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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或将联动CPI

    近日,北京市政协召开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企业一线职工收入水平的建议案》。建议案提出,应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与消费价格指数联动的调整机制,当物价部门发布的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一定水平时,启动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这份建议案将报送北京市委、市政府,供决策参考。


    据了解,2010年4月起,北京市政协社法委成立了专题调研组,对北京部分行业一线职工收入状况进行了调研。调研范围包括制造业、建筑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商业(批发和零售)等行业,以及顺义、通州、石景山区职工收入相对较低的95家企业,涉及职工3.2万人。调研对象中,71.3%为非公企业,72.4%为劳动密集型企业,50.7%为百人以下的小企业。


    调查发现,4成受访职工的月工资不足2000元;12.8%的职工五年来未涨过工资。一线职工收入水平现状是“增长缓慢,长期偏低”。在此基础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企业一线职工收入水平的建议案》的建议案。建议案提出,最低工资标准应与消费价格指数(CPI)形成联动,当物价部门发布的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一定水平时,启动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现行的职工工资统计方法也要再完善,应将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工全部纳入统计范围,才能真实反映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据了解,《2009年北京统计年鉴》显示,2008年北京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6328元。第六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北京市90个行业中66.7%的行业在岗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平均工资水平,20%的行业在岗职工工资水平不足平均工资水平的50%。此次市政协调查的企业中,44%的职工工资不足2000元,其中一线职工月平均工资算上加班费和提成也只有1670元,仅为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35.6%;有些行业一线职工工资收入与所在行业平均工资相差较远,食品加工、服装加工行业一线职工平均收入为1274元、1326元,仅为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25.7%和28.2%。


    被调查企业一线职工2008年工资平均增幅12.9%,与同期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幅21.1%相差较远,调查中还有12.8%的一线职工反映5年来未涨过工资。2009年23.6%的职工工资收入还有所下降。这使他们感觉政府公布的平均工资涨幅只是“假象”,掩盖了不同行业、企业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事实。


    此外,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应在地区月平均工资的40%—60%之间。而北京最低工资与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比率,多年来一直低于上述标准。2000年—2008年,北京职工平均工资的平均增速为13.95%;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速度为8%;最低工资标准与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由31.43%下降到21.47%。


    北京市政协委员们在调研后认为,目前北京市一线职工收入偏低,主要原因是工资分配法律法规不完善和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缺失。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仅有1.7万家。北京市政协建议案明确提出,北京市应将收入分配调节相关问题作为独立部分写入“十二五”规划,列出明确时间表,将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到本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40%。要把职工工资增长作为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考核目标,制订以提高低收入职工收入水平为目标的工资增长计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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