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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将统一

    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会议日前召开,会议提出要尽快实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体制机制的统一。据了解,此举将涉及全市近300万流动人员。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祖德,副巡视员任建新出席会议,会议由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林革主持。


    任建新向参会的北京市各区县及经济开发区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中心、职业介绍中心相关负责人,传达了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关于整合加强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和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档案业务的决定。


    决定明确: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档案业务成建制划入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后,全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全权由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应切实履行好管理、检查、监督、规范的职责,积极推进全市统一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体系建设,加大对北京市档案业务的指导管理,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步伐,构建全市统一、高效、规范的运行管理体制。


    张祖德对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体制机制统一提出了四点要求:


    要统一认识,努力实现流动人员档案管理体制机制的统一。首先,流动人员档案管理体制机制的统一,是建设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的必然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其次,流动人员档案管理体制机制的统一,是人力资源管理和服务实现“两个转变”的必然要求。即:从双重标准、双规运行,向统一标准、并轨运行转变;从单一分散的服务,向综合集中型服务转变。未来要实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一点登录、多点服务、信息共享、全市统一”。第三,流动人员档案管理体制机制的统一,是向信息化、科学化管理方向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要统一标准、统一体系、统一技术,实现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第四,完成本市“十二五”就业工作目标,流动人员档案管理体制机制的统一至关重要。“十二五”要围绕充分就业这个中心,实现可控的就业和失业率、科学的职位匹配及和谐的劳动关系。在就业方面要实现人力资源市场的统一和城乡统一,确保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提升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力资源和就业发展良性互动,经济结构调整与就业结构调整良性互动。


    要密切协调,确保各项业务可持续发展。一是职能划分要逐步展开、稳步推进、不急不躁,确保平稳过渡,实现逐步并轨。二是加强业务工作的联动,要互相开展培训,在涉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问题上,要合署研究、共同部署、协同实施。三是要提高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奉献精神。


    要加强研究,拓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新领域。通过体制机制的完善和优化,变死档案为活服务,赋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以新的生命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是人力资源社会化,是单位人变成社会人的必然结果。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人们理念的更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已经变成一个重要的人力资源服务载体。要把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克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官僚作风,在管理形式和内容上增加个性化和人性化的因素。要加强宣传,让人们了解档案对个人、单位和社会的价值,特别是其对人才评价、维护权益、享受保障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要改革创新,提高档案管理服务水平。一是要加强规范化管理,研究管理机构的授权,尽快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二是要加强标准化建设,档案管理的地方标准要升级改造,信息化建设标准必须要先行。三是要尽快研究剥离附加在档案管理上的一些“非典型社会职能”。四是要强化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权威性。今后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出台的所有政策,要全市统一执行。五是要坚决打破阻碍北京市人力资源配置的所有障碍,切实维护市民权益,要将以人为本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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