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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律师业第一个个人注册商标诞生

    一个卡通头像,再加上“老马说法”四个字。这个组合商标于今年3月7日被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批准。昨天,记者从大连市商标事务所获悉:这个商标的持有人——大连丰源律师事务所马贺安律师,也因此成为大连市律师行业里第一个拥有个人商标的律师。


    昨天中午,马贺安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01年12月份,允许自然人注册商标的新《商标法》刚一实施,他便较早地以个人名义申请了商标注册。“但没想到我成了全市第一个有个人商标的律师。”他坦言,“老马说法”这个商标涉及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咨询、建筑咨询、版权管理等十个领域。把它做成一个名牌商标,对自己往其他领域发展也有好处。


    市商标事务所的金所长介绍说,新《商标法》实施至今,大连市已有众多市民以个人名义注册了商标。仅去年一年,市商标事务所就受理了各行各业近360件个人注册商标的申请。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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