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补贴提高到4000元
为了帮扶就业困难群体,以创业带动就业,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正式出台新政,对南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开展初始型创业且经营一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4000元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比以前增加一倍。申请开始时间从2008年7月1日起计算,这意味着新创业者在2009年7月1日后可领到补贴。江宁区、原六合县、原江浦县、溧水县、高淳县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办法执行。(完)
为了帮扶就业困难群体,以创业带动就业,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正式出台新政,对南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开展初始型创业且经营一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4000元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比以前增加一倍。申请开始时间从2008年7月1日起计算,这意味着新创业者在2009年7月1日后可领到补贴。江宁区、原六合县、原江浦县、溧水县、高淳县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办法执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