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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日前起开始报到

    大连市2003年应届毕业生报到工作从近日起已经开始,记者从市人才中心获悉,为做好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工作,为大连市引进各类人才提供方便,市人事局、市公安局专门下发了有关文件。


    据了解,从7月1日起,大中专毕业生符合大连市当年毕业生接收政策规定的及本市生源毕业生回原籍的,允许落户。毕业生可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和毕业生接收主管部门出具的大中专毕业生落户证明等直接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落户;市内生源毕业生到市内四区以外区市县就业的,户口可落在家庭所在地;外地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到“北三市”及长海县就业要求落户市内的,除正常落户手续外,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复印件(加盖当地人事局印章)。


    此外,文件规定经接收引进的大中专毕业生,无落户条件的,允许将户口空挂在单位集体户或亲属、朋友家中。户口空挂需由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空挂户口居住证明》,到“北三市”及长海县就业要求落户市内的,不需出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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