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千万元补贴旅行社
日前 ,市旅游局在全市旅行社工作会议上公布了《大连市旅行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这个办法,每家旅行社最少可得到2.8万元的补助,其中国际旅行社更高一些。
据了解,市财政总共为这次补助拿出1000万元,凡是通过2002年旅行社业务年检的单位均有享受此专项资金的权利。资金分配以2002年经过审计部门审计的旅行社业务年检报告为准,充分考虑旅行社上缴税金、收入总额、接团量、职工人数及对国家贡献的大小等因素。记者发现,兴奋的旅行社老总们,有的甚至在会场就掏出计算器计算自己能得到的补助额了。
市财政局和市旅游局要求,各旅行社所得到的专项补助资金首先要保证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380元/月)和职工各项统筹资金(标准不低于200元/月);在保证前两项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余额用于支付宣传促销、房租、水电、保险等业务经费补助。要设置单独账簿,并严格按规定使用和管理,不得挤占或挪用。使用情况要上报市旅游局,并由后者报市财政局备案。市财政局将与市旅游局共同对此进行检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