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均可支配收入8985.46元
石家庄城镇居民收入构成变化表
单位:元
指 标 金额 同 比(±%) 比重(%) 拉动收入增长率(%)
家庭总收入 9690.74 9.7 100.0 100.0
2010年 其中:可支配收入 8985.46 9.2
㈠工资性收入 5115.99 7.0 52.8 38.7
上半年 ㈡经营净收入 621.27 -0.9 6.4 -0.6
㈢财产性收入 83.58 276.8 0.9 7.1
㈣转移性收入 3869.9 13.8 39.9 54.8
家庭总收入 8831.87 12.8 100.0 100.0
2009年 其中:可支配收入 8225.13 11.1
㈠工资性收入 4783.33 11.6 54.2 49.8
上半年 ㈡经营净收入 626.82 -9.2 7.1 -6.3
㈢财产性收入 22.18 -30.3 0.3 -1.0
㈣转移性收入 3399.54 20.4 38.5 57.5
工资性收入仍是收入主体
调查资料显示,上半年,市区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是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所从事主要职业的工资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其他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其他劳动收入)5115.9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0%,工资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52.8%,居各部分之首,仍是居民收入构成的主体。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大力实施职业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大量增加公益岗位的数量,稳定、扩大和促进就业,有效地推动了城市居民收入的稳步增长。二是我市企业经营状况逐渐好转,企业工资水平保持了稳步增长的态势,带动了居民家庭工资性收入增加。
转移性收入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大
受去年下半年我市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在岗、离岗和退休人员调整工资等项的翘尾影响,及政府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低保范围不断扩大,保证了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费和对贫困家庭困难补贴的足额发放,从而使居民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收入等相关收入快速增长。据调查,上半年,我市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为3869.9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8%,其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仅次于工资性收入,为39.9%,是居民家庭收入的第二大组成部分。对收入增长贡献率明显增强,拉动家庭人均总收入增长5.3个百分点,成为推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
财产性收入大幅上涨
上半年,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人均为83.58元,由上年同期下降30.3%转为增长276.8%,主要是利息收入、出租房屋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明显的增长。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股市低迷,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把资金从股票、债券等投资领域转投到低风险的银行储蓄。上半年人均利息收入是去年同期的1.5倍;石家庄房价在2009年4月份后连续呈现上涨趋势,也连带房屋出租价格大幅上涨,促使居民将闲置房出租,增加了居民出租房屋收入。6月底户均出租房建筑面积由上年的0.01平方米增加到0.03平方米,从另一个侧面也带动了出租房收入。上半年人均出租房屋收入39.41元,是去年同期的5.1倍。
经营性收入基本持平
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石家庄市个体经营受到一定的影响,为此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扶持个体、私营经济,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随着政策措施的落实,个体经营有了一定的好转。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人均经营性收入621.27元,比去年同期下降0.9%,比去年同期的降幅减小8.4个百分点。
从上半年数据看,石家庄市各项居民生活收入指标保持了健康、稳定发展态势。这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今年全市经济形式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就下半年提高居民收入方面的两点考虑。一是在上半年,石家庄居民工资性收入拉动总收入的增长3.8个百分点,但较上年有所下降。二是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偏低,对居民收入增长贡献率偏小的问题依旧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