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病”何时列入职业病?
随着电脑的普及,长期使用电脑工作人群的越来越多,许多人患上了“电脑综合征”、颈椎病等新“劳动病”。但目前这些新“劳动病”还没有列入我国法定的职业病中。有关专家提出,既然它们已经严重威胁到人的健康,能否也将这些新“劳动病”列入职业病目录?
在一家网络公司上班的吴华(化名)最近频频失眠,还经常感到头晕恶心、全身乏力等。后医生分析,吴华出现的症状是由于长期使用电脑引起,属于“电脑综合征”。当吴华向单位提出职业病补助的申请时,公司称:“你这怎么能算职业病呢?”
据了解,根据我国法定职业病分类目录,目前,共有涉及粉尘、急慢性化学中毒、职业肿瘤等10类115种。对于能否将新“劳动病”列入职业病目录的问题,卫生监督部门的有关专家表示,确定职业病种类范围是非常严格的,像“电脑综合征”、颈椎病等跟职业相关的疾病,也只是这些年来刚刚出现的,还没有到非常严重的程度。而且各地新“劳动病”的情况不一样,因此,目前还没有到把这些新“劳动病”纳入法定职业病目录的时候。
专家建议,虽然目前我国还没有把它们纳入职业病分类中,但各地可以在地方法规中予以明确,比如在一些经济发达的、电脑使用普及的省份,可将“电脑综合征”列入职业病范畴,给予相关的职业病补偿。据了解,有些国家就在职业病名单里列入了腰背痛、心血管疾病类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