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记者对人民大学学生处文书锋老师采访时,文老师介绍:“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迄今的正规就业率是88%,加上隐性就业实际就业率达到92%。”近年,由于毕业生就业方式日趋多元化,隐性就业正被各方接受并统计到就业率中,但这无疑引申出大家极为关切的一个问题:隐性就业如何计算?用一位高校教师的话说:“这水分太大了,弄不好乱套了。”
所谓隐性就业是指那些没有按照劳动力市场规范就业的方式而获取职业的途径,一般不签订劳动合同,即使有合同,也不会上社会保险。这类就业主要包括自我雇用、家庭内就业、阶段性就业、钟点工、临时工、季节工等。其突出的特征是没有签订学生、学校和用人单位的三方协议,学生毕业后没有明确的签约接收单位,档案放在学校或原籍人事代理部门,很多人毕业后就杳无音信。但是这些毕业生并不是赋闲在家,而是在通过工作获得收入。
现在,隐性就业作为一种就业途径正被校方和有关部门接受。但过去,由于隐性就业不易统计,一般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在统计就业率时,都未将其纳入。今年,各高校已开始将其统计到就业率中。但隐性就业是如何统计的呢?各学校方法不一,有些依据学生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有些只是根据学生一句口头的“我找到工作了”。有些学校被怀疑在其中弄虚作假。
“由于就业率直接关系到一个学校的生存大计,各校当然愿意提高自己的就业率统计值,如果不规范隐性就业的统计方法,这无疑为弄虚作假者提供了方便,从而会扰乱教育秩序。”一位高校教师不无担忧地说。
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信息处处长曹殊对记者说:“隐性就业对就业压力能起到较好的缓冲作用,应该肯定它的积极意义。但统计上确实有困难,要想真正解决这一问题,还是要先解决用工不规范的问题,也就是说,凡就业就要签合同,凡签合同就应上三险,用工规范了,就业率的统计才能准确。”
据了解,现在各高校对隐性就业的统计也是莫衷一是,拿不出一个稳妥办法。有业内人士建议,隐性就业率只能是个参考,无论媒体报道还是上报统计,各高校都应将正规就业率与隐性就业率严格区分,不应含混其辞。这或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就业率统计。(完)