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伤职工可以异地就医
市人力社保局日前公布《关于北京市工伤职工异地就医有关问题的通知》,就本市工伤职工异地就医有关问题进行明确。
根据通知要求,本市工伤职工回外埠长期居住的,应选择当地一家乡级以上基本医疗定点机构作为本人工伤医疗机构,并填写《北京市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申报备案表》,经当地医保部门确定并签署意见后,报本人所在单位。
用人单位根据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申请,签署意见后在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工伤职工异地就医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持经过备案的《北京市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申报备案表》到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医疗费用审核。
据了解,截止到3月底,全市共有31.83万户用人单位,869.21万人参加工伤保险,其中农民工312.82万人。工伤保险不分身份、户籍,在制度、待遇、标准等方面完全统一。也就是说如果职工发生了工伤,不管是什么身份、户籍在哪里,只要参加保险就没有差别。(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