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人才开办出境手续
《北京晨报》消息,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日前宣布,从7月15日起受理新增的赴港澳工作、就学申请,以配合香港特区政府同日启动的“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推出了方便内地居民赴港澳工作就学的具体措施。受理范围包括经香港入境事务处批准的赴港工作、就学、培训人员及家属。经批准的赴港工作或者赴港澳就读的北京市居民及家属,在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应签注时,可同时申请办理中国公民因私普通护照。
同时,在港就学人员持原因公证件,因签注期满前不能完成课程需继续学习的,可凭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延期逗留签注或“签注转移”和原因公证件,通过香港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学习签注。在澳就学人员持原因公证件,因签注期满前不能完成课程需继续学习的,可凭学校的在学证明书和因公证件,通过澳门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学习签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