,第一批专科(高职)院校录取前进行。


    统考成绩优秀有优惠: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的总分计算与普通类相同,其中数学成绩100%计入总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专科(高职)专业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非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独立设置的专科艺术院校以及省内外非专业统考的院校,在录取前由省招办划定专业和文化录取控制线。此外,参加省美术类、音乐类和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统考总分在360分以上和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考总分在270分以上的考生,由学校申请,省招办批准后,文化可照顾10分投档。单独组织艺术专业考试的招生院校,对个别专业成绩特别优秀(总成绩平均80分以上,主课成绩90分以上,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经省招办批准后,文化分也可照顾10分投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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