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读MPA有限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且工龄3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期为2005年7月31日)的在职国家公务员和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省人事厅今天转发了人事部《关于2005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报名推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就我省有关具体事项提出了贯彻意见。
据介绍,湖南省今年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的院校及名额为:湖南大学(80名),湘潭大学(80名),湖南师范大学(80名),中南大学(80名),国防科技大学(名额自定)。
据了解,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报名推荐工作由我省各级人事部门负责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陆http://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进行填写。省人事厅教育培训处将于7月25日至29日进行相关资格审查,招生院校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28日至31日。
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要求,报考前经省人事厅进行资格审查的学员,所在单位应按规定对其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给予学习时间、费用等方面的支持;报考前未到省人事厅进行资格审查的学员,不得享受上述政策,考后也不补办资格审查手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