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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个税收入自行申报占35%

    北京市地税局8月26日发布《修改后个人所得税法要点》。其中介绍,目前12万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已常态化,自行纳税申报人数逐年增加,2010年度缴纳税款占个人所得税当年收入的35%,人均应纳税额在5万元以上。


    自2010年1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全年扣缴税款43.10亿元,人均缴纳税额11.84万元,其中预扣个人税额最高的为1亿多元。同时,拍卖所得、股权转让所得、房屋转让所得等高收入者财产性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措施不断完善,带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91%。


    据介绍,税务部门将继续把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作为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征管基础,完善征管手段,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加强涉税信息的获取和应用,逐步掌握高收入者经济活动和税源分布特点和收入获取规律等情况。二是要综合运用日常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等征管手段,以非劳动所得(主要是财产性所得和资本性所得)为重点,继续加强对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以及高收入行业和人群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三是要继续开展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偷逃个人所得税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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