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要入社保
今年11月底前,要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全面完成。今天,长沙市政府办公厅批转该市劳动局等部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含群团组织)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要求,在积极推进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及其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同时,要突出抓好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的社会保险工作,尽快将这类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含群团组织)的临聘人员要依法履行社会保险各项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其个人缴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各单位不得因其参加社会保险而变相降低其工资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