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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最多可涨工资15%

    按照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实行宏观指导的要求,近日,大连市劳动保障局根据大连市2003年国民经济完成情况及市政府2004年经济工作主要目标,发布了大连市200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200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本企业2003年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企业工资增长的上线为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15%;中线(基准线)为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10%;下线为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5%。(亏损企业经集体协商职工平均工资亦可实行零增长或负增长)


    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意见是: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参考大连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大连市行业人工成本情况安排2004年工资增长水平。2004年预计经济效益增长较大的企业,可在劳动生产率提高、工资有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参照上线标准确定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2004年预计经济效益增长较小的企业,可参照中线标准确定本企业职工的工资增长水平。2004年预计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并且不会有较大好转的企业,可实行下线标准,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大连市政府颁布的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可参照大连市200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定本地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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