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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就业体检取消乙肝检查

    日前,卫生部就体检中乙肝病毒检测有关问题召开了媒体通气会。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卫生部拟于近期制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有关政策。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


  此次政策调整后,卫生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调整后的体检项目开展入学、就业体检,及时查处、纠正违反规定进行“乙肝五项”检查的行为。


  为医学目的而开展的“乙肝五项”检查,检查机构应严格保护体检者的隐私;为健康体检目的开展的“乙肝五项”的检查,检查机构应充分尊重体检者的选择权并保护其隐私,体检组织者不得强制体检者接受“乙肝五项”检查。有关部门还将加强对教育机构、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切实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享有公平入学、就业的权利,及时查处、纠正违反规定要求求学者、求职者进行“乙肝五项”检查的行为。


  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会不会牺牲公众的健康利益?


  “日常工作、学习或生活接触不会导致乙肝病毒的传播。”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医学部教授庄辉说,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基本上在1岁前就已经感染乙肝病毒。”


  “乙肝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庄辉说,根据目前掌握的医学文献资料,国内外尚没有因日常生活接触而感染乙肝病毒的确诊病例。


高校录取:不会因乙肝拒录学生


  “虽然这则消息有些细节并不是太明确,但从入学角度来看,对学生的影响并不大。”一位高校招生负责人对此这么分析,因为无论是高考体检还是进校后的入学体检,并没有对携带乙肝病毒的学生有过多的限制。


  在参加高考前,江苏所有考生都得参加一次高考体检。“在高考录取的过程中,乙肝患者将限报幼教、食品、药品等特殊专业,但普通专业是不得限制的。”南京一所高校的招生负责人介绍,录取过程中,除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录取时一般都不受限制。


入学体检:“乙肝五项”不是必查


  近日南京林业大学相关负责人透露,学生入校后,在开学和毕业时有两次体检。开学体检基本上都是常规体检,主要包括身高、体重、心肺等,另外还有肝功能的检查。而“乙肝五项”检查并非是必查项目。他透露,一般情况下,只有当学生的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时,学校才会要求学生去检查“两对半”。这项检查并没有任何歧视,主要是为了其他同学的健康着想。如果检查结果显示学生既是乙肝患者,且他的转氨酶异常偏高,将建议学生休学治病。但学校绝对不会让这位考生退学。等转氨酶指数正常后,凭县级以上的医院证明,可以回校继续学业。


  又另几所高校了解到的高校入学体检的模式和南京林业大学比较相似,需要检查肝功能,但并未将“两对半”作为必查项目。


用人单位:发现乙肝合同自动作废


  南京一所高校分管就业的负责人透露,根据他的了解,用人单位要求学生进行就业体检是很普遍的事,而其中有80%~90%都要求检查“乙肝五项 ”。有的用人单位更绝,在签协议时就会在背面附上一张纸,明确写着“如果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本合同自动作废”。“每年都会有学生这样被毁约,我们也没有任何办法。”


  “在签劳动合同前,我们都会带学生去体检的。”一家建筑单位的人事部负责人说得很坦然,“我们是搞工程的,招聘的人员要和工人们一起在工地吃饭、生活,如果携带乙肝病毒,总归感觉怪怪的。我相信也不是我们一家单位这么要求。如果取消了,我们都不太能接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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