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操作员
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信息处理、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操作、维护和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申报条件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计算机操作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4、申报条件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报考时间:2016年3月29日至4月1日,9月份为9月20日~23日,12月份为12月13日-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