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聘环境更宽松
记者日前从省人事厅获悉,今年湖南省将在职称工作政策上进行重大调整,以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湖南省职称工作。
同等对待非正规全日制院校生
据了解,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含直接办理初任专业技术职务手续)中,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非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与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非公企业人才评聘要求放宽
长期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县级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技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时,既可提供其公开发表的论文进行评审,也可提供一篇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但须经相应评委会评审或答辩合格。
适当追加乡镇以下教师中级岗位
今年将调整中小学校专技职务岗位职数管理办法。对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小学一级教师职务8年以上、截至2005年底在农村中小学工作满20年者,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追加中级岗位职数,使他们在3年内分期分批获得参评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机会。对尚没有中学高级教师的农村中学,至少允许1名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解决部分农村中学无高级教师的问题。
特别评审特殊人才
今年起,对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但在学历、外语、论文等方面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拔尖人才,试行特别评审。由市州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实地考察考核和面试或现场演示后,写出专门报告,报相应系列评委会投票表决。对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申报多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可不经转评,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