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社会建设规划纲要》日前发布,规划纲要提出,“十二五”时期本市城镇职工五项保险参保率要达到98%,城镇登记失业率要控制在3.5%以内。
据介绍,“十一五”时期,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9.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9%。率先实现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一体化,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老一小”大病统筹等医疗保障制度,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增长43%和15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2%以内。北京市累计发放社保卡825万张,1779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持卡实时结算。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达到60%,北京市常住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35%。
规划纲要提出,未来五年,北京市要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居全国前列并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明显提高,积极促进充分就业,五年提供100万套政策性保障住房,城乡居民年均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居民平均期望寿命接近82岁,文化教育保持全国领先地位,使人民群众幸福感不断增强。“十二五”期间,北京市要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全市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年,和谐企业创建率要超过80%。
要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进一步健全覆盖各类人群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提高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重大民生问题。建设“一刻钟社区服务圈”,使社区居民步行15分钟之内,能够享受到社区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区医疗卫生、社区养老助残等服务。
要逐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界限,完善职工和居民社会保险体系,实现社会保障人群全面覆盖、待遇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功能完备的失业保险制度,健全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体系,实现生育保险全覆盖。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建立社会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参保人员待遇、福利养老金、优抚对象生活水平、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逐步将各项社会保障业务纳入社保卡统一管理,加快建设覆盖全市、联通城乡的社会保障信息网络。
要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为重点,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新增城乡就业200万人左右。推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形成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实施精细化就业援助,帮助140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或转移就业。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指导线制度,促进低收入职工收入增加。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待遇标准正常增长机制。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制度,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差别,使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
要实施居住证制度,探索建立流动人口动态信息与服务管理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人口流动区域协作机制,完善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建立健全青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为其在京创业和工作生活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和改善进京务工人员服务保障工作,努力解决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权益维护、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外籍人口服务管理模式,开展国际化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完善在京居住外籍人员服务管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