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新添四类执业资格
据《扬子晚报》消息,近日,人事部、交通部等部门分别下发了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共设备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和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这意味着建筑设计部门又添四类执业资格。
据了解,这四类工程师都属于建筑设计部门的执业资格考试范畴。
人事考试中心的负责人介绍,这四种资格考试全部实行国家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报名者要具有所报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并累计从事所报专业工作经验满一年。考试一般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可参加专业考试。但第一次的考试时间还没有确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