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试行企业年金制
沈阳市日前出台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从5月1日起开始试行。这意味着沈阳市部分职工除现有的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之外,退休后将增添一项新收入。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和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由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企业年金基金运营收益三部分组成,采用个人账户管理。企业缴费部分,每年不得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的总和,一般不得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职工退休时,可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未到退休年龄的,则不能提前提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